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旭峰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62%,实现净利润10.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16%,实现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3.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8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每股转增0.5股,不送红股。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首发前制定的《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当期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风险,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覆盖了企业经营中的各个重要环节,内部控制程序执行到位,能够有效防控经营风险。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日常职务的兼职监事,其薪酬由岗位薪资、监事津贴两部分组成。不在公司担任日常职务的股东监事,其薪酬为监事津贴。
2023年度监事津贴总额=公司2023年度税前利润总额×0.375%,其中监事会主席0.15%、其他监事各0.11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