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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列席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进行了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召开 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12022年4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计提公司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2年8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2022年10月26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2年11月9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1)审议《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负责的原则,认真严谨履行法律规章约定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监督管理工作。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共列席参加了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 2022 年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的职权,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在日常工作当中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财务监管体系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材料。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有效,财务运作规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运作,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

(四)公司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公司监事会秉承着严谨、认真的态度,审议了公司报告期内所出具的全部定期报告及相关材料。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所涉及事项均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上述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63,398.5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永康市小微企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是公司结合自身的发展规划,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更好聚焦主营业务的发展、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本次股权转让评估机构的聘请、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及独立性均符合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股权转让对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关联交易,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且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没有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七)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2年11月,公司将原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永康市小微企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3日与受让方永康市小微企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永康市小微企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自愿根据《保证合同》、《入园企业四方合作协议》及公司《股东会同意保证意见书》等有关条款约定的公司向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范围向公

司提供反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所承担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1.43亿元。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等;公司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适时做出相应措施,能进一步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做好担保风险控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

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的经营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以上为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部内容。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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