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615,707.64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5,137,340.5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7,513,734.0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463,911,065.2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79,183,114.5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379,183,114.5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434,546,184股为基数(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已扣除2022年回购1,806,22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851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4,116,220.9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
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50,008,706.95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84,124,927.86元(含2022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分红金额预计为34,116,220.91元,占现金分红总额的40.55%;以其他方式(回购股份)进行现金分红的金额为50,008,706.95元,占现金分红总额的59.45%。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