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2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印琴琴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印琴琴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杨卫女士因退休,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拟提名印琴琴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印琴琴女士,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绵阳师范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任重庆市渝腾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行政助理;2009年6月至2011年12月,历任公司行政部副部长、部长;2011年12月至2023年4月17日,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1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行政部部长、营销市场部部长、副总裁助理、市场总监。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印琴琴女士在公司工作多年,熟悉公司各项业务,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和日常经营工作的开展,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本次会议提名的董事印琴琴女士的简历和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提名印琴琴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提名印琴琴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