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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万锋先生

2、副董事长:钟小平先生

3、非独立董事:万锋先生、钟小平先生、隆晓燕女士、李玉元女士

4、独立董事:向锐先生、任达先生、卢绍锋先生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梁甫华先生任期届满离任。本次换届完成后,梁甫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其他职务。公司对梁甫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委员: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审计委员会由向锐先生(主任委员)、卢绍锋先生、隆晓燕女士提名委员会由任达先生(主任委员)、向锐先生、李玉元女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卢绍锋(主任委员)、任达先生、钟小平先生战略委员会由万锋先生(主任委员)、卢绍锋先生、任达先生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所有董事会成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姜勇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刘正岗先生

3、股东代表监事:余君燕女士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朱长隆先生任期届满,由于职位调动,朱长隆先生本次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朱长隆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所有监事会成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1、总经理:万锋先生

2、副总经理:隆晓燕女士、李玉元女士、李岑女士

3、财务总监:李玉元女士

4、董事会秘书:李岑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对已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岑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宫兰芳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宫兰芳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梁甫华先生持有公司1,310,400股,原监事主席朱长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共青城泰欣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62,880股。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诺事项。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规定。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岑宫兰芳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4层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4层
联系电话0755-336877920755-33687792
传真0755-336877910755-33687791
电子邮箱zqswdb@txdkj.comzqswdb@txdkj.com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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