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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股票代码:60050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Fangda Special Steel Technology Co.,Ltd(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31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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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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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方大特钢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的兑付风险。

四、特别风险提示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本身相关的风险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风险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至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另外,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本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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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本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会受到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态势的影响,还会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国家产业政策、投资者偏好、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者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生产经营压力。

3、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兼具债券属性和股票属性。其二级市场的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至可能出现异常波动,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4、评级风险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方大特钢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状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5、利率风险

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或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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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就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或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了与投资者预期相符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该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因此,存续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

另一方面,即便公司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受限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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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其他风险

1、环保政策风险

在碳达峰和碳中和背景下,能源环境约束更加趋紧。煤炭电力保障仍然是影响钢铁行业生产运行重要因素,环保治理、能耗“双控”仍将是钢铁行业发展的硬要求。钢铁行业是碳排放量大户,绿色低碳发展将是钢铁行业未来必须持续推进的重点任务。这对公司环保达标排放、节能减排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公司在环保运维管理上打提前量,有更高的标准和追求。

2、钢铁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钢铁产品在需求变化的诱发下,价格容易出现波动,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市场供求关系、国内产业政策以及原材料、能源价格的波动等因素均可能引起钢铁产品的价格变化。

我国钢铁工业由于产业集中度较低,缺乏能主导市场的大型企业集团,钢铁企业之间容易引发过度价格竞争,进而加剧钢铁产品的价格波动幅度。虽然公司具有健全的销售网络、稳定的客户群体等市场优势,近年来通过技术创新等方式开发的新产品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产品的平均价格波动幅度,但由于钢铁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钢材价格容易随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呈现出周期性波动,仍然可能会对公司的利润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3、原料、燃料成本波动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钢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原料和燃料,主要包括铁矿石、焦炭、焦煤、电等,价格基本由市场所决定。

公司对原材料定价无自主性,控制能力较弱,原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生产成本。其中,公司重要生产原材料的铁矿石自给率低,主要依赖于进口矿,国际铁矿石价格的不断波动会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原料和燃料的供应状况及供应价格的波动将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对公司效益产生重要影响。

4、下游行业需求下降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房地产、基建、汽车等行业。过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相关行业高速增长,相应带动了市场对钢铁产品的需求。但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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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已逐步从投资拉动型转向以消费拉动为主,房地产、基建、汽车等板块投资增速下滑,相应对钢铁产品的需求有所下降,行业总体呈现供大于求的态势。若下游企业对钢铁产品的需求持续下滑,将会对公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5、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133,938.30万元、376,068.99万元及90,701.89万元,其中,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尽管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增幅与经营情况相匹配,主要客户亦均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优质客户,且历史上主要客户回款状况良好,但若未来主要客户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款项不能及时收回或无法收回,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

五、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现行《公司章程》(2023年修订)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具体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情况制定,独立董事对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制定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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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需经监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公司在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通过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参会等)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本项规定处理。

4、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

(二)公司未来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有关内容,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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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本规划的制定原则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意见基础上协调公司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本行业生产经营实际、规划发展战略、投资者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时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利润分配方案,但2023年至2025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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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或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或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0%。

(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5)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2)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对股东回报规划调整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通过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2021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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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155,950,2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7,154.52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0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331,805,2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8,830.38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3)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2023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度237,154.52214,028.53110.81%
2021年度258,830.38273,197.0994.74%
2022年度-92,620.46-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193,282.0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256.61%

六、公司拟收购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3年度,为优化公司整体业务布局,提高公司的供应链整合能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方大国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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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1-12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2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 ...... 2

四、特别风险提示 ...... 2

五、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相关的重大事项 ...... 6

六、公司拟收购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 10

目 录 ...... 12

第一节 释义 ...... 15

一、一般词汇 ...... 15

二、专业词汇 ...... 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9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9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20

三、本次发行概况 ...... 21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5

五、认购人承诺 ...... 36

六、发行人违约情况 ...... 37

七、公司与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关系 ...... 37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8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8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40

三、其他风险 ...... 41

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 45

一、公司股本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5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6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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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三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55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55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67

七、公司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 85

八、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 100

九、公司的资产状况 ...... 103

十、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37

十一、公司重大重组情况 ...... 138

十二、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 ...... 138

十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发行债券情况 ...... 142

十四、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 142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44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重要性水平及编制基础 ...... 144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 145

三、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 165

四、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65

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 167

六、财务状况分析 ...... 171

七、经营成果分析 ...... 191

八、现金流量分析 ...... 202

九、纳税情况 ...... 205

十、资本性支出分析 ...... 208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 208十二、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摊薄、填补措施及承诺情况 ...... 211

十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15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216

一、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 216

二、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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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源的情况 ..... 218四、同业竞争 ...... 218

五、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224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3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3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240

三、募集资金管理 ...... 255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的关系 ...... 255

五、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储备情况 ...... 255

六、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257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58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58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258

三、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 258

第九节 声 明 ...... 259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5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8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88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裁声明 ...... 289

五、律师事务所声明 ...... 291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92

七、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293

八、董事会声明 ...... 294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97

一、备查文件 ...... 297

二、地点 ...... 297

1-1-15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本募集说明书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词汇

本次发行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上市公司、方大特钢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大国际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方大集团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方大钢铁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长力股份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亦为公司曾用股票简称
南昌长力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公司曾用名
南昌钢铁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
方大海鸥实业南昌方大海鸥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方大特钢实业南昌方大特钢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宁波海鸥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南冶公司南昌方大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悬架集团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方大长力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重庆红岩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都红岩成都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济南重弹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昆明春鹰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曲靖春鹰曲靖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同达铁选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恒汇铁选本溪恒汇铁选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同成铁选本溪同成铁选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祥龙餐饮上海水波祥龙餐饮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方大黄果树贵州方大黄果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九龙矿业新余方大九龙矿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海鸥渣业南昌方大海鸥渣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方大资源南昌方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南昌方大环境南昌方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长力二次资源南昌长力二次资源销售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香港方大香港方大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加坡海鸥海鸥实业(新加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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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东水泥南昌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平煤神马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东海证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福田机械福田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2018年12月5日,公司变更名称为智科恒业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鑫海山东鑫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方大国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方大丽明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
新余丽明新余市丽明纺织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报告期、报告期内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2022年12月31日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钢协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财会[2022]13号《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
新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华、公司会计师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竞天公诚、公司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中证鹏元、公司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词汇

螺纹钢热轧带肋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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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簧扁钢、弹扁用于制造汽车板簧的扁钢
扁钢宽12-300mm、厚3-60mm、截面为长方形并稍带钝边的钢材
汽车板簧

汽车悬架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弹性元件,它是由若干片等宽但不等长(厚度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相等)的合金弹簧片组合而成的一根近似等强度的弹性梁

优线优质线材,线材的用途主要可归纳为两种,作为建筑材料使用或者作为拉丝的原料
地条钢

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熔化、在生产中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

铁精粉铁矿石经过破碎、磨碎、选矿等加工处理成的矿粉
高炉炼铁高炉是用钢板作炉壳,壳内砌耐火砖内衬。高炉本体自上而下分为炉喉、炉身、炉腰、炉腹、炉缸5部分。高炉生产时从炉顶装入铁矿石、焦炭、造渣用熔剂(石灰石),从位于炉子下部沿炉周的风口吹入经预热的空气。在高温下焦炭(有的高炉也喷吹煤粉、重油、天然气等辅助燃料)中的碳同鼓入空气中的氧燃烧生成的一氧化碳和氢气,在炉内上升过程中除去铁矿石中的氧,从而还原得到铁。炼出的铁水从铁口放出。铁矿石中未还原的杂质和石灰石等熔剂结合生成炉渣,从渣口排出。产生的煤气从炉顶排出,经除尘后,作为热风炉、加热炉、焦炉、锅炉等的燃料。高炉冶炼的主要产品是生铁,还有副产高炉渣和高炉煤气
转炉炼钢是以铁水、废钢、铁合金为主要原料,不借助外加能源,靠铁液本身的物理热和铁液组分间化学反应产生热量而在转炉中完成炼钢过程。转炉按耐火材料分为酸性和碱性,按气体吹入炉内的部位有顶吹、底吹和侧吹;按气体种类为分空气转炉和氧气转炉。转炉主要用于生产碳钢、合金钢及铜和镍的冶炼
球团粉矿造块的重要方法之一。先将粉矿加适量的水分和粘结剂制成粘度均匀、具有足够强度的生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使生球结团,制成球团矿。适宜于处理精矿细粉
炼焦炼焦是指炼焦煤在隔绝空气条件下加热到1000℃左右(高温干馏),通过热分解和结焦产生焦炭、焦炉煤气和其他炼焦化学产品的工艺过程
轧钢在旋转的轧辊间改变钢锭,钢坯形状的压力的加工过程。为得到需要的形状和改善钢的内部质量
烧结粉末或压坯在低于主要组分熔点温度下加热,使颗粒间产生连接,以提高制品性能的方法
余热、余压企业生产过程中释放出来多余的副产热能、压差能,这些副产热能、压差能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回收利用。余热余压回收利用主要来自高温气体、液体、固体的热能和化学反应产生的热能
LF精炼炉Ladle Furnace,钢包精炼炉的一种,一种在真空条件下利用电弧加热的炉外精炼设备
VDVacuum Degassing,真空除气,主要用于精炼超低碳钢和电工纯铁等
HRBHot–rolled Ribbed-steel Bar,热轧带肋钢筋,后面的数字表示钢筋屈服强度
重型车重型汽车是指最大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类和N类汽车。该类型汽车由重型牵引车和重型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
赛马机制

公司内部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方式,要求与自己最好水平比、与兄弟企业比、与行业比、与世界同行业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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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募集说明书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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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Fangda Special Steel Technology Co.,Ltd注册资本:2,331,805,22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居琪萍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方大特钢股票代码:600507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31号成立日期:1999年9月16日邮政编码:330012公司网址:www.fangda-specialsteels.com电子邮箱:fdtg600507@163.com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危险废物经营,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通用零部件制造,弹簧制造,弹簧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铁合金冶炼,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炼焦,煤炭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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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招投标代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游览景区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休闲观光活动,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发展循环经济将助力钢铁行业企业降本增效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2021年10月,《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指出,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深挖节能降碳潜力;2022年1月,《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等。粗犷的能源利用方式已成为制约钢铁行业的资源利用效率及经济发展空间的核心要素之一。钢铁企业正在探索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煤、气等可循环产物,以高效型、节约型、清洁型、可循环型的方式生产出电力,从而显著降低企业外购用电成本,同时有效减少煤气放散造成的环境污染,具有突出的经济效益和巨大的社会价值,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国内钢铁企业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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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业升级转型刻不容缓

方大特钢作为传统的制造企业,2009年改制以来通过不断的深挖内潜,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行业内名列前茅。但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公司发展趋势放缓,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亟需注入新的活力突破传统制造企业的发展瓶颈。此时紧跟国家发展战略部署,以智慧工厂建设为抓手,加速公司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公司产业升级转型是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行业环保要求趋于严格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件要求,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是指对所有生产环节(含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自备电厂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实施升级改造,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以及运输过程满足排放控制指标要求。主要分为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要求、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要求三大类。各地应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按照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总体要求,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有序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2021年12月,《“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10%等;2022年1月,《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到2025年,完成5.3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在此背景下,公司为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工艺装备水平,以达到环保A级绩效企业标准为目标,按照《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件要求,全面实施有组织、无组织和清洁运输全过程超低排放改造。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审批情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4月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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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证券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六)募集资金规模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七)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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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承销及保荐费用【】

验资费

验资费【】

律师费

律师费【】

会计师费用

会计师费用【】

资信评级费用

资信评级费用【】

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发行手续费等

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发行手续费等【】

合计

合计【】

以上为预计费用,实际发行费用可能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九)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时间安排本次发行的主要日程与停牌安排如下,所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日期发行安排

T-2(【】年【】月【】日)

T-2 (【】年【】月【】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T-1(【】年【】月【】日)

T-1 (【】年【】月【】日)网上路演;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T(【】年【】月【】日)

T (【】年【】月【】日)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认购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T+1(【】年【】月【】日)

T+1 (【】年【】月【】日)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T+2(【】年【】月【】日)

T+2 (【】年【】月【】日)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

T+3(【】年【】月【】日)

T+3 (【】年【】月【】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年【】月【】日)

T+4 (【】年【】月【】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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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次发行主要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其中,I为年利息额;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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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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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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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Q=V÷P

其中:Q为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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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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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当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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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及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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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A股股票;

③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①当公司提出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建议;

②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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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③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过往收购交易对应的交易对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④当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⑤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⑥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⑦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4)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④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⑤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过往收购交易对应的交易对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⑥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⑦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1-33

⑧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⑨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⑩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5)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

②受托管理人;

③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

④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方大特钢超高温亚临界发电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125,032.35118,300.00
2方大特钢智慧工厂建设改造项目39,728.6030,263.00
3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104,038.0068,437.00
3-1焦化厂焦炉的机焦两侧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478.002,055.00
3-2焦化厂煤场大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845.001,410.00
3-3焦化厂物料转运厂房及通廊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523.0092.00
3-4焦化厂物料运输系统转运点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2,861.002,310.00
3-5焦化厂备煤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548.00884.00
3-6焦化厂捣固焦炉烟道气循环优化加热改造项目1,689.001,061.00
3-7物流储运中心铁水罐加盖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496.001,440.00
3-8炼铁厂返矿返焦输送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0,803.003,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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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3-9炼铁厂高炉出铁场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1,545.001,393.00
3-10炼铁厂料场汽车运输通道口清洗装置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1,126.00700.00
3-11炼铁厂料场大棚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项目4,247.004,115.00
3-12炼铁厂皮带通廊与转运站等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2,127.00816.00
3-13炼铁厂球团及原料产线皮带运输系统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1,787.00456.00
3-14炼铁厂新建烧结矿筒仓超低排放改造项目6,889.004,114.00
3-15炼铁厂站新11道火车卸料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015.001,123.00
3-16炼钢厂钢渣处理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4,936.0014,950.00
3-17炼钢厂环境除尘超低排放提升改造项目8,747.003,327.00
3-18方大特钢超低排放清洁运输改造项目25,376.0024,767.00
4偿还借款93,000.0093,000.00
合计361,798.95310,000.00

注:1、表内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2、部分项目(3-8、3-10及3-12)名称在备案过程中略有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无变化,下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确定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具体投入金额等;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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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十二)债券评级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方大特钢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居琪萍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吴爱萍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0791-88396314

公司传真:

公司传真:0791-8838692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张鹏、曾恺

项目协办人:

项目协办人:张宇轩

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王宪斌、刘茂森、黄胜祖、金昊、韩韵诗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010-80927093

公司传真:

公司传真:010-86359022

(三)公司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赵洋

经办律师:

经办律师:李翰杰、吴健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010-58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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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传真:010-58091100

(四)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庆林

经办注册会计师:

经办注册会计师:熊明华、薛练武、黄斌、余宾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52层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022-88238268

公司传真:

公司传真:86-22-23559045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0755-82872658

公司传真:

公司传真:0755-82872090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021-68808888

公司传真:

公司传真:021-68804868

(七)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021-58708888

公司传真:

公司传真:021-58899400

(八)收款银行:

户名:【】

账号:

账号:【】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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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四)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六、发行人违约情况

(一)构成违约的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二)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请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

(三)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约定,向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

七、公司与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关系

截至2023年3月31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持有发行人261,80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0112%。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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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我国钢铁行业并购重组步伐加快,部分大型钢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提升综合实力、拓展市场份额。另外,公司所属钢铁行业是完全市场竞争行业,主要产品执行市场化定价机制,且钢铁行业总体上仍处于产能相对过剩的状态,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则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公司钢铁业务的收入和盈利能力也会受到不利影响。

2、钢铁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钢铁产品在需求变化的诱发下,价格容易出现波动,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市场供求关系、国内产业政策以及原材料、能源价格的波动等因素均可能引起钢铁产品的价格变化。

我国钢铁工业由于产业集中度较低,缺乏能主导市场的大型企业集团,钢铁企业之间容易引发过度价格竞争,进而加剧钢铁产品的价格波动幅度。虽然公司具有健全的销售网络、稳定的客户群体等市场优势,近年来通过技术创新等方式开发的新产品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产品的平均价格波动幅度,但由于钢铁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钢材价格容易随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呈现出周期性波动,仍然可能会对公司的利润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3、原料、燃料成本波动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钢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原料和燃料,主要包括铁矿石、焦炭、焦煤、电等,价格基本由市场所决定。

公司对原材料定价无自主性,控制能力较弱,原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生产成本。其中,公司重要生产原材料的铁矿石自给率低,主要依赖于进口,国际铁矿石价格的不断波动会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原料和燃料的供应状况及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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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价格的波动将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对公司效益产生重要影响。

4、下游行业需求下降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房地产、基建、汽车等行业。过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相关行业高速增长,相应带动了市场对钢铁产品的需求。但当前中国经济已逐步从投资拉动型转向以消费拉动为主,房地产、基建、汽车等板块投资增速下滑,相应对钢铁产品的需求有所下降,行业总体呈现供大于求的态势。若下游企业对钢铁产品的需求持续下滑,将会对公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1、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133,938.30万元、376,068.99万元及90,701.89万元,其中,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尽管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增幅与经营情况相匹配,主要客户亦均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优质客户,且历史上主要客户回款状况良好,但若未来主要客户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款项不能及时收回或无法收回,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

2、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作为钢铁生产企业,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79,308.57万元、283,521.46万元及283,786.8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固定资产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未来,若国家产业政策或钢铁行业环境等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存在继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33,730.52万元、147,989.02万元及163,779.2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情况较好,但如果未来存货账面价值进一步增长,存货价值下降导致跌价损失增加,则可能给公司的盈利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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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2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规模为789,645.1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91.78%,流动负债占比较高。公司目前与各大银行保持着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时积极寻求通过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调节流动负债在公司负债中的比例,优化债务结构。若国家未来收紧信贷政策,或者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则公司有可能面临流动性紧张的风险。

5、汇率波动的风险

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对公司进口原料有较大的影响。目前,公司大部分营业收入以人民币结算,但仍需一定外汇用于原材料进口,若汇率发生较大波动或公司未能有效地控制汇率波动的风险,则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影响。

6、财务内控风险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控制制度,但仍有可能因为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数量多、分布面广及内部监管不到位、信息反馈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内控出现漏洞,进而导致公司财务核算出现偏差甚至财产损失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所在钢铁行业属于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行业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的景气度密切相关。国家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但产能过剩的基本面并没有根本改变,同质化竞争激烈的局面仍然客观存在。未来,受经济增速放缓和下游行业需求走弱的影响,钢铁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依然突出,仍然会受到宏观经济与行业波动影响,从而可能对公司获取稳定的盈利造成影响。

(二)行业风险

全球通胀虽然开始降温,但仍处于历史高位;另外,投资下降和俄乌冲突等因素的叠加对经济增长构成威胁;随着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衰退风险增大,将加大中国出口面临的外需收缩压力,中国钢材出口或呈现一定的减量。国内房地产行业仍处低迷状态,对钢铁需求量形成拖累,全行业要实现平稳运行、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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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加大。

(三)环保政策风险

在碳达峰和碳中和背景下,能源环境约束更加趋紧。煤炭电力保障仍然是影响钢铁行业生产运行重要因素,环保治理、能耗“双控”仍将是钢铁行业发展的硬要求。钢铁行业是碳排放量大户,绿色低碳发展将是钢铁行业未来必须持续推进的重点任务。这对公司环保达标排放、节能减排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公司在环保运维管理上打提前量,有更高的标准和追求。

三、其他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本身相关的风险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风险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至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另外,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本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本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会受到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态势的影响,还会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国家产业政策、投资者偏好、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者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生产经营压力。

3、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兼具债券属性和股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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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级市场的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至可能出现异常波动,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4、评级风险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方大特钢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状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5、利率风险

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6、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就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或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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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了与投资者预期相符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该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因此,存续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另一方面,即便公司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受限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1、募投项目尚未取得环评批复的相关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方大特钢超高温亚临界发电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的环评手续尚在办理,公司尚未取得环评批复。公司尚需取得环评批复文件,方可实施相关募投项目。本项目已于2023年3月29日获得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受理。正式环评批复仍在执行审核机构内部程序,故暂时未能取得由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正式下发的环评批复文件,预计于2023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虽然相关募投项目未来取得环评批复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仍存在因内外部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未来无法取得环评批复的风险,则将会对项目建设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购设备、建设工程、改造工程、安装调试工程等多个环节,组织和管理工作量大,受到市场变化、工程进度、工程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工程量以及公司的实施能力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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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制定了募投项目实施计划,但本次募投项目仍可能面临项目无法按期、充分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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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本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75,855,0007.5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75,855,0007.54%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175,855,0007.54%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55,950,22392.46%
1、人民币普通股2,155,950,22392.4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2,331,805,223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 状态数量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1.17726,853,252-质押109,000,000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54175,820,000-质押133,400,000
徐惠工境内自然人5.01116,824,11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知1.5235,420,629---
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石T5对冲基金其他0.6916,046,14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410,282,81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4410,277,036---
吴利群境内自然人0.399,117,08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348,0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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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 状态数量
党金社境内自然人0.307,074,600---
合计47.841,115,715,984--242,400,000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31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级次股权结构
1南昌方大海鸥实业有限公司2006年3月28日4,00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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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级次股权结构
2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2013年9月9日3,00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南昌方大冶金建设有限公司1999年5月27日2,48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4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5月27日25,00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9.6%股权,南昌方大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持有0.4%股权
5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9月27日4,592.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7%股权,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股权
6上海水波祥龙餐饮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0日2,50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7贵州方大黄果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13年11月21日10,00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8新余方大九龙矿业有限公司2011年12月16日24,257.13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9南昌方大海鸥渣业有限公司2005年5月27日1,00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4.10%股权,秦顺泉持有10.60%股权,罗建亮持有5.30%股权
10南昌方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5月31日15,867.52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1南昌方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18年2月9日30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2南昌长力二次资源销售有限公司2018年6月5日1,00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3香港方大实业有限公司2005年3月31日1,000.00(万港元)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4宁波长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8月16日3,00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5南昌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9月8日3,00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6南昌方大特钢研究中心有限公司2022年7月7日32,00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7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2020年5月8日1,40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
18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2019年8月30日5,00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9%股权
19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7月26日2,00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股权
20东乡族自治县佰岁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4日20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股权

1-1-48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级次股权结构
21甘肃方大优尔塔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7月17日1,500.00一级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6.67%股权,东乡族自治县盛东商有限公司持有23.33%股权
22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09年4月10日22,000.00二级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3本溪恒汇铁选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5月30日600.00二级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股权
24南昌方大特钢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3月8日300.00二级南昌方大海鸥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5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2003年6月27日11,908.13二级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6%股权,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4%股权
26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2005年12月29日9,062.56二级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3.30%股权,昆明钢板弹簧厂持有46.70%股权
27本溪同成铁选有限公司2011年5月23日200.00二级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股权,抚顺锦融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28海鸥实业(新加坡)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9日500.00(万新元)二级香港方大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9曲靖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2009年11月30日2,000.00三级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0成都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2004年12月16日700.00三级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持有94.73%股权,彭州市濛阳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持有5.27%股权
31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2008年11月13日7,480.00三级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持有86.63%股权,山东鑫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3.37%股权

(三)主要子公司的工商信息及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子公司的工商信息及财务情况如下:

1、公司主要子公司工商信息

(1)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28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106556015451F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1-1-49

企业名称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556015451F
法定代表人雷军
住 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迅大楼192号304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拖拉机、农用运输机械零部件及配件、汽车弹簧专用设备、汽车底盘、汽车弹簧、汽车空气悬架、导向臂、汽车横向稳定杆、扭杆、油气悬挂及举升缸、模具、金属制品研发、制造、加工;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成立日期2010-05-27
营业期限2040-05-26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方大特钢24,900.0099.60
2南冶公司100.000.40
合 计25,000.00100.00

(2)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20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106685982720D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685982720D
法定代表人郑文峰
住 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166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各类汽车、农用运输机械零部件及配件、汽车弹簧专用设备、汽车底盘、模具、金属制品研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机电产品、黑色金属压延加工产品销售;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成立日期2009-04-10
营业期限2039-04-09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悬架集团22,000.00100.00
合 计22,000.00100.00

(3)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目前持有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3月20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750083386E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1-1-5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50083386E
法定代表人郑文峰
住 所重庆市铜梁区龙飞路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908.13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钢板弹簧、汽车空气悬架、导向臂、汽车横向稳定杆、油气悬挂及举升缸以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不含汽车发动机),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零部件制造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3-06-27
营业期限2033-06-24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悬架集团6,668.5556.00
2重庆机电5,239.5844.00
合 计11,908.13100.00

(4)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持有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19日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521765439533J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21765439533J
法定代表人孙贵臣
住 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磙子沟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592.00万元
经营范围铁精粉加工、销售;铁矿石开采;砂子、石头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4-09-27
营业期限2028-09-23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方大特钢4,454.2497.00
2悬架集团137.763.00
合 计4,592.00100.00

(5)南昌方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南昌方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30日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111MA360KUU93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南昌方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1-1-5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11MA360KUU93
法定代表人汪春雷
住 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二路8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5,867.52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理、回收与综合利用(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05-31
营业期限2037-05-30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方大特钢15,876.52100.00
合 计15,876.52100.00

(6)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10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1074937277D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074937277D
法定代表人汪春雷
住 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三路6号212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

矿产品、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自主选择经营其他一般经营项目。

成立日期2013-09-09
营业期限2033-09-08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方大特钢3,000.00100.00
合 计3,000.00100.00

(7)南昌方大海鸥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方大海鸥实业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5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100787253115Q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南昌方大海鸥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87253115Q
法定代表人何涛
住 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52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1-52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经营范围

钢材加工;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计算机软件以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6-03-28
营业期限2026-03-27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方大特钢4,000.00100.00
合 计4,000.00100.00

(8)南昌方大特钢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方大特钢实业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行政审批局于2021年8月9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111MA35RA9K2W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南昌方大特钢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11MA35RA9K2W
法定代表人何涛
住 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钢大道18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钢材加工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计算机软件以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03-08
营业期限2037-03-07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方大海鸥实业300.00100.00
合 计300.00100.00

2、公司主要子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主要子公司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153,981.7266,220.6589,843.17-4,047.18
2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63,876.2326,193.1132,421.32815.11
3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68,436.8534,606.1340,721.56-5,548.68
4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105,121.9596,802.116,620.50-797.98
5南昌方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53,720.9143,527.1775,970.3026,866.37
6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40,667.4934,452.33705,334.7029,323.58
7南昌方大海鸥实业有限公司102,197.1134,455.48431,013.2127,663.57
8南昌方大特钢实业有限公司87,237.5628,010.23387,878.3427,267.79

注:财务数据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1-53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关系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方大钢铁直接持有公司726,853,25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1.17%,方大钢铁通过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75,82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54%,方大钢铁持有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100%股权,方大钢铁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38.71%的股份。方大钢铁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1583735790
法定代表人黄智华
住 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郊南钢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3,533.9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钢锭(坯)、生铁、模具、锡铁、钢板(带)、硅铁、汽车弹簧及附件、水泥、石灰石、耐材、铁矿石冶炼、制造、加工;建筑安装、综合性服务;人力搬运、装卸;园林绿化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内贸易;招待所、小型餐馆(限下属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房屋租赁(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54

成立日期1959年05月05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103,533.90100.00
合计103,533.90100.00

方大钢铁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11,082,873.79
所有者权益5,232,441.78
项目2022年度
营业收入10,629,448.69
净利润258,857.18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

方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方威先生未直接持有方大特钢的股份,通过方大钢铁和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方大特钢

38.71%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方威先生简历:男,1973年9月出生,汉族,辽宁省沈阳市人,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五、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7、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及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方大钢铁持有公司股份726,853,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7%,其中已质押股份109,000,000股。

1-1-55

四、最近三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最近三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四、同业竞争”之“(二)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事项。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任职资格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本届任期起始日期本届任期终止日期
1居琪萍董事长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2黄智华董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3敖新华董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4邱亚鹏董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5徐志新董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6常健董事、总经理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7谭兆春董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8郭相岑董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9王浚丞董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10毛英莉独立董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11王怀世独立董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12魏颜独立董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13侍乐媛独立董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14李晓慧独立董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15李红卫职工代表董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16马卓监事会主席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17毛华来监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18李成生监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19熊玉豹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20陈雪婴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21吴爱萍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22颜军财务总监2023年2月10日2025年5月16日
23汪春雷总工程师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24谢华强(常务)副总经理2023年4月14日2025年5月16日
25何涛总经理助理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1-1-56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本届任期起始日期本届任期终止日期
26张其斌总经理助理2022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27衷金勇总经理助理2023年2月10日2025年5月16日

注:公司董事居琪萍自2023年2月17日任命为公司董事长;公司财务总监颜军、公司总经理助理衷金勇自2023年2月10日任命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谢华强自2023年4月14日任命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历及行为操守

1、公司董事

(1)居琪萍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棒材厂办公室主任,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计控部部长、检测中心主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部部长兼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助理兼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黄智华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湖口方大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3)敖新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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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邱亚鹏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董事局秘书处处长、董事局秘书、董事局主席助理。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方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5)徐志新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副总裁,宁波萍钢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萍钢国际(亚洲)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6)常健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厂长、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纪委书记,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副总裁,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同时担任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董事。

(7)谭兆春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工会主席,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济师,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

1-1-58

公司董事,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郭相岑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秘书。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9)王浚丞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方大医疗(营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方大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10)毛英莉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江西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西恒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分所部门经理,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分所所长助理,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江西分所副所长。

(11)王怀世先生,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中国特钢企业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书记。

(12)魏颜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北京清华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副处长、检察员、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13)侍乐媛女士,1957年出生,美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曾任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教授,北京大学访问教授。

(14)李晓慧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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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独立董事,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5)李红卫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华菱集团衡阳钢管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炼钢技术和产品研发工程师、炼钢厂技术部部长,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副厂长。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

2、公司监事

(1)马卓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资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方大集团审计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总监助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同时担任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方大钢铁监事,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方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毛华来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财务副总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部长,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同时担任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董事。

(3)李成生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主任、企划部副部长、综合部部长,萍乡萍钢钢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经理,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经理、企划部副部长、投资发展部副部长,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同时担任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4)熊玉豹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副厂长。

(5)陈雪婴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成本报表科科长,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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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财务管理部部长助理,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同时担任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3、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吴爱萍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投资管理中心副经理,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担任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2)颜军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同时担任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水波祥龙餐饮有限公司董事。

(3)汪春雷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兼技术中心主任。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4)谢华强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时担任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5)何涛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高线项目部经理助理、高线厂副厂长兼工会主席,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轧钢厂副厂长兼工会主席,本溪同成铁选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本溪恒汇铁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余方大九龙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副经理、经理,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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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其斌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棒材厂助理工程师、机动科科长、轧钢厂机动科科长、轧钢厂厂长助理,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轧钢厂副厂长、厂长、生产指挥中心主任。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7)衷金勇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相关领域的从业经验和专业水平,未出现对公司经营产生现实或潜在不利影响的重大事件,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管理公司。

(四)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及兼职情况

1、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2年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1居琪萍董事长361.16
2黄智华董事-
3敖新华董事-
4邱亚鹏董事-
5徐志新董事528.58
6常健董事、总经理386.44
7谭兆春董事-
8郭相岑董事-
9王浚丞董事-
10毛英莉独立董事6.25
11王怀世独立董事10.00
12魏颜独立董事10.00
13侍乐媛独立董事10.00
14李晓慧独立董事10.00
15李红卫职工代表董事214.10
16马卓监事会主席-
17毛华来监事-
18李成生监事-
19熊玉豹职工代表监事1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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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务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20陈雪婴职工代表监事23.07
21吴爱萍董事会秘书163.37
22颜军(注)财务总监-
23汪春雷总工程师361.10
24谢华强(注)(常务)副总经理-
25何涛总经理助理31.78
26张其斌总经理助理282.10
27衷金勇(注)总经理助理-

注:公司财务总监颜军、公司总经理助理衷金勇自2023年2月10日任命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谢华强自2023年4月14日任命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未在公司领薪。

2、现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情况

2022年3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方大特钢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实际向1,197名激励对象授予17,58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16%,并于2022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现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分配股份(万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激励计划数量的比例(%)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居琪萍董事长1270.590.059
2黄智华董事3001.390.139
3敖新华董事1270.590.059
4邱亚鹏董事1270.590.059
5徐志新董事3001.390.139
6常健董事、总经理2241.040.104
7谭兆春董事1270.590.059
8郭相岑董事1270.590.059
9王浚丞董事1270.590.059
10李红卫职工代表董事570.260.026
11吴爱萍董事会秘书1270.590.059
12颜军财务总监700.320.032
13何涛总经理助理1270.590.059
14张其斌总经理助理1270.590.059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在锁定期内。

3、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兼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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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兼职单位名称兼任职务/股东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居琪萍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黄智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敖新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邱亚鹏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辽宁方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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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兼职单位名称兼任职务/股东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徐志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股东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常健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股东
谭兆春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股东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郭相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王浚丞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毛英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江西分所副所长非关联方
王怀世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书记非关联方
魏颜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非关联方
侍乐媛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教授非关联方
北京大学访问教授非关联方
李晓慧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非关联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关联方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关联方
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关联方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非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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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兼职单位名称兼任职务/股东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关联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非关联方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关联方
马卓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辽宁方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毛华来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李成生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控股股东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吴爱萍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颜军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控股股东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谢华强达州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四川金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注:2023年4月12日,因工作变动,黄智华先生、徐志新先生、邱亚鹏先生不再担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在继任董事到位前,黄智华先生、徐志新先生、邱亚鹏先生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领薪和兼职的规定,未出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对其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上市公司的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掌握了进入证券市场应具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知识,知悉上市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足够的诚信水准和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及经验。

1-1-66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姓名职务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无限售流通股有限售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有限售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有限售流通股
1居琪萍董事长147.96127.00147.96-147.96-
2黄智华董事223.50300.00223.50-223.50-
3敖新华董事156.44127.00156.44-178.80-
4邱亚鹏董事-127.00----
5徐志新董事22.35300.0022.35-22.35-
6常健董事、总经理22.35224.0022.35-22.35-
7谭兆春董事178.80127.00178.80-178.80-
8郭相岑董事-127.00----
9王浚丞董事-127.00----
10毛英莉独立董事------
11王怀世独立董事------
12魏颜独立董事------
13侍乐媛独立董事------
14李晓慧独立董事------
15李红卫职工代表董事12.4957.0012.49-12.49-
16马卓监事会主席------
17毛华来监事------
18李成生监事------
19熊玉豹职工代表监事------
20陈雪婴职工代表监事------
21吴爱萍董事会秘书-127.00----
22颜军财务总监-70.00----
23汪春雷总工程师------
24谢华强(常务)副总经理------
25何涛总经理助理0.01127.000.01-0.12-
26张其斌总经理助理-127.00--29.01-
27衷金勇总经理助理------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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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持有方大特钢股份外,还存在以下对外投资情况:

姓名对外投资名称持股比例对外投资单位与公司关系
黄智华达州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徐志新兰州方大炭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徐志新达州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敖新华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59%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敖新华兰州方大炭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颜军达州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50%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谢华强达州市金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0.33%关联方
达州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各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良好。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冶金原燃材料的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及其副产品的制造、销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包括炼铁、炼钢、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4个子行业,具体如下:

行业及代码子行业及代码行业描述
31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110炼铁指用高炉法、直接还原法、熔融还原法等,将铁从矿石等含铁化合物中还原出来的生产活动
3120炼钢指利用不同来源的氧(如空气、氧气)来氧化炉料(主要是生铁)所含杂质的金属提纯活动
3130钢压延加工指通过热轧、冷加工、锻压和挤压等塑性加工使连铸坯、钢锭产生塑性变形,制成具有一定形状尺寸的钢材产品的生产活动
3140铁合金冶炼指铁与其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金属或非金属元素组成的合金生产活动

(二)行业监管体制及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钢铁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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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工信部承担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总体规划、指导技术改造、以及审批和管理投资项目等,生态环境部主要履行行业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指导职责。

主管部门职责描述
国家发改委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等。
工信部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钢铁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及对其中重点领域进行专项规划(含基地规划),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及产业布局; 审核钢铁行业的重大项目以及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规划,协调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修订钢铁行业的产业政策,起草法律、法规及配套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钢铁行业的体制改革、技术进步、投融资、利用外资、金融、贸易、财税政策建议及专项消费政策和配套措施。
生态环境部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并承担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对钢铁企业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同时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是由中国钢铁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个人为会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自律性的行业管理组织,主要负责制定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依法开展钢铁行业统计、调查、分析和上报等项工作;参与拟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规;组织加工出口专用钢材监管工作,代表或协调企业反倾销、反补贴;代表我国钢铁行业参加国际同业组织的有关活动。

2、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我国钢铁行业在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除了依据国家定期发布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工商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外,国家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涉及钢铁工业的宏观调控措施及相关政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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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相关政策相关内容
2020年《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各地区自2020年1月24日起,不得再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不得再备案新的钢铁项目。各地区要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备案的钢铁产能项目(中央钢铁企业项目由所在地一并梳理),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项目符合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用地、产业政策和产能置换等相关要求。根据部际联席会议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钢铁项目备案指导意见、修订钢铁产能置换办法。各地区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本地区各级相关单位,并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监控,从严管理,违规必须坚决整改、问责处理。
《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办法,加强钢铁产能项目备案指导,促进钢铁项目落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钢铁冶炼产能,严肃查处各类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动落户产能退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等。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等。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版)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未完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区、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区出让的钢铁产能;长江经济带地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冶炼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等要求。
《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严格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规范建设钢铁冶炼项目,强化钢铁项目备案事中事后监管,以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推进钢铁行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22年《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到2025年,完成5.3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等。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炼油、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等产能。研究建立大气环境容量约束下的钢铁、焦化等行业去产能长效机制,逐步减少独立烧结、热轧企业数量。大力支持电炉短流程工艺发展。2025年和2030年,全国短流程炼钢占比分别提升至15%、20%以上。

(三)行业竞争格局、市场集中情况、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市场集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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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竞争格局

“十四五”期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了“1231”钢铁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及重点任务。聚焦一个根本任务:全面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坚持两大发展主题:绿色低碳发展和智能制造;着重解决行业三大痛点:控产能、促产业集中、保资源安全;推进一个重要进程:持续推进中国钢铁产业国际化发展。钢铁行业在极为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下,同时面临“双控”、“双碳”的压力,仍然取得了历史性的成绩,继续发挥国民经济“压舱石”的作用。

(2)市场集中情况

我国钢铁区域总体分布特点为“东多西少、北重南轻”,内陆多、沿海沿江较少,从地理位置分布的角度来看,钢铁产量和产能集中在北方和中东部地区。预计未来随着大型钢厂重大沿海基地项目逐步建成投产,华东钢铁产能不足的问题将有所改善,但西南和华南产能不足的问题还会延续。在当前钢材市场产业集中度不高且处于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下,主要产量规划仍然是以销定产。同时非主要产钢区产能逐步减少,产量逐步向主要城市集中趋势较为明确。

近年来,受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及北方大部分地区环保政策加严影响,北方钢企面临的限产和环保升级压力普遍加大,而南方地区环保压力相对小,且沿海地区受益于水蒸气循环等具有更大的自净化优势,加之钢企对交通运输条件尤其是海运便利程度依赖度较高,因此近年新建钢铁生产基地逐步向南方或沿海地区布局。整体来看,生产基地靠近港口城市有利于控制原燃料和钢材产品的运输成本,具有沿海生产基地的企业的竞争力有望提升。

目前,我国钢铁行业集中度较低。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钢铁产业兼并重组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钢铁产业60%-70%的钢产能要集中在10家左右的大钢铁集团中;2022年2月发布的《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若干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虽然近几年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钢铁产业集中度显著提升,国内前10家钢铁企业粗钢产量占全国比重在2016-2021年5年间提升了5.6个百分点,截至2021年,企业集中度为41.5%,但较目标仍有较大差距,未来几年,我国钢铁企业将加速兼并重组,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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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号召力、专业影响力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进而推动全国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公司的竞争地位

公司产品知名度高,保供能力强,品种规格齐全,在区域和细分市场有较强优势。公司生产的弹簧扁钢和热轧带肋钢筋(俗称螺纹钢)荣获国家产品“金杯奖”,形成了“长力牌”汽车弹簧扁钢和“海鸥牌”建筑钢材两大系列品牌优势。“长力牌”弹簧扁钢荣获全国用户满意产品、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江西省名牌产品,与国内10多家主要汽车生产厂家、板簧厂配套,并且远销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生产的汽车板簧系列产品拥有“长力”、“红岩”、“春鹰”三大知名品牌,被中国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市场贸易委员会列为全国首批“推荐商品”。“海鸥牌”热轧带肋钢筋荣获全国用户满意产品。2022年,公司获评南昌市制造业领航培育企业、江西省制造业领航企业、江西年度领军企业、中国优秀钢铁企业品牌、2021-2022年度中国钢铁企业高质量发展AA企业(先进企业),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度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丰厚回报榜。

3、公司竞争优势

(1)产品及市场优势

公司生产的汽车零部件用钢和建筑用材历史悠久,产品知名度高,保供能力强,品种规格齐全。主要包括40-150mm×5-60mm弹簧扁钢,φ6-φ40mmHRB400、500及400E、500E热轧带肋钢筋,φ16-φ120mm圆钢(圆管坯),φ5.5-φ20mm高线,φ20-φ50mm大盘卷,5#-7.5#高强度铁塔用角钢,多种汽车板簧、汽车扭杆、稳定杆等。近几年,公司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开发的环保型低碳高硫自润滑易切削钢,其产品性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2)高效管理优势

公司实施“差异化”为核心的低成本战略,开展全方位对标赛马机制,着眼数据分析,眼睛向内,认真开展回头看,寻找差距,通过挖潜增效,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内部成本,使企业“精装”上阵,获得低成本优势。公司吨钢材利润指标自2017年以来,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对标企业中一直保持前列。

(3)绿色制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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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司环保提升和超低排放改造,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低,2022年公司吨钢排水、吨钢排放烟粉尘、吨钢排放二氧化硫等指标较2017年分别下降了

85.53%、55.56%、56.82%,主要污染物指标均优于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标准Ⅰ级基准值。公司2018年投资打造生态森林旅游式工厂,十里钢城,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美丽的生态环境与红色的铁流、耀眼的钢花交相辉映,用行动践行“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4)创新研发优势

公司大力开发高质量等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的产品具有低成本、高性能、高淬透性、节能环保等优势特点,提高了商用汽车悬架系统的可靠性和轻量化。为满足高应力变截面板簧发展的需要,公司开发了2,000MPa系列国内最高强度弹簧扁钢。

在高强度弹簧钢核心技术方面,公司开展了大量的基础研究,积累了大量的技术数据,形成了全过程的控制技术。

钢筋产品研发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和标准导向,推进产品升级换代,打通了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高强度钢筋全规格生产工艺并批量生产,打破了省内大型重点工程建设用600MPa以上级别钢筋需省外采购的现状,实现省内自主供应;组织试制HRB600高强度钢筋并成功取得生产许可证;HRB500E高强度钢筋形成批量生产并满足省内重点工程建设高端需求。

(四)钢铁行业情况

1、钢铁行业发展基本情况

(1)我国及全球钢铁行业市场规模状况

粗钢方面,全球粗钢产量由2010年度的14.35亿吨增加至2022年度的18.79亿吨,增长4.43亿吨,增幅为30.89%。同期,中国粗钢产量由6.39亿吨增加至

10.13亿吨,增长3.74亿吨,增幅为58.59%。全球粗钢产量增长主要受中国粗钢增产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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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至2022年度全球、全球(除中国)及中国粗钢产量(亿吨)

数据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Wind数据库

2010年度至2022年度全球、全球(除中国)及中国粗钢产量变化率

数据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Wind数据库从近十年来粗钢的产量同比变化情况来看,2010至2014年度,全球和中国粗钢产量均呈逐年同比增长的态势。2015年度,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全球、全球(除中国)及中国粗钢产量均出现同比下滑。2016年度,经济展望预期有所好转,全球钢材市场回暖,全球和中国粗钢产量略有上升。2017年度至2021年度,行业情况有所复苏,2020年度中国粗钢产量达到近十年峰值,2021年度全球粗钢产量达到近十年峰值。

2021年度,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合作开展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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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钢产量压减工作,全年粗钢产量10.33亿吨,较2020年度下降3,198万吨,创下有史以来最大降幅。2022年度,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巩固好粗钢产量压减成果,四部委继续开展粗钢压减工作,全年粗钢产量10.13亿吨,较2021年度下降1,978万吨。受政策影响两年间,全国粗钢产量已从2020年度10.65亿吨下降至去年的10.13亿吨,累计降幅5,176万吨。受此影响,2022年度全球粗钢产量也同比下降3.69%。

2011年度全球主要产钢地区粗钢产量占比

数据来源:世界钢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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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全球主要产钢地区粗钢产量占比

数据来源:世界钢铁协会

2021年度全球主要粗钢生产国家和地区中,亚洲粗钢产量占比由2011年度的64.80%显著增长至72.00%;欧盟27国占比由2011年度的10.90%下降至7.80%;北美(美墨加)占比由2011年度的7.60%降至6.00%;其余大多数地区粗钢产量占比多出现下滑。

2011年度和2021年度全球前十大粗钢生产国(亿吨)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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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Wind数据库2021年度,全球前十大粗钢生产国依次为中国(10.33亿吨)、印度(1.18亿吨)、日本(0.96亿吨)、美国(0.86亿吨)、俄罗斯(0.76亿吨)、韩国(0.70亿吨)、土耳其(0.40亿吨)、德国(0.40亿吨)、巴西(0.36亿吨)和伊朗(0.29亿吨)。其中,印度粗钢产量已经拉开与日本、美国之间的差距,这主要是由于印度政府推动该国钢铁企业增加钢铁产能。与2011年度全球前十大粗钢生产国排序相比,除印度排名由第四上升至第二、土耳其排名由第十上升至第七、乌克兰排名不再进入前十外,其他变动情况较小。

(2)我国钢铁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钢铁行业发展迅速,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产业发展布局缺乏统筹安排、技术进步跟不上新增产能的发展,产品品种质量结构矛盾突出、产业集中度低等,“十五”至“十四五”规划期间,我国钢铁行业历经了从“高速发展”到“淘汰落后产能”,在“十三五”期间,国家政策明确了钢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压减粗钢产能、提高产能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等目标,“十四五”时期,将进一步促进钢铁行业布局结构合理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在“双碳”政策影响下,钢铁行业的重心转为产能产量“双控”。同时,钢铁也将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①双碳目标之下,绿色、高质量发展成为重要目标

在双碳目标大背景下,钢铁行业提出在2025年底前实现碳排放达峰,到2030

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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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钢铁行业碳排放量较峰值降低30%的目标,国家相关部委不断完善政策以推进钢铁行业节能环保、绿色发展,这对于钢铁企业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未来钢企之间的竞争也由成本竞争转向综合实力竞争,绿色、环保成为钢企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未来钢企盈利情况、发展规模大小都将取决于其环保、绿色生产能力;目前,为适应钢铁行业结构升级,钢企纷纷进行低碳和低能耗规划,在技术改进、循环经济、氢冶炼、环境改造、生态打造等全方位进行绿色转型,全国已有228家钢企6.1亿吨粗钢产能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②全国粗钢产量压减成为近年钢铁产业政策的重要部分

自2021年度,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合作开展全国粗钢产量压减工作以来,全国粗钢产量已从2020年度10.65亿吨下降至2022年度的10.13亿吨,累计降幅5,176万吨;焦炭消耗量也累计减少了1,856万吨。从数据上来看,钢铁行业在2030年前完成碳达峰任务已经比较确定。在此背景下,相较于2021年度政策提出的3,000万吨的粗钢压减目标,2022年度的粗钢压减任务并未定位追求绝对的减量目标,而是提出以“产量不超去年”和“对冲需求下行”为目的的指导性方向。展望2023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目标5%和“扩内需”的政策定位,市场普遍认为今年或不对钢厂产量进行限制,粗钢产量可能再次反弹。

③钢材企业利润普降,行业迎来战略调整期

受宏观经济承压、下游需求转弱、原燃料价格高位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2022年度,钢铁几乎全行业遇冷。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度,重点钢铁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5,875亿元,同比下降6.35%;实现利润总额982亿元,同比下降72.27%。

2023年,国内钢铁行业的深度战略调整已经开启,国内钢铁生产企业的发展重点正在从战术扩张转到战略调整,一方面,对于大中型钢铁企业,随着产能的整合,产品结构调整和低碳转型成为确定趋势;另一方面,弱周期也将倒逼其他企业聚焦优势细分领域。

2、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影响钢铁企业利润水平的主要因素为钢铁产品价格以及铁矿石、煤炭等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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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成本,其中钢材价格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铁矿石价格则受全球供求关系、国内开采成本、出口国汇率、海运费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煤炭价格主要受国内供给侧改革以及环保限产等因素的影响。2012年起,经济增速放缓,钢材需求量持续低迷,产能过剩问题日趋明显,钢材价格进入下行通道,2012年我国中大型钢铁企业利润总额不足16亿元,销售利润率仅为0.04%,虽然2013年、2014年有所回升,但2015年钢铁行业的结构性问题集中爆发,消费与产量双双进入峰值弧顶区并呈下降态势,钢铁行业出现全行业亏损。

2015年11月,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以及后续配套政策的出台,钢铁行业供求关系逐步改善,市场竞争格局得到了优化,钢材价格进入上升通道;与此同时,铁矿石、焦炭价格逐渐趋于平稳,钢铁企业经营状况出现大幅改善,行业效益持续向好。2016年中大型钢铁企业扭亏为盈,实现利润约304亿元,2017年随着钢材价格的进一步提升,中大型钢铁企业实现利润约1,773亿元,同比增长约480%,利润率提升至约4.80%。同时,受益于国家强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击地条钢、化解过剩产能、严格环保执法等措施的落实,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有序,企业效益持续改善,钢铁行业运行取得了多年未有的平稳态势,2018年全行业盈利达到高峰,钢铁行业利润总额达到4,029亿元,同比增长

17.03%。

2019年,由于钢材价格呈窄幅波动下行走势,铁矿石等原燃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钢铁企业经济效益回落,但总体而言,钢铁行业仍保持了平稳运行。2019年,我国钢铁行业利润总额为2,852亿元,同比降低29.21%。

2020年,下游需求走弱,钢铁企业效益有所下滑,全年钢铁行业实现利润总额2,624亿元,同比下降8.00%。2021年,国民经济持续恢复,为钢铁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中国钢铁行业挖潜增效,克服原燃料价格高位运行的困难,行业效益创下历史最好水平,压减粗钢产量的目标任务也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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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21年中国钢铁行业利润总额及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Wind数据库

近年来,钢铁行业已基本清除地条钢,市场经营秩序实现质的飞跃;钢铁行业兼并重组的节奏逐渐加快;节能环保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新排污许可、绿色工厂创建和采暖季环保限产等政策措施促使行业绿色发展进入快车道;创新发展、产能置换、电炉钢、智能制造等成为行业热词;市场需求平稳增长,钢材市场价格进一步向合理区间回归,行业经营效益显著改善。钢铁产业稳中向好,为行业下一步转型升级打下良好基础。“双碳”背景下,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不论是“产能产量双控”还是“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核心均在于“减碳”,预计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结构优化。届时,钢价将处在相对高位,企业利润大幅提升。

3、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国家钢铁行业宏观调控,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关于做好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在近年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主要目标是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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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至今我国钢铁工业去产能效果显著,“十二五”期间,钢铁工业共淘汰炼铁产能9,089万吨、炼钢产能9,486万吨;“十三五”期间,钢铁工业累计压减粗钢产能1.5亿吨以上;“十四五”期间,我国钢铁工业仍进一步优化原料、能源和工艺结构,节能减排,推进低碳发展。

目前,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增长,宏观经济在适当扩大需求情况下更加注重供给侧改革,通过化解产能过剩,钢铁产业自身结构将得到优化,国务院出台的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财税金融政策也为钢铁行业彻底摆脱困境提供了历史机遇。

②推动行业升级,钢铁需求总量仍将维持在较高水平

我国幅员辽阔、地貌各异、情况复杂,国家每年在道路交通、城镇维护、灾害救援等方面的钢材需求不仅是巨量,而且相对稳定。钢铁企业与下游用户合作也日渐紧密,汽车、机械装备、电力、船舶、建筑等重点用钢领域需求稳定,且应用不断扩大和升级,拉动国内钢材需求不断增加,使国内钢铁企业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逐年提高。同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建设的实施,均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如果潜力全部释放,将会新增数亿吨的钢材需求。此外,未来如城市管廊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加大投入,抗震钢结构道路、工程设施普及与推广等,都会大幅增加我国的钢材市场需求。

③便利的交通运输为钢铁行业发展提供基础条件

钢铁工业的原材料、燃料和钢铁产品的运输量都非常大,要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就必然要求有方便的交通运输条件,在跨地区甚至跨国家的各种贸易活动日益频繁的今天,交通运输更是发挥着重要基础条件的作用。我国的交通运输条件对于钢铁工业国际竞争力有着积极的决定作用,无论是产出规模还是产品出口竞争力,都受到交通运输条件的正向影响。而随着钢铁工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对交通运输条件提出的要求也必然越来越高,要提升钢铁工业国际竞争力,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的交通运输网络不容忽视。

(2)不利因素

①钢铁产业集中度低,难以达到规模经济

我国是一个钢铁大国,但并非钢铁强国,行业集中度低、难以达到规模经济、竞争力不高、整体抗风险能力偏弱等是我国钢企的缺点。2016年,因当时的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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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武钢合并成立宝武钢铁集团,钢铁行业产业集中度首次回升。2016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钢铁产业兼并重组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中国钢铁产业前十大企业产能集中度将达60%-70%。2022年2月发布的《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若干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2021年我国钢铁行业集中度约为40%,我国钢铁行业的集中度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处于较低水平。

②绿色转型的挑战,全产业链绿色化的难题

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国内外普遍共识,我国钢铁工业不仅要大量减少传统污染物的排放,还将面对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要求。目前,发达国家特别是欧洲国家非常重视对减少二氧化碳技术的开发,并且越来越将绿色产品作为今后发展的重点。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排除未来发达国家将绿色发展作为一个技术壁垒使用,对产品的全产业链要求实施绿色标准,不仅最终产品的生产要绿色化,而且其中的原料、中间品等也要达到绿色标准。因此,我国钢铁工业未来不仅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还要从整个产品生命周期角度实现低碳发展。超低排放只是未来企业需要满足的最低门槛,实现低碳发展才是企业未来发展的方向。

4、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钢铁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炼铁技术、炼钢技术和轧钢技术。

在炼铁技术方面,高炉炼铁一直是传统的炼铁技术,目前世界大部分生铁均由高炉生产。为了节能减排、提高高炉生产率和炉龄,许多公司纷纷开发了针对高炉冶炼的新技术。同时,为了减少上游工序(炼焦及烧结工序)的污染,还开发出许多新的炼铁工艺。

在炼钢技术方面,炼钢及连铸等生产技术、生产工艺及设备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目前,炼钢仍以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为主。对转炉炼钢而言,主要是围绕生产高纯净度的钢水、节能减排、安全环保等开展研究,其生产工艺技术主要包括:铁水预处理、转炉少渣吹炼、转炉高效吹炼、转炉终点动态控制、炉外精炼、各种现代化检测技术的发展等方面。连铸新技术主要体现在提高铸坯质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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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高效连铸等方面。在轧钢技术方面,技术水平与特点主要体现在提高产品质量及产品附加值、提高生产率、扩大产品品种、降低成本、节能减排、注重环保等方面,以满足社会对钢材的各种要求。

5、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钢铁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其所处的市场环境随着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而呈现出周期性起伏,其重要表现是钢材价格的波动幅度较大,以及企业盈亏变动幅度较大。钢铁行业周期性的形成,主要是钢铁产品在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均缺乏弹性,在经济增长速度带来的需求变化下呈现出的周期性波动。

(2)季节性

由于钢铁下游应用大部分为建筑行业,因此受下游建设需求影响导致有明显的淡旺季之分。一般,春秋为旺季、冬夏为淡季,这和冬季气温较低、夏季高温多雨影响施工有较大的关系。冬夏季工地建设需求的缩小使得大部分钢贸经销商压缩采购节奏,不愿储备过多库存,缓解自身资金压力,最终导致冬夏季成为钢铁行业的销售淡季。

(3)地域性

我国钢材市场虽然总体上比较成熟,但受历史原因影响,钢铁工业布局较为分散,目前全国除西藏外,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钢铁企业。钢铁区域总体分布特点为“东多西少、北重南轻”,内陆多、沿海沿江较少,从地理位置分布的角度来看,钢铁产量和产能集中在北方和中东部地区。钢铁工业布局结构的不合理,导致了我国钢材市场具有一定的地域垄断性,市场分割现象相对突出。

(五)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名称公司简介竞争领域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采用焦化—烧结—高炉—转炉—连铸—全连轧的长流程钢铁生产企业,拥有福建省较大的焦炉、烧结机、高炉、转炉和全省唯一的板坯连铸生产线,工艺技术及装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公司产业主要以钢铁为主业,辅以配套、延伸等附属产业。产品主要有建筑用材、制品用材、中厚板材、优质圆棒、煤化工产品等。钢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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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公司简介竞争领域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的优、特钢生产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用钢、机械工程用钢、轨道交通用钢、能源用钢、船用锚链钢、矿用钢、扁钢及特冶锻坯等八大类特钢,产品用于汽车、铁路、机车、造船、机械等行业。钢材产品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钢铁业务包括精品中厚板、优特钢长材的生产、销售及加工配送,同时从事能源环保、信息科技、电子商务、物流等业务。钢材产品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钢铁主业专业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碳钢薄板、厚板与钢管等钢铁精品,主要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能源交通等行业。钢材产品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为冶金产品(含副产品)生产、经营、开发;经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公司主体装备实现了大型化、现代化、节能化。公司通过近年来大规模技术改造,全国首批通过了工信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审核。工艺结构和产品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钢材产品

(六)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产业政策壁垒

根据国务院2016年2月发布的《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要依法依规退出。

为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提升钢铁去产能成果,促进我国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于2021年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以及粗钢产量压减工作,引导钢铁企业摒弃以量取胜的粗放发展方式,促进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仍延续“去产能”的主线任务。因此,我国钢铁行业新增产能面临着较高的产业准入壁垒。

2、资金壁垒

钢铁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生产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数额巨大,并且需要数额较大的流动资金维持正常的生产周转。因此,钢铁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

3、人员和技术壁垒

钢铁行业作为传统行业,虽然大部分生产工艺的技术比较成熟,但是该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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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技术需要针对不同企业的生产装备以及原材料供应的特点等进行磨合调试,才可达到生产要求。此外,钢铁企业还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该类人员在企业的沉淀、磨合需要较长时间。经过长期发展,在钢铁中高端产品领域,我国的钢铁工业技术和装备水平大幅度提高,对于新进入者,在技术和装备上的门槛已有较大提高。因此,该行业具有较高的人员和技术壁垒。

(七)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钢铁行业的主要上游行业是铁矿石和焦炭生产行业。铁矿石在自然界中的储量丰富,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俄罗斯、巴西和中国等国家。中国拥有的铁矿石资源虽多,但主要为贫铁矿石,资源品级较差,且矿石类型复杂,因此国内使用的铁矿石主要由国外进口,铁矿石行业对外依存度较高。国外铁矿石生产企业产业集中度较高,全球主要铁矿石供应被四大矿山(淡水河谷、力拓、必和必拓、FMG)所垄断,且铁矿石产能增速比钢铁产能增速慢,导致国内钢铁企业对铁矿石的议价能力较弱。国际金融资本的介入,加剧了铁矿石价格的波动,进一步削弱了国内钢铁企业对铁矿石的议价能力。

焦炭方面,钢铁行业是第一大应用领域,其余主要用于有色金属冶炼、化工、机械、化纤等行业。2000年以来,国内焦炭产能迅速扩张使得我国成为世界最大的焦炭生产国。但是,产能的迅速扩张也使得我国焦炭面临产能过剩的局面,使得钢铁生产企业对煤炭产品的议价能力略微有所提升。

钢铁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是消费钢铁产品的企业,主要以机械和房地产行业为主。下游行业对钢铁行业的影响主要是产品需求的影响,直接关系到产品销售量的变化。钢铁销售主要由钢铁贸易商承担,而国内的钢铁贸易商以中小型企业为主,相比之下行业集中度较钢铁企业更低,加上贸易商在融资和采购渠道上依赖于钢铁企业,使钢铁企业在客观上对钢材产品有较大的定价权,尤其是在钢材供不应求时期。

整体而言,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动将影响钢铁行业盈利能力,而下游行业对钢材需求量的变动将直接影响钢材的销售量和销售价格,进而影响钢铁行业的景气度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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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1、螺纹钢

螺纹钢是热轧带肋钢筋的俗称,广泛用于房屋、桥梁、道路等土建工程建设,是重要的建筑用钢材,主要用于钢筋混凝土建筑构件的骨架。

2、优线

优线即优质线材,线材的用途主要可归纳为两种,作为建筑材料使用或者作为拉丝的原料。

3、弹簧扁钢

扁钢是指宽12-300mm、厚3-60mm、截面为长方形并稍带钝边的钢材。弹簧扁钢是指具有良好弹性形变能力的扁钢,通常作为汽车板簧的主要原材料。

4、汽车板簧

汽车板簧是汽车悬架系统中最传统的弹性元件,起到缓冲路面对车轮冲击的减振作用,具有可靠性好、结构简单、制造工艺流程短等优点。

5、铁精粉

铁精粉是铁矿石经过破碎、磨碎、选矿等加工处理成的矿粉,铁精粉是炼铁、炼钢的主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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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模式

1、主营业务流程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的具体内容

(1)采购模式

公司大宗原材料、燃料及辅料的采购模式分为三种:分散滚动采购、订单采购及招标(竞价)采购。

为保证生产的连续性,生产用料需得到稳定供应,公司对大宗原料如炼焦煤、喷吹煤、焦炭、国内铁矿、熔剂、铁合金、部分废钢进行分散滚动采购,以满足公司生产。

在进口铁矿方面,公司采取市场上通行的做法,即在现货市场上寻找订单资源,通过洽谈以合适的价格取得资源拥有权;在长协和期货采购方面,公司通过和国外矿山或拥有国外矿山经营权的大型企业洽谈获取资源,然后通过水陆联运方式运输进厂。

对部分辅料,如熔剂中石灰石中块、生石灰粉资源,南昌本地及周边资源比较丰富,辅料供应有一定的选择性。在生产稳定的情况下,公司引入了竞争性的招投标机制,一方面降低了采购成本,另一方面保证了优质供应商的供应稳定。

(2)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拥有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钢全流程生产工艺,主要产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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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簧扁钢、螺纹钢、冷镦钢、易切削钢、汽车板簧等。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市场需要及生产可行性,按照年、月、周全面安排投入量、产出量、在制品的周转量,保证平衡配套。

(3)销售模式

公司螺纹钢和优线产品销售采取经销商代理和直销相结合的模式,弹簧扁钢和汽车板簧销售主要为直销模式。公司螺纹钢和优线产品客户主要为经销商。公司弹簧扁钢客户主要为下游汽车零部件、汽车弹簧制造商;汽车板簧客户主要为载重汽车和大型客车生产厂商。在产品定价方面,公司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定价方式,定价较为灵活。针对销售给经销商的螺纹钢等建筑用材产品,公司采取旬定价、旬结算的定价模式。对直销的建筑用材产品,公司参考相关钢铁网站、比价方式等制定销售政策。在弹簧扁钢的定价方面,公司参考行业市场情况进行定价。优线类产品品种较多且各品种量不大,定价模式包括一单一议、旬定价及月定价模式。

在销售回款方面,公司螺纹钢等建筑用材按照先预收货款再排产的模式;弹簧扁钢类产品采取款到发货模式,对于部分长期合作的大客户采取先发货再月结方式;汽车板簧的客户通常进行滚动付款;优线产品实行款到发货的方式。

(三)主要生产经营资质

截至2022年末,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资质如下所示:

序号权利人证书名称编号有效期至许可/认证范围
1方大特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赣洪行审经(甲)字[2022]0000012024.3.9易燃液体(粗苯、煤焦油)、不燃气体(氧、氮、氩)
2方大特钢辐射安全许可证赣环辐证[A2314]2028.2.6使用V类放射源
3方大特钢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赣)XK05-001-010012027.8.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
4方大特钢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赣A)XK13-014-000022023.5.10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
5方大特钢排污许可证913600007055142716001P2025.12.18行业类别: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焦,火力发电
6方大特钢药品生产许可证赣201900122024.8.7医用氧(液态:空分)
7重庆红岩排污许可证91500000750083386E001Y2027.9.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表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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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证书名称编号有效期至许可/认证范围
8方大长力排污许可证91360106685982720D001U2027.8.18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业炉窑
9成都红岩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510182202547899B001V2025.2.23-
10昆明春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滇交运管许可五华字530102004125号2024.4.17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11昆明春鹰排污许可证9153000078169047XL00102027.8.9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12曲靖春鹰排污许可证9153030069796030XK001R2024.10.29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13济南重弹排污许可证91370181677286143k001U2027.7.1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14长力二次资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湖行审经(乙)字[2022]00022024.9.28易燃液体(粗苯、煤焦油)、易燃固体(硫磺)、不燃气体(氮、氧、氩)
15南冶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级)D2360050692023.12.3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16南冶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三级)D3360344282023.12.3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17南冶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赣)JZ安许证字[2005]0000462026.3.2建筑施工
18同达铁选取水许可证D210521S2021-01602026.12.31取水量:60万立方米/年
19同达铁选安全生产许可证(辽)FM安许证字[2020]YE014003J号2023.12.25铁矿地下开采(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二区磙子沟铁矿)
20同达铁选安全生产许可证(辽)FM安许证字[2021]YS052006号2024.5.17尾矿库运行
21同达铁选安全生产许可证(辽)FM安许证字[2022]YE011006J号2025.8.28铁矿地下开采(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一采区一系统)
22同达铁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经营性)21050013000062025.11.1-
23同成铁选取水许可证D210521S2021-01592026.12.31取水量:36万立方米/年
24同成铁选安全生产许可证(辽)FM安许证字[2020]YE012001号2023.10.19尾矿库运行(本溪同成铁选有限公司矿库)
25方大黄果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黔)XK16-204-001272026.8.25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26方大黄果树取水许可证D520423G2021-00142024.2.20取水量:30.63万立方米/年
27方大黄果树食品生产许可证SC106520423116732023.4.24饮料
28方大黄果树探矿权T52040020161080400533012026.09.13贵州省镇宁县凹子寨矿泉水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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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证书名称编号有效期至许可/认证范围
29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SC125622926002782025.8.19豆制品
30东乡族自治县佰岁实业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JY162292615119182025.12.7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31甘肃方大优尔塔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JY162292615116122025.11.9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32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91622926MA73Q39F2F001U2027.1.1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注:公司正在为编号为XK13-014-00002、SC10652042311673的生产经营资质办理续期申请手续。

(四)公司的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铁矿石、焦炭及煤、废钢等,能源材料包括水、电等。铁矿采购中,进口矿比例较高,如澳矿的PB粉(块)、罗伊山粉(块)、超特粉、库利粉、南非精粉等,上述铁矿现货在长江港口资源充足,可随时采购,同时价格随行就市,保证了公司烧结用料。在采购进口矿的同时,公司也从国内采购部分铁矿,如球粉资源,主要供应商为国内大型铁矿,包括江西省内、广东、福建方向大型铁矿等。公司进口矿采购需先预付全款再发货;国内矿采购主要采取矿石先运输到现场进行检验,结算完成后再付款的方式,公司通常在1个月之内完成付款。

公司煤和焦炭进行分散滚动采购,以保证供应的稳定性,满足生产的连续性。在煤的采购方面,公司主要从华东及山西的大型矿务局进行采购。大型矿务局拥有稳定的资源渠道,同时可保证供货质量。公司在焦炭的采购上,以江西省内、河南大型焦化厂为主要供应商,辅以山西、宁夏区域价格相对有优势的焦化厂,在保证焦炭质量稳定的基础上,确保资源能及时供应,同时也降低了生产成本。

在生产稳定的情况下,公司对部分本地及周边资源丰富、供应可有选择性的辅料,如熔剂中石灰石中块、生石灰粉资源,引入竞争性的招投标机制,在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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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成本的同时保证了优质供应商的稳定供应,稳定了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
388,551.4718.26%283,049.1616.32%179,440.6313.98%
焦炭192,483.679.05%219,682.3012.67%145,131.5411.31%
铁矿石772,559.2336.31%566,590.7932.67%413,808.8132.25%
废钢248,087.1711.66%283,444.7916.34%173,364.4613.51%
合计1,601,681.5475.28%1,352,767.0477.99%911,745.4471.06%

注:占比=采购金额/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万度、元/吨、元/度

类别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采购量采购均价采购量采购均价采购量采购均价
主要能源1,289.330.28847.250.28518.800.28
65,875.560.6770,171.980.5868,297.780.58

2、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情况

(1)2022年度主要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商品采购金额占比
1第一名煤、矿、合金、熔剂287,789.2813.53%
2第二名162,475.907.64%
3第三名144,535.546.79%
4第四名122,837.115.77%
5第五名废钢90,348.344.25%
合计807,986.1737.98%

注:占比=采购金额/营业成本。

(2)2021年度主要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商品采购金额占比
1第一名煤、矿、合金、熔剂191,764.7311.06%
2第二名废钢、合金118,051.766.81%
3第三名焦炭87,165.385.03%
4第四名废钢、合金73,035.694.21%
5第五名进口矿52,045.273.00%
合计522,062.8230.10%

注:占比=采购金额/营业成本。

(3)2020年度主要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商品采购金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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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商品采购金额占比
1第一名煤、矿、合金、溶剂176,358.6413.74%
2第二名73,352.175.72%
3第三名54,176.364.22%
4第四名废钢42,634.533.32%
5第五名焦炭38,754.013.02%
合计385,275.7230.03%

注:占比=采购金额/营业成本。

3、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现象。发行人及其主要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公司的生产情况

公司生产基地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具有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钢全流程生产工艺和配套设施。公司为江西省内主要的建筑钢材生产商之一,同时也是国内弹簧扁钢品种规格最为齐全的供应商之一。公司螺纹钢等建筑用材以销定产,生产时按照先预收货款再排产的模式进行生产;弹簧扁钢和汽车板簧按照订单和合同约定进行生产;优线主要属于调剂产品,生产销售以保渠道为主。

1、主要生产系统及工艺

(1)炼钢方面

公司炼钢环节,采用顶底复吹转炉吹炼,出钢脱氧、合金化及钢水下渣检测技术,配合钢包底吹氩同时搅拌,调节温度、促进夹杂物上浮。

公司炼钢厂拥有三座顶底复吹转炉,三座LF精炼炉,一座VD脱气炉,两台5机5流弧形方坯连铸机、两台6机6流弧形方坯连铸机。应用转炉顶底复吹冶炼工艺及出钢下渣自动检测技术、LF炉双底透数控吹氩白渣精炼工艺、双工位高真空脱气(VD)精炼处理、R9m合金钢弧型连铸综合技术(如大包可升降浇注、下渣检测、内装整体式浸入水口、液面自动控制、结晶器+凝固末端组合式电磁搅拌、计算机控制二冷配水)等先进工艺,确保公司生产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轧钢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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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轧钢环节,拥有弹扁线、优特钢线两条专业化弹扁生产线:①弹扁线可轧制宽40-150mm、厚5-60mm扁钢。全线采用19架短应力线轧机连续轧制,精轧机之间采用6架活套,可实现无张力轧制,使产品公差尺寸控制更精确。加热炉出口设有高压水除鳞装置,在线安装测宽测厚仪,能较好地保证产品的表面质量、公差尺寸、脱碳、平直度,满足用户的需求。②优特钢线轧制的扁钢规格为宽40-90mm、厚5-22mm。采用蓄热式步进梁加热炉,加热均匀、氧化烧损少、脱碳少。轧机采用微张力和活套控制轧制,配备在线测宽测厚仪,最大限度保证产品尺寸精度。此外,冷床床面上设有保温罩,产品的平直度好,能满足高性能弹簧扁钢缓冷的要求,降低硬度。

公司采用以下国内先进工艺技术,以确保产品质量达国内外先进水平:

①采用蓄热式步进梁加热炉,加热均匀、氧化烧损少、脱碳少、加热质量高;

②采取高压水二次除鳞,一次除鳞压力高达30MPa,去除钢坯表面氧化铁皮,产品表面质量好;

③粗、中、精轧机选用国内先进可靠的结构型式,平立交替布置,轧件无扭转,产品公差尺寸稳定;

④轧机采用微张力控制轧制,最大限度保证产品尺寸精度;

⑤拥有步进齿条式冷床,冷床床面上设有保温罩,能满足高性能弹簧扁钢缓冷的要求;

⑥使用180×180×7950mm钢坯,增加压缩比,提高产品的晶粒度,改善组织。同时产品的定尺率高,能提高用户材料的利用率;

⑦采取低温轧制工艺,脱碳控制水平国内领先,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2、主要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汽车板簧、弹簧扁钢、优线、螺纹钢、铁精粉的产量、销量、产销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2022年度
产品产量销量产销率产量增长率销量增长率
汽车板簧9.569.80102.51-43.86-43.29
弹簧扁钢41.6341.3299.26-32.64-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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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产品产量销量产销率产量增长率销量增长率
优线87.6087.65100.06-1.44-1.31
螺纹钢296.02296.06100.018.088.07
铁精粉21.945.5925.48-68.87-89.58
2021年度
产品产量销量产销率产量增长率销量增长率
汽车板簧17.0317.28101.47-11.76-8.09
弹簧扁钢61.8062.03100.37-9.66-9.75
优线88.8888.8199.921.451.21
螺纹钢273.88273.96100.032.012.11
铁精粉70.4853.6476.110.38-23.97
2020年度
产品产量销量产销率产量增长率销量增长率
汽车板簧19.3018.8097.4111.1110.85
弹簧扁钢68.4168.73100.479.098.60
优线87.6187.75100.162.442.90
螺纹钢268.48268.2999.9322.9522.85
铁精粉70.2170.55100.48-14.75-17.04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执行以销定产策略,除铁精粉外,主要产品汽车板簧、螺纹钢、弹簧扁钢和优线产销率均维持在100.00%左右。

3、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情况

简单来说,螺纹钢、弹簧扁钢和优线系在粗钢基础上,进行压延加工等工序后所成,而汽车板簧则是在弹簧扁钢基础上的再次深加工。因此,粗钢是衡量钢铁企业整体产能情况的基本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粗钢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能产钢量产能 利用率产能产钢量产能 利用率产能产量产能 利用率
粗钢420.00421.77100.42420.00421.68100.40420.00421.68100.40

(六)公司的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元/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金额销售单价销售金额销售单价销售金额销售单价
汽车板簧83,125.578,482.20146,406.308,472.59142,162.547,561.84
弹簧扁钢156,399.483,785.08235,425.003,795.34214,621.613,122.68
优线350,469.213,998.51416,929.604,694.62308,418.093,514.74
螺纹钢1,128,483.283,811.671,214,737.984,434.00886,159.383,3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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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金额销售单价销售金额销售单价销售金额销售单价
铁精粉6,149.531,100.0966,794.481,245.2458,084.28823.31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销售汽车板簧、弹簧扁钢、优线、螺纹钢、铁精粉等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其中汽车板簧为汽车悬架系统中的弹性元件,主要应用于重型车辆或特种汽车;弹簧扁钢为汽车板簧的原材料,主要销售给各大汽车板簧零部件公司;优线产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普线及盘螺产品,主要作为建材应用于房屋、土建工程等领域,另一部分为易切削钢、冷镦钢等特种钢产品,应用于机械制造、汽车制造等领域;螺纹钢主要应用于房屋、桥梁道路等土建工程;铁精粉为炼铁原材料之一,主要销售于各大钢铁厂;其他产品主要为炼铁工序产生的水渣,主要应用于水泥生产。公司螺纹钢和优线产品销售采取经销商代理和直销相结合的模式,弹簧扁钢和汽车板簧销售主要为直销模式。公司螺纹钢和优线产品客户主要为经销商。公司弹簧扁钢客户主要为下游汽车零部件、汽车弹簧制造商;汽车板簧客户主要为载重汽车和大型客车生产厂商。

2、主要客户情况

(1)2022年度主要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主要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占比
1第一名钢材464,744.2920.00%
2第二名钢材214,102.879.21%
3第三名进口矿163,814.247.05%
4第四名进口矿138,742.055.97%
5第五名钢材91,384.033.93%
合计1,072,787.4846.16%

(2)2021年度主要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主要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占比
1第一名钢材485,017.7722.37%
2第二名钢材119,409.785.51%
3第三名钢材118,347.575.46%
4第四名钢材94,161.344.34%
5第五名钢材91,992.944.24%
合计908,929.4041.93%

(3)2020年度主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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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主要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占比
1第一名钢材333,472.8520.09%
2第二名钢材128,499.697.74%
3第三名钢材97,191.625.85%
4第四名钢材69,155.164.17%
5第五名钢材40,117.102.42%
合计668,436.4240.26%

3、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现象。公司及其主要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主要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境内外销售及采购情况

1、境内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内销2,295,662.6199.11%2,138,282.4898.98%1,642,923.4599.36%
外销20,701.080.89%22,034.071.02%10,620.680.64%
合计2,316,363.69100.00%2,160,316.55100.00%1,653,544.1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以内销为主,报告期各期收入占比98%以上。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小,报告期各期均未超过2%,因此国际贸易摩擦、进出口政策以及汇率波动等不利因素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境内外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按地区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1,775,806.3290.85%1,331,989.9588.66%939,839.4389.14%
境外178,775.399.15%170,421.9511.34%114,536.2610.86%
合计1,954,581.71100.00%1,502,411.90100.00%1,054,375.6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内采购为主,报告期各期境内采购占比85%以上。境外采购主要系进口矿采购,如澳矿的PB粉(块)、罗伊山粉(块)、超特粉、库利粉、南非精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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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公司制定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安全、顺利、有序推进。

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等安全管理原则,做到“恪尽职守,责任落实”,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要求全体员工在各自岗位认真履行自身安全职责,自觉遵章守纪,坚持标准化作业,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

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管理制度有:

序号文件名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3安全与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5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6三级动火管理规定
7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8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险因素检测管理办法
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1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12防暑降温管理规定
1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6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17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管理办法
18安全目标指标管理办法
19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20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1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22安全标准化班组实施细则
23安全标准化车间实施细则
24安全作业指导书管理办法
25成品材、废次材、二次资源及废钢装卸发货安全管理规定
26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27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1-1-97

序号文件名
28抽堵盲板安全管理制度
29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30专项组检查管理制度
31煤气管道壁厚检测管理规定

2、安全生产处罚事项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起因安全生产导致的行政处罚。本次行政处罚及整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一、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九)环境保护情况

为保障公司的生产流程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政策的要求,公司力抓监测体系运行,建立了一系列环保管理制度。公司污染防治设施配套齐全,已将烧结机及球团脱硫设施、烧结机机尾除尘、高炉出铁场除尘、转炉二次除尘等重要设施排放口均安装了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情况良好、运行正常。

报告期内,钢材产品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固废及噪音。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物、噪声等污染情况公司制定了废气污染控制程序、废水污染控制程序、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程序及噪音污染控制程序等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并严格执行。公司获得由北京国金衡信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7日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焦炭及副产品、煤气、氧气、冶金生铁、连铸坯、热轧钢材的生产、销售、支持性服务(许可范围内)及相关环境管理活动符合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的标准要求。汽车零部件产品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悬架集团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期至2023年6月29日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汽车钢板弹簧的生产、销售、支持性服务(许可范围内)及相关环境管理活动符合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的标准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各废水、废气排放口保持达标排放。根据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测数据,公司各项监测结果均达到排放标准,未出现超额排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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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现有业务发展及未来发展战略

1、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坚持普特结合的产品路线,以创新为驱动,通过持续的管理提升,优化品种结构,实施精品战略,走“低成本、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保持环保技术领先,保持综合工艺水平领先,保持吨钢利润率行业领先,确保实现“两个升级”战略任务的实现。

普特结合战略、弹扁战略的升级:“做普钢中的特钢,特钢中的普钢”,继续做好产品结构优化,巩固优势品种,开发具有市场容量的普特结合产品;继续实施弹扁战略,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升品牌质量,提高整体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创新驱动战略的升级:优化技术人才队伍储备,完善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体系,继续激发和引导创新活力,建设行业领先的品种开发和工艺创新研发平台,围绕低能耗冶炼技术,节能高效轧制技术,全流程质量检测、预报和诊断技术,钢铁流程智能控制技术,高端装备用钢等领域持续创新,争创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2、未来发展战略

(1)新产品开发规划

立足于公司装备和品种现状,品种结构调整将重点聚焦三个方面:一是聚焦保证弹扁线扁钢产品满负荷生产,在设备技改、流程再造、产品研发等方面全力瞄准此方向;二是围绕国家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导向,聚焦高强钢筋,研发高强钢筋生产技术、批量供货并拓展市场;三是重点聚焦高强度紧固件等高端优特钢加工产业,有序推进合金冷镦钢和弹簧钢盘条研发。

(2)打造新材料品牌,推进钢铁新材料产业发展

对于钢铁行业而言,随着新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如果一味地墨守成规,传统的用钢领域都将会被新材料取代。比如,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高强度、高性能的铝合金产品已经开始替代高强度汽车板,成为一些汽车制造企业的重要原料。可以预见,新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将会出现与钢铁行业“抢地盘、争市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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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一家具有竞争力的钢铁企业,在发展钢铁新材料产业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今后公司将着眼于新材料保障水平提升工程、工业强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和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等,充分利用好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工作指南》给予的政策支持,选好题、立好项,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端制造企业的供应链协作,与科研院校共同组织好科研攻关,开展研发、设计、生产、贸易、标准制定等全方位合作,提高新材料价值,打造新材料品牌,推进钢铁新材料产业发展。公司将凭借自身较为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通过对原有基础性材料的转型升级,获得新的发展机遇。加快研发第三代汽车钢,以满足汽车高强化、高韧性、轻量化的需求;在高强度用钢和钢结构等生产方面加大技术创新,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

(3)推进超低排放,建设生态工厂

依托公司集中管控平台,全面推进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环保A级绩效企业标准。进一步实施焦炉烟气循环、动力厂2号热电及35MW燃气锅炉脱硝改造、环境除尘器超低排放改造等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以炼铁厂返矿返焦输送系统超低排放改造、炼铁厂烧结矿建设中间仓改造、炼铁厂原料系统皮带运输系统密封改造项目、炼钢厂钢渣处理升级改造等项目为重点,大幅提高现场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完成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清洁运输改造工作。积极推行清洁运输,通过提升企业大宗原燃料、产品及副产品清洁运输比例,实现清洁运输跨越式提升,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系统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和环保管理水平,实现公司生态文明再上新台阶。

(4)挑战极致能效,绿色低碳发展

在碳达峰目标和时间上将紧跟钢铁行业步伐,同时满足省市政府部门能耗双控和降碳方面的要求,聚焦钢铁能源领域共性难题技术突破、中低温余热资源的深度回收利用、余压资源潜力充分发挥、副产煤气极限回收和高效化利用,挖掘余热余能潜力,实现极致的能源效率。加大节能技术应用,打造极致能效水平。今后国内短流程炼钢将会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待废钢资源充裕,国家电力充足,未来企业将结合市场化情况,适当进行产能置换,发展短流程炼钢,降低碳排放。

(5)推进两化融合,打造数智特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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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AAA级(领域级)两化融合体系,有效支撑企业日常经营与生产稳定运行;有效支撑数据驱动的生产运营全流程精细化管控能力和供应链协同发展能力的打造;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及战略目标的实现,初步建成数字化特钢企业。

通过网络切片技术提供本地数据分流,采集数据,实现对企业生产经营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控和生产设备网络化、生产数据可视化等先进技术,从而降低生产成本。通过三维建模、WebGL等技术将5G和智能化应用场景在平台中建立相应的三维模型,并最大程度挖掘数据价值,提供生产过程的一体化、全方位实时监控,贯通生产、业务、管理全流程,实现生产智能化与业务数据可视的高度集成,提升企业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八、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公司研发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投入7,901.239,246.746,286.10
营业收入2,323,863.232,167,939.261,660,147.9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0.34%0.43%0.38%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总体保持稳定。

(二)公司的研究开发情况

1、公司研发体制

围绕技术中心研发平台,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组织机构和研发体系,开展科技攻关、新品研发、产学研合作等科技活动,形成了较完整的集科研、开发、试验、质量管理为一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具备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主导产品和对国内外相关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的能力,有弹簧钢、汽车板簧、易切削钢等特色产品。

为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公司制订出台了《科技攻关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科研项目效益核算实施细则》《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论文管理及奖励办法》《研究开发费管理办法》《对外技术交流管理规定》等管理办法和制度。每年对科技人员在公司技术创新工作中,为企业的科技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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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员和项目实行重奖。此外,公司会定期组织科技研究及科技攻关活动,由公司技术中心组织实施,由各二级单位或团队承担,主要包括技术创新(含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和理论基础研究(为公司实际生产、产品质量改善等提供科学依据)、技术经济指标改进(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2、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技术中心为公司研发机构,下设弹扁研究室、特种棒线研究室、钢后技术室、铁前技术室、综合管理室等多个部门,并由各业务分厂技术部门作为专业支撑。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新产品研发工作,以及常规产品的技术(质量和工艺)研究、优化改进;

(2)负责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论证、推广、运用和评审;

(3)负责对公司生产流程工艺、技术、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过程的控制等进行归口管理;组织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审核、发放和修改。

(4)负责公司重大技术难题的攻关工作和科技项目的评审、立项、监督考核、成果鉴定及技术研发费用的管理工作;

(5)管理公司对外技术交流、专家引进、技术服务、技术引进和输出、产学研技术合作和博士后工作站事宜,以及公司科研、技术创新项目和成果的对外申报;

(6)负责组织对生产技术进行系统的调查分析、监督,验证技术规程和常规技术运用的实施效果,优化、提高公司常规技术管理的有效性;

(7)负责公司的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及科技情报资料、管理创新工作等等。

3、主要研发成果及在研项目情况

公司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江西省弹簧钢工程研究中心,公司的弹簧钢生产与技术创新团队是江西省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公司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积极发展与国内各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加强对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再创新,不断提高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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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始终坚持弹扁发展战略,致力于优化和改善品种结构,大力开发高质量等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的产品具有低成本、高性能、高淬透性、节能环保等特点,提高汽车悬架系统的可靠性和汽车的轻量化,满足我国高应力变截面板簧发展的需要。

(1)报告期内主要研发成果

序号内容成果
1《高耐蚀耐磨合金层制备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及工程应用》2021年江西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2)在研项目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目标
1非生产用电采用清洁能源的应用技术研究1.实现多点分散光伏设备的并网、组网的自动控制的突破,实现光伏市电的互补自动控制。 2.实现发电高峰期多余电量并入公司内部高压电网。 3.将光伏发电的数据接入智慧管控中心,实现数据共享。
2焊接机器人焊接自动化的研究1.通过给六轴焊接机器人增加第七轴,在焊接工件时保证有效行程10米;重复定位精度在0.5mm;导轨直线度保证0.5mm/10米;移动速度0-5m/min(可调)。 2.对工件焊缝偏转角度、焊缝拼接宽度、高度、深度进行识别,实现焊缝的自动查找、自动跟踪。
3X射线荧光光谱仪测定钒铁中钒含量方法研究在不影响检测准确性的前提下,X射线荧光光谱法测定钒铁中钒含量运用生产,且与化学分析法比对合格率达到95%以上(检化验的通用规定)。
4焦化厂干熄焦及焦炉装煤出焦烟气超低排放的研究与应用除尘系统出口烟气颗粒物排放指标≤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指标≤50mg/m3。
5焦化厂剩余氨水处理蒸氨塔低碳节能技术研究低压蒸汽消耗量由118吨/天降至98吨/天。
6智能清车机器人在清扫车厢余煤上的研究与应用采用智能机器人清车替代人工清车,无需人员上下车皮,安全可靠,提高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
7高强钢筋热送热装工艺试验研究摸索适合高强钢筋各规格的热送热装工艺,使其性能指标在热送热装工艺条件下也能满足标准要求。
8高品质弹簧扁钢脱碳控制技术研究及应用引进防脱碳涂料,开展高性能弹簧扁钢脱碳控制的相关研究,实现高性能弹簧扁钢全脱碳为零,总脱碳≤0.15mm的目标。
9200方断面连铸坯生产技术研究200方达到中包批量生产要求,满足厚截面新品的开发;低倍合格率≥95%、外观合格率100%。
10高强钢筋铸坯质量控制研究缩孔缺陷改善,高强钢筋低倍抽检缩孔达标率≥85%;高强钢筋外观抽检端部缩孔反馈率≤2%。
11VD炉脱氢关键技术研究应用2023年有氢值≤1.5ppm要求的高品质弹簧钢,VD后定氢值达标率100%。根据不同的氢要求,选择对应的控制参数,并固化VD操作工艺。
12含Mo弹簧钢轧材带状偏析研究建立轧材带状组织评级台账;分析研究连铸坯Mo元素的分布控制,减轻Mo元素偏析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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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目标
13方大特钢进口矿供应链管理系统设计与开发1.延伸进口矿供应链上下游管理,将海运船、港口、承运商纳入系统管理。 2.将进口矿运输上的港口、船只、码头以及进厂车辆串联起来并纳入系统管理,实现进口矿运输全过程的数智化管控。 3.实现进口矿厂内厂外库存可视化,实现全面库存管理。
14轧钢厂棒材线加热区智能集控技术研究与应用1.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和智能设备等,采集轧制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和设备状态信息,实现快速收集、快速反应、快速分析功能。 2.新建集控操作室,将现有加热区域的配料、原料进厂、装钢、出钢、看火汽化等功能全部集中在该集控室内。
15轧钢厂高线精整区智能集控技术研究与应用1.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和智能设备等,采集轧制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和设备状态信息,实现快速收集、快速反应、快速分析功能。 2.新建集控操作室,将现有精整区域的集卷、打包、称重、挂牌、卸卷、包括后续的成品仓储管理、无人行车管理、自动发货等功能全部集中在该集控室内。

4、主要合作研发项目

年度技术协议名称签约对方
2020年度方大特钢1号高炉炉缸运行状态评估东北大学
2021年度弹簧扁钢热轧组织均匀性控制及其遗传特性研究东北大学
2021年度高耐蚀耐磨合金层制备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及工程应用南昌航空大学、北京科技大学、重庆科技学院
2021年度方大特钢品种结构及产业升级方案东北大学
2022年度高应力板簧用弹簧扁钢NHS4开发及应用南京工程学院
2022年度新型高性能汽车用弹簧扁钢开发及关键技术研究江西理工大学

(三)研发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人员(人)596674
员工总数(人)7,0737,5387,468
占比0.83%0.88%0.99%

九、公司的资产状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房屋及建筑物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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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不动产权证编号用途有效期(至)宗地面积/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他项权利
1方大特钢赣(2018)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209535号工业2050.8.22477,540.2098,279.54
2方大特钢赣(2018)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209527号工业2051.8.2291,400.0038,319.33
3方大特钢洪土国用登湖2012第D0083号工业2051.8.22460.00-
4方大特钢洪土国用登湖2012第D0084号工业2051.8.2215,080.00-
5方大特钢赣(2018)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209613号工业2051.8.22476,220.0041,876.17
6方大特钢赣(2018)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206576号工业2051.8.223,130.00472.76
7方大特钢赣(2018)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211776号工业2051.8.2222,095.0013,628.06
8方大特钢赣(2018)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247732号工业2051.8.2234,813.9012,056.70
9方大特钢赣(2018)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249157号工业2051.8.22433,204.5041,146.67
10方大特钢洪土国用登湖2015第D022号工业2062.2.2848,383.90-
11方大特钢洪土国用登湖2015第D023号工业2062.2.2839,648.00-
12方大特钢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1129609号工业2062.3.2756,588.50-
13方大特钢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1130109号工业2062.3.2746,623.64-
14方大特钢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1130096号工业2062.3.2773,580.96-
15方大特钢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1130020号工业2062.3.2754,219.87-
16方大特钢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1129968号工业2062.3.2744,746.20-
17方大特钢赣(2018)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014715号工业2067.10.8120,296.00120,2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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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不动产权证编号用途有效期(至)宗地面积/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他项权利
18济南重弹章国用(2010)第22010号工业2059.04.1387,767.00-
19济南重弹章房权证园字第14000015号工业--24,708.80
20济南重弹章房权证园字第14000016号工业--566.58
21济南重弹章房权证园字第14000017号工业--798.00
22济南重弹章房权证园字第14000018号工业--771.38
23济南重弹章房权证园字第14000019号工业--2,225.43
24济南重弹章房权证园字第14000020号工业--321.97
25济南重弹章房权证园字第14000021号工业--888.61
26济南重弹章房权证园字第14000022号工业--42.00
27济南重弹章房权证园字第14000023号工业--25.20
28济南重弹章房权证园字第14000024号工业--17.82
29济南重弹章房权证园字第14000025号工业--39.15
30济南重弹章房权证园字第14000026号工业--139.84
31同达铁选本县国用(2013)第307号工业用地2063.7.1733,288.00-
32同达铁选本县国用(2013)第305号工业用地2063.7.1985.00-
33同达铁选本县国用(2013)第308号工业用地2063.7.1727,354.00-
34同达铁选本县国用(2013)第306号工业用地2063.7.174,452.00-
35同达铁选ggz字第20140014号水泵房--52.00
36同达铁选ggz字第20140015号办公室--464.80
37同达铁选ggz字第20140016号机修车间--388.00
38同达铁选ggz字第20140017号办公室--132.80
39同达铁选ggz字第20140018号厂房--2,200.75
40同达铁选ggz字第20140019号车库--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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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不动产权证编号用途有效期(至)宗地面积/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他项权利
41同达铁选ggz字第20140020号厂房--871.00
42昆明春鹰昆国用(2010)第00229号工业用地2056.03.0724,428.71-
43昆明春鹰昆房权证西山字第201001300号厂房--4,825.50
44昆明春鹰昆房权证西山字第201001301号电工厂,厂房--3,047.75
45昆明春鹰昆房权证西山字第201001302号配电室,厂房--5,359.35
46昆明春鹰昆房权证西山字第201001303号仓库--978.84
47昆明春鹰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201021332号住宅--91.85
48昆明春鹰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201021333号非住宅--3,876.08
49昆明春鹰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201021334号非住宅--75.37
50昆明春鹰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201021335号非住宅--1,583.31
51曲靖春鹰云(2019)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46118号工业2058.03.1927,751.3015,535.36
52曲靖春鹰曲开国用(2010)第001号工业2058.03.1911,355.70-
53昆明春鹰曲市国用(2010)第5981号工业2047.01.282,567.80-
54昆明春鹰曲市国用(2010)第5982号工业2047.01.2812,995.20-
55成都红岩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438074号厂房--5,555.34
56成都红岩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437987号厂房--656.04
57方大黄果树镇国用(2015)第008号工业用地2060.11.30159,686.00-
58方大黄果树镇国用(2015)第007号工业用地2060.11.3058,510.00-
59方大黄果树镇国用(2015)第009号工业用地2060.11.306,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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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不动产权证编号用途有效期(至)宗地面积/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他项权利
60重庆红岩渝(2022)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073429号工业用地/工业2069.11.1795,796.602,910.30
61重庆红岩渝(2022)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073484号工业用地/其他用房2069.11.1795,796.602,964.00
62重庆红岩渝(2022)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073543号工业用地/其他用房2069.11.1795,796.60326.70
63重庆红岩渝(2022)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073354号工业用地/工业2069.11.1795,796.6042,737.94
64重庆红岩渝(2022)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073584号工业用地/其他用房2069.11.1795,796.6058.32

公司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2)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部分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①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建筑面积(m2)
方大特钢非生产用房屋24,376.57
生产用房屋357,800.67
合计382,177.24

方大特钢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总面积共计约382,177.24平方米,该等房屋建筑物均建在其厂区内自有的土地上,为公司生产所用的房屋建筑物,系公司合法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截至目前,公司未因上述事项受到过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8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方大特钢厂区属我单位辖区范围。方大特钢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在建设手续不齐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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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下在厂区内建设有部分房屋建筑物,但未取得相关产权证书,该等房屋均系方大特钢所有,且不影响方大特钢的正常使用。如方大特钢能够依据南昌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按照程序提供齐全的办证资料,可按程序获得相关产权证书。截至目前,本单位未因上述事项对方大特钢作出行政处罚,亦未要求方大特钢拆除该等房屋建筑物。”

②同达铁选、同成铁选

公司性质建筑面积(m2)
同达铁选非生产用房屋305.64
生产用房屋15,827.83
合计16,133.47
同成铁选非生产用房屋5,524.82
生产用房屋3,020.00
合计8,544.82

同成铁选为同达铁选的全资子公司。同达铁选、同成铁选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总面积共计约24,678.29平方米。前述房屋建筑物分别为同达铁选、同成铁选合法所有,不存在权属纠纷。

2023年3月31日,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经营管理站出具《证明》:“同达铁选厂区、同成铁选厂区属我单位辖区范围。上述公司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在建设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在厂区内建设有部分房屋建筑物,但未取得相关产权证书。该类房屋建筑物均系该公司所有,且不影响公司的正常使用。如同达铁选和同成铁选能够依据本溪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按照程序提供齐全的办证资料,可按程序获得相关产权证书。截至目前,本单位未因上述事项对同达铁选作出行政处罚,亦未要求同达铁选拆除该等房屋建筑物。”

③方大黄果树

公司性质建筑面积(m2)
方大黄果树非生产用房屋3,547.58
生产用房屋16,046.00
合计19,593.58

方大黄果树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总面积共计约19,593.58平方米,该等房屋建筑物均建在方大黄果树自有的土地上,为方大黄果树合法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前述房屋建筑物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未办妥产权证或拆除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1-109

④东乡族自治县子公司

公司性质建筑面积(m2)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非生产用房屋2,522.71
生产用房屋16,981.65
合计19,504.36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屋4,659.00
合计4,659.00
东乡族自治县佰岁实业有限公司非生产用房屋59.00
生产用房屋220.00
合计279.00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屋129.30
合计129.30

上述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总面积共计约24,571.66平方米。该等房屋建筑物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未办妥产权证或拆除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原值超过2,000.00万元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入账日期资产原值净值成新率所有权人
13#高炉2022/4/279,895.269,083.4391.58%方大特钢
2热风炉2011/12/316,046.22120.928.33%方大特钢
3焦炭料场大棚2019/7/256,018.254,405.9082.92%方大特钢
42#高炉2019/1/265,464.873,368.2960.83%方大特钢
5炼焦系统2006/1/14,701.4694.030.00%方大特钢
6道路2008/12/14,684.30455.6630.00%方大特钢
7熄焦系统2006/1/14,515.0090.300.00%方大特钢
8备煤系统2006/1/13,934.7378.690.00%方大特钢
9煤场大棚2018/12/313,850.893,119.2680.00%方大特钢
10空压机2017/1/163,782.4675.650.00%方大特钢
111#高炉2021/3/103,683.582,439.5165.00%方大特钢
12汽轮鼓风机组2006/8/13,546.5270.930.00%方大特钢
13钢渣处理系统2019/2/253,359.902,082.2161.67%方大特钢
14脱硫脱硝2019/7/173,196.662,115.1565.83%方大特钢
153#高炉热风炉2018/2/272,925.291,539.6651.67%方大特钢
16600TPD套筒窑2019/7/252,835.551,868.3265.83%方大特钢
17PF线2008/12/12,818.0656.3613.33%方大特钢
18空分塔2017/1/162,664.3553.290.00%方大特钢
193#加热炉及汽化冷却系统2009/4/12,609.0152.180.00%方大特钢
20球团竖炉改造2002/3/22,556.8851.140.00%方大特钢
21转炉三次除尘器2019/5/232,522.511,665.3564.17%方大特钢
22翻车机2011/9/272,438.1148.760.00%方大特钢
23245m?烧结机机头电除尘器2019/6/272,348.421,542.3065.00%方大特钢
24低压配电柜2011/9/272,310.1446.200.00%方大特钢

1-1-110

序号设备名称入账日期资产原值净值成新率所有权人
251#高炉热风炉2019/6/272,277.841,495.8165.00%方大特钢
26三变110KV电缆及附件2009/8/12,208.4844.170.00%方大特钢
27全厂通廊2004/5/12,201.94110.100.00%方大特钢
28冷床2009/5/12,179.7443.590.00%方大特钢
293#连铸机2019/5/232,176.551,408.2164.17%方大特钢
30干熄焦基础2011/1/282,159.36938.3640.42%方大特钢
31联合泵房设备2017/6/272,153.4543.070.00%方大特钢
32出铁场主厂房2011/12/312,129.33907.9745.00%方大特钢
33大盘卷剪定径2008/12/12,096.8241.9414.17%方大特钢
34钢渣二次处理线2021/3/252,064.111,712.0382.50%方大特钢
35斯太尔摩风冷线2008/12/12,031.9640.6413.33%方大特钢

3、租赁的房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承租的生产性用房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内容房屋面积 (m2)房屋坐落租赁期限至
1方大特钢方大钢铁房屋建筑物23,339.26方大特钢周边2023.12.31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九、公司的资产状况”之“(一)主要固定资产”之“1、房屋及建筑物”之“(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2、商标

(1)境内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法拥有的主要境内商标共计103项,具体如下:

序号权利人商标注册号分类有效期取得方式
1方大特钢13502450第32类2015.02.21-2025.02.20原始取得
2方大特钢3235368第6类2014.04.07-2024.04.06原始取得
3方大特钢241364第12类2016.01.15-2026.01.14原始取得
4方大特钢7002419第35类2010.08.14-2030.08.13原始取得

1-1-111

序号权利人商标注册号分类有效期取得方式
5方大特钢7002420第34类2010.06.21-2030.06.20原始取得
6方大特钢7002421第32类2010.05.28-2030.05.27原始取得
7方大特钢7002422第31类2011.01.21-2031.01.20原始取得
8方大特钢7002423第30类2010.05.28-2030.05.27原始取得
9方大特钢7002424第29类2011.01.21-2031.01.20原始取得
10方大特钢7002425第28类2010.09.07-2030.09.06原始取得
11方大特钢7002426第27类2010.09.07-2030.09.06原始取得
12方大特钢7002427第26类2010.09.07-2030.09.06原始取得
13方大特钢7002429第37类2010.07.07-2030.07.06原始取得
14方大特钢7002430第25类2010.08.28-2030.08.27原始取得
15方大特钢7002431第24类2010.09.07-2030.09.06原始取得
16方大特钢7002432第22类2010.09.07-2030.09.06原始取得
17方大特钢7002433第21类2010.06.07-2030.06.06原始取得

1-1-112

序号权利人商标注册号分类有效期取得方式
18方大特钢7002434第20类2010.06.07-2030.06.06原始取得
19方大特钢7002435第19类2010.07.07-2030.07.06原始取得
20方大特钢7002436第18类2010.09.07-2030.09.06原始取得
21方大特钢7002437第17类2010.07.07-2030.07.06原始取得
22方大特钢7002438第16类2010.09.28-2030.09.27原始取得
23方大特钢7002439第15类2010.05.28-2030.05.27原始取得
24方大特钢7002440第13类2010.09.21-2030.09.20原始取得
25方大特钢7002441第12类2010.06.21-2030.06.20原始取得
26方大特钢7002442第11类2010.09.28-2030.09.27原始取得
27方大特钢7002443第10类2010.06.28-2030.06.27原始取得
28方大特钢7002444第9类2010.11.14-2030.11.13原始取得
29方大特钢7002445第8类2010.09.21-2030.09.20原始取得
30方大特钢7002446第7类2011.02.28-2031.02.27原始取得

1-1-113

序号权利人商标注册号分类有效期取得方式
31方大特钢7002447第6类2021.02.07-2031.02.06原始取得
32方大特钢7002448第38类2010.07.07-2030.07.06原始取得
33方大特钢7002449第5类2010.09.21-2030.09.20原始取得
34方大特钢7002450第4类2010.07.28-2030.07.27原始取得
35方大特钢7002451第3类2010.06.14-2030.06.13原始取得
36方大特钢7002452第2类2010.09.21-2030.09.20原始取得
37方大特钢7002453第1类2010.07.28-2030.07.27原始取得
38方大特钢7002459第45类2010.07.28-2030.07.27原始取得
39方大特钢7002460第44类2010.07.28-2030.07.27原始取得
40方大特钢7002461第43类2010.07.28-2030.07.27原始取得
41方大特钢7002462第42类2010.10.14-2030.10.13原始取得
42方大特钢7002463第41类2010.10.07-2030.10.06原始取得
43方大特钢7002464第40类2010.07.07-2030.07.06原始取得

1-1-114

序号权利人商标注册号分类有效期取得方式
44方大特钢7002465第39类2010.10.14-2030.10.13原始取得
45昆明春鹰11974077第7类2014.07.07-2024.07.06原始取得
46昆明春鹰11974040第6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47昆明春鹰11974005第4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48昆明春鹰11973973第3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49昆明春鹰11972870第11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50昆明春鹰11972838第44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51昆明春鹰11972805第43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52昆明春鹰11972774第41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53昆明春鹰11972747第36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54昆明春鹰11972721第33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55昆明春鹰11972688第32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56昆明春鹰11972661第31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57昆明春鹰11972640第30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58昆明春鹰11972616第29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59昆明春鹰11972574第21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1-1-115

序号权利人商标注册号分类有效期取得方式
60昆明春鹰11967451第26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61昆明春鹰11967422第25类2014.07.21-2024.07.20原始取得
62昆明春鹰11967402第24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63昆明春鹰11967379第23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64昆明春鹰11967356第22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65昆明春鹰11967300第20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66昆明春鹰11967260第19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67昆明春鹰11967236第18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68昆明春鹰11967218第17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69昆明春鹰11967181第16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70昆明春鹰11967057第15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71昆明春鹰11967030第14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72昆明春鹰11966990第10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73昆明春鹰11966957第9类2015.03.28-2025.03.27原始取得
74昆明春鹰11966924第8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75昆明春鹰11966827第7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76昆明春鹰11966750第6类2014.07.21-2024.07.20原始取得

1-1-116

序号权利人商标注册号分类有效期取得方式
77昆明春鹰11966706第5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78昆明春鹰11966668第4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79昆明春鹰11966607第3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80昆明春鹰11966578第2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81昆明春鹰11966539第1类2014.06.14-2024.06.13原始取得
82昆明春鹰6157755第12类2013.12.14-2023.12.13原始取得
83昆明春鹰4519513第12类2017.11.21-2027.11.20继受取得
84昆明春鹰6157756第12类2010.5.7-2030.5.6原始取得
85昆明春鹰6157754第35类2010.8.7-2030.8.6原始取得
86昆明春鹰6157751第12类2009.12.28-2029.12.27原始取得
87昆明春鹰6157743第35类2010.6.7-2030.6.6原始取得
88昆明春鹰6157742第37类2010.3.21-2030.3.20原始取得
89昆明春鹰6157757第35类2010.8.7-2030.8.6原始取得
90昆明春鹰6157752第35类2010.6.7-2030.6.6原始取得
91昆明春鹰6157740第40类2010.3.21-2030.3.20原始取得
92昆明春鹰6157739第12类2009.12.28-2029.12.27原始取得
93昆明春鹰6157741第39类2010.6.7-2030.6.6原始取得
94昆明春鹰5864340第12类2009.10.21-2029.10.20原始取得
95昆明春鹰332260第19类2008.12.10-2028.12.09继受取得
96方大黄果树19175508第32类2017.06.14-2027.06.13原始取得

1-1-117

序号权利人商标注册号分类有效期取得方式
97方大黄果树1016683第32类2017.05.28-2027.05.27原始取得
98方大黄果树1759021第32类2012.04.28-2032.04.27继受取得
99方大黄果树9274874第32类2012.05.14-2032.05.13继受取得
100方大黄果树9024928第32类2012.02.21-2032.02.20继受取得
101方大黄果树8548789第32类2011.11.28-2031.11.27继受取得
102方大黄果树8347772第32类2011.07.28-2031.07.27继受取得
103重庆红岩1397352第12类2000.5.14-2030.5.13原始取得

(2)境外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法拥有的主要境外商标共计4项,具体如下:

序号商标名称注册号注册人类别有效期至注册国家/地区
1301251639方大特钢122028.12.2中国香港
201383391方大特钢62029.10.31中国台湾
301370106方大特钢122029.07.15中国台湾
41001069方大特钢62029.10.3-

注:上述序号4商标为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

(3)被许可使用的商标

2022年8月8日,公司与方大钢铁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方大钢铁将其持有的171477号“海鸥商标”无偿授权许可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

1-1-118

在“第6类 1、钢材”商品上,许可使用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许可使用形式为排他许可。

3、专利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已获得授权的专利共计393项,均为国内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类专利有效期为10年,发明类专利有效期为2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1方大特钢一种用于砼初凝后的水钻操作装置ZL202222971228.8实用新型2022/11/9原始取得
2方大特钢烟气闸板阀失电自动开启安全操作装置ZL202222673245.3实用新型2022/10/11原始取得
3方大特钢一种改进的铁合金全自动取样装置ZL202222547600.2实用新型2022/9/26原始取得
4方大特钢一种皮带输送轮头部外端取样装置ZL202222376784.0实用新型2022/11/9原始取得
5方大特钢一种旋转式焊丝托盘ZL202222164343.4实用新型2022/10/11原始取得
6方大特钢一种龙门铣加工烧结台车的定位夹紧装置ZL202221922275.7实用新型2022/9/26原始取得
7方大特钢改进的加热炉内悬臂辊结构ZL202221700618.5实用新型2022/9/7原始取得
8方大特钢一种高炉热风炉球形炉壳补片卷制装置ZL202221565276.0实用新型2022/8/17原始取得
9方大特钢一种改进的机加切削刀具ZL202221443572.3实用新型2022/7/25原始取得
10方大特钢扁钢定尺机移动装置ZL202221200307.2实用新型2022/7/4原始取得
11方大特钢一种材料弯曲性能检测快速弯曲工具ZL202220947789.1实用新型2022/6/22原始取得
12方大特钢鳄鱼剪专用定位机构ZL202220685496.0实用新型2022/6/10原始取得
13方大特钢一种改进机床用切刀盒ZL202220685485.2实用新型2022/5/19原始取得
14方大特钢一种高炉内摄像系统保护套防堆积装置ZL202220591339.3实用新型2022/4/23原始取得
15方大特钢一种改进的热处理感应装置ZL202122924627.4实用新型2022/3/28原始取得
16方大特钢改进的振动给料器防溜焦装置ZL202122294558.3实用新型2022/3/28原始取得
17方大特钢一种铁路机车车钩检修吊具ZL202122294562.X实用新型2022/3/18原始取得
18方大特钢一种在线冷凝器管道的阻垢装置ZL202122162937.7实用新型2021/11/26原始取得

1-1-119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19方大特钢一种可翻转的柔性焊接平台ZL202121987018.7实用新型2021/9/23原始取得
20方大特钢一种自动批量除渣装置ZL202121985759.1实用新型2021/9/23原始取得
21方大特钢板框式压滤机自动清扫器ZL202121933066.8实用新型2021/9/8原始取得
22方大特钢扁钢捆压头机ZL202121656874.4实用新型2021/8/23原始取得
23方大特钢一种轴承清洗装置ZL202121613288.1实用新型2021/8/23原始取得
24方大特钢自动清除溜槽杂物的装置ZL202121065491.X实用新型2021/8/18原始取得
25方大特钢炉门栓定位插销锁定装置ZL202121065493.9实用新型2021/7/21原始取得
26方大特钢用于车床加工超长工件的自动给料装置ZL202120776926.5实用新型2021/7/15原始取得
27方大特钢焦炭输送设备防堵焦报警装置ZL202120767519.8实用新型2021/5/18原始取得
28方大特钢改进的顶装炉装煤车集尘设备伸缩连接器安全装置ZL202120740576.7实用新型2021/5/18原始取得
29方大特钢一种改进的单齿辊破碎机篦板ZL202120471499.X实用新型2021/4/16原始取得
30方大特钢一种钢板对接矫正工具ZL202120471804.5实用新型2021/4/15原始取得
31方大特钢C型冷剪设备的龙门式加固装置ZL202120040207.7实用新型2021/4/13原始取得
32方大特钢三辊薄壁卷管机ZL202022711937.3实用新型2021/3/4原始取得
33方大特钢一种轧机稳定控制结构ZL202022519168.7实用新型2021/3/4原始取得
34方大特钢一种精准控制高炉泥炮打泥量的装置ZL202022501581.0实用新型2021/1/8原始取得
35方大特钢一种自动焊接用的机械式摇摆器ZL202022503128.3实用新型2020/11/22原始取得
36方大特钢用于平移大吨位重物的平板车装置ZL202022223133.9实用新型2020/11/4原始取得
37方大特钢一种用于明特法过滤器拼装焊接的工装ZL202022223065.6实用新型2020/11/3原始取得
38方大特钢烟气监测系统手、自动排水装置ZL202021309802.8实用新型2020/11/3原始取得
39方大特钢一种用于H型钢组装焊接的矫正装置ZL202021029413.X实用新型2020/10/9原始取得
40方大特钢煤焦油储槽液位显示器ZL202020859987.3实用新型2020/10/9原始取得
41方大特钢煤焦油管道式排渣器ZL202020859312.9实用新型2020/7/7原始取得

1-1-120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42方大特钢石灰粉管道压力输送取样防护装置ZL202020533126.6实用新型2020/6/8原始取得
43方大特钢热轧扁钢平辊轧机出口卫板装置ZL201922214277.5实用新型2020/5/21原始取得
44方大特钢高速线材成品冷却装置ZL201922069990.5实用新型2020/5/21原始取得
45方大特钢一种多功能轨道喷洒平台装置ZL201921463294.6实用新型2020/4/13原始取得
46方大特钢一种高温钢渣拨斗装置ZL201921182821.6实用新型2019/12/12原始取得
47方大特钢合金烘烤炉可视烧嘴ZL201921049847.3实用新型2019/11/27原始取得
48方大特钢一种用于斗闸门的挡料结构ZL201920997540.X实用新型2019/9/4原始取得
49方大特钢35KV三芯交联聚氯乙烯电缆半导电层剥离刀ZL201920949153.9实用新型2019/7/25原始取得
50方大特钢结晶器保护渣双路气动活塞送渣装置ZL201920596495.7实用新型2019/7/8原始取得
51方大特钢一种耐磨溜管ZL201920589473.8实用新型2019/6/28原始取得
52南昌航空大学,方大特钢一种单辊自适应堆焊修复装置ZL201910192059.8发明2019/6/24原始取得
53南昌航空大学,方大特钢一种单辊自适应快速修复装置ZL201910192060.0发明2019/4/28原始取得
54南昌航空大学,方大特钢一种单辊辊齿多工位同步修复装置ZL201910192050.7发明2019/4/27原始取得
55方大特钢螺旋卸煤机清扫装置ZL201920248876.6实用新型2019/3/14原始取得
56南昌航空大学,方大特钢一种内圆面增材制造或修复的一体化成形装置ZL201910136568.9发明2019/3/14原始取得
57方大特钢可拆卸式预留孔洞波纹管模芯ZL201920225573.2实用新型2019/3/14原始取得
58方大特钢一种改进的钻孔攻丝装置ZL201920149672.7实用新型2019/2/27原始取得
59方大特钢双机头自动焊接机ZL201920135684.4实用新型2019/2/25原始取得
60方大特钢烧结机炉篦条振打装置ZL201920005368.5实用新型2019/2/23原始取得
61方大特钢螺帽液压剪切器ZL201822188239.2实用新型2019/1/29原始取得
62方大特钢一种用于除尘管道系统的耐磨弯头ZL201822082065.1实用新型2019/1/27原始取得

1-1-121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63方大特钢一种自卸车车厢挡板自动开合装置ZL201822081072.X实用新型2019/1/3原始取得
64方大特钢改进的悬臂吊安全装置ZL201821923010.2实用新型2018/12/25原始取得
65方大特钢便携式商品砼输送溜槽ZL201821905012.9实用新型2018/12/12原始取得
66方大特钢配电间应急自动降温报警装置ZL201821904268.8实用新型2018/12/12原始取得
67方大特钢高炉上料用集中斗闸门ZL201821535565.X实用新型2018/11/21原始取得
68方大特钢轧钢加热炉悬臂辊辊套ZL201821393235.1实用新型2018/11/19原始取得
69方大特钢用于焊枪上的输送焊丝导向装置ZL201821354809.4实用新型2018/11/19原始取得
70方大特钢立体多面结构工件检查拆解检修辅助夹具ZL201821354766.X实用新型2018/9/20原始取得
71方大特钢铁水罐行进过程中罐盖开启关闭装置ZL201821144962.4实用新型2018/8/28原始取得
72方大特钢轧钢厂冷床保温装置ZL201821138455.X实用新型2018/8/22原始取得
73方大特钢搅龙维修用支撑架ZL201820938386.4实用新型2018/8/22原始取得
74方大特钢用于自动焊接设备的地线连接装置ZL201820938365.2实用新型2018/7/19原始取得
75方大特钢钢楼梯踏步板卷制装置ZL201820763881.6实用新型2018/7/18原始取得
76方大特钢拼装折板式焦炉煤气捕雾器ZL201820427065.8实用新型2018/6/19原始取得
77龙南龙钇重稀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理工大学,方大特钢一种钇铈复合强韧化弹簧钢及其制备方法ZL201810022777.6发明2018/6/19原始取得
78方大特钢制动轮式联轴器ZL201721766741.6实用新型2018/5/22原始取得
79方大特钢卸车机螺旋叶片总成ZL201721752235.1实用新型2018/3/28原始取得
80方大特钢铸坯手用割炬切割导向装置ZL201721598706.8实用新型2018/1/10原始取得
81方大特钢悬臂式焊接机器人ZL201721202600.1实用新型2017/12/18原始取得
82方大特钢球团矿抗压检测试样随机选取装置ZL201721058094.3实用新型2017/12/15原始取得
83方大特钢皮带运输转运站易清理溜槽ZL201720724116.9实用新型2017/11/27原始取得

1-1-122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84方大特钢连铸机中间包整体水口砌筑对中装置ZL201720615368.8实用新型2017/9/20原始取得
85方大特钢烧结机自锁双层卸灰阀ZL201720572252.0实用新型2017/8/23原始取得
86方大特钢阀门填料压盖结构ZL201720571501.4实用新型2017/6/21原始取得
87方大特钢生石灰消化水幕除尘水汽分离装置ZL201720436506.6实用新型2017/5/31原始取得
88方大特钢高炉下阀箱氮气冷却装置ZL201720364264.4实用新型2017/5/22原始取得
89方大特钢金相切割机安全罩支撑装置ZL201720208183.5实用新型2017/5/22原始取得
90方大特钢人工检测高炉煤气含尘量装置ZL201720176999.4实用新型2017/4/25原始取得
91方大特钢密闭式电子给煤机防堵塞压力检测装置ZL201720176932.0实用新型2017/4/10原始取得
92方大特钢一种用于锯床下料节约测量时间的定尺装置ZL201720019331.9实用新型2017/3/6原始取得
93方大特钢铸坯表面缺陷传承到轧材的精确定位方法ZL201611136821.3发明2017/2/27原始取得
94方大特钢耐用内胆式新型波纹管ZL201621236824.X实用新型2017/2/27原始取得
95方大特钢高含水、含尘烟气压力检测装置ZL201621236901.1实用新型2017/1/9原始取得
96方大特钢脱硫塔除雾器ZL201621057284.9实用新型2016/12/12原始取得
97方大特钢皮带机活动支架调整钩ZL201621057283.4实用新型2016/11/18原始取得
98方大特钢高炉内摄像系统ZL201620892097.6实用新型2016/11/18原始取得
99方大特钢一种高纯度Ar保护气保焊焊接加热炉水管的装置ZL201620759208.6实用新型2016/9/18原始取得
100方大特钢LF炉电极横臂横向固定装置ZL201620759039.6实用新型2016/9/18原始取得
101方大特钢用于机氧分析仪的焦炉煤气取样管路伴热装置ZL201620758761.8实用新型2016/8/17原始取得
102方大特钢一种层片状缺陷分布的超声三维成像检测方法ZL201610522560.2发明2016/7/19原始取得
103方大特钢环冷机漏料收集装置ZL201620597528.6实用新型2016/7/19原始取得
104方大特钢LF炉三角区板固定装置ZL201620597526.7实用新型2016/7/19原始取得

1-1-123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105方大特钢中速磨磨辊密封组合机构ZL201620537528.7实用新型2016/7/5原始取得
106方大特钢钢材冷剪自动剔废装置ZL201620537530.4实用新型2016/6/20原始取得
107方大特钢混合机内圈防结料装置ZL201620225258.6实用新型2016/6/20原始取得
108方大特钢水泥电线杆专用楼梯ZL201620072833.3实用新型2016/6/6原始取得
109方大特钢一种盘卷打包防表面勒伤装置ZL201620073134.0实用新型2016/6/6原始取得
110方大特钢钢包耳轴补焊修复装置ZL201620073090.1实用新型2016/3/23原始取得
111方大特钢改进的热轧矩形扁钢成品立辊轧槽结构ZL201521092800.7实用新型2016/1/26原始取得
112方大特钢热轧型钢冷剪机刀具ZL201521084423.2实用新型2016/1/26原始取得
113方大特钢消除CO干扰的SO2检测装置ZL201521048460.8实用新型2016/1/26原始取得
114方大特钢一种布料溜槽ZL201521048092.7实用新型2015/12/25原始取得
115方大特钢抛丸机绞笼轴承防护装置ZL201520989310.0实用新型2015/12/23原始取得
116方大特钢钳工维修之用工具箱ZL201520963738.8实用新型2015/12/16原始取得
117方大特钢汽车板簧检测用构造式开关装置ZL201520902720.7实用新型2015/12/16原始取得
118方大特钢用于滚床加工的校调定位套ZL201520887329.4实用新型2015/12/3原始取得
119方大特钢汽车稳定杆成型机单缸液压对中机构ZL201520885253.1实用新型2015/11/30原始取得
120方大特钢一种无孔轧制防滑刻痕轧辊ZL201520872038.8实用新型2015/11/13原始取得
121方大特钢一种滚动卸卷平台装置ZL201520872845.X实用新型2015/11/10原始取得
122方大特钢导烟车除尘导管装置ZL201520814588.4实用新型2015/11/9原始取得
123方大特钢一种延长铣床加工台面的辅助装置ZL201520801937.9实用新型2015/11/5原始取得
124方大特钢一种插座ZL201520803447.2实用新型2015/11/5原始取得
125方大特钢煤塔迴转给料的供电装置ZL201520777314.2实用新型2015/10/22原始取得
126方大特钢方坯连铸机凝固末端电磁拌搅器动态定位装置ZL201520770661.2实用新型2015/10/19原始取得

1-1-124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127方大特钢行车防上升限位失灵及钩头钢丝绳脱槽装置ZL201520770479.7实用新型2015/10/19原始取得
128方大特钢改进的可拆锤击式膨胀螺栓ZL201520767604.9实用新型2015/10/9原始取得
129方大特钢捣固锤侧导向轮ZL201520752785.8实用新型2015/10/8原始取得
130方大特钢一种方坯氧氮试片制作夹具ZL201520753403.3实用新型2015/10/8原始取得
131方大特钢一种改进的火车/汽车取样机钻杆吊装结构ZL201520737088.5实用新型2015/9/29原始取得
132方大特钢一种防止卷扬机钢丝绳跳槽装置ZL201520637139.7实用新型2015/9/28原始取得
133方大特钢弹簧扁钢弯曲度基准检测装置ZL201520631214.9实用新型2015/9/28原始取得
134方大特钢气瓶充装防倾倒装置ZL201520631695.3实用新型2015/9/23原始取得
135方大特钢带式输送机皮带接头铆接装置ZL201520593183.2实用新型2015/8/24原始取得
136方大特钢自动闭水及可调水位冲洗装置ZL201520575491.2实用新型2015/8/21原始取得
137方大特钢炼钢连铸用中间包挡渣墙ZL201520574689.9实用新型2015/8/21原始取得
138方大特钢水管包扎模板ZL201520557356.5实用新型2015/8/10原始取得
139方大特钢结晶器铜管水缝调节装置ZL201520474134.7实用新型2015/8/4原始取得
140方大特钢一种返矿粉分级的三通装置ZL201520434214.X实用新型2015/8/4原始取得
141方大特钢输送皮带活动铰链ZL201520428400.2实用新型2015/7/29原始取得
142方大特钢圆辊布料器积料清理装置ZL201520422277.3实用新型2015/7/6原始取得
143方大特钢连铸机铸坯一体化长辊阻挡器ZL201520384867.1实用新型2015/6/24原始取得
144方大特钢皮带输送机跑偏调节装置ZL201520385689.4实用新型2015/6/23原始取得
145方大特钢管道内壁清洗工具ZL201520368579.7实用新型2015/6/18原始取得
146方大特钢拉矫辊内腔清洗装置ZL201520368654.X实用新型2015/6/8原始取得
147方大特钢连铸机气雾喷嘴座的固定式密封装置ZL201520282719.9实用新型2015/6/8原始取得
148方大特钢转炉氧枪自锁对中刮渣装置ZL201520281019.8实用新型2015/6/2原始取得

1-1-125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149方大特钢中间包保温结构ZL201520274269.9实用新型2015/6/2原始取得
150方大特钢连铸机喷淋管快速更换/定位装置ZL201520235939.6实用新型2015/5/5原始取得
151方大特钢一种改进的搅笼水下转动装置ZL201520234731.2实用新型2015/5/5原始取得
152方大特钢一种结晶器冷却水处理系统ZL201520184477.X实用新型2015/4/30原始取得
153方大特钢加渣机输料喷管的固定调节装置ZL201520119824.0实用新型2015/4/20原始取得
154方大特钢气体搅拌器ZL201520120438.3实用新型2015/4/20原始取得
155方大特钢改进的翻板机结构ZL201520119781.6实用新型2015/3/31原始取得
156方大特钢一种连铸机中间包防穿包装置ZL201520094807.6实用新型2015/3/2原始取得
157方大特钢导向托辊侧向调整装置ZL201520096930.1实用新型2015/3/2原始取得
158方大特钢一种连铸机大包保护套管数控吹氩装置ZL201520094686.5实用新型2015/3/2原始取得
159方大特钢一种高炉渣处理绞龙轴套ZL201520093639.9实用新型2015/2/11原始取得
160方大特钢一种改进的转料斗ZL201520089240.3实用新型2015/2/11原始取得
161方大特钢火剪防拖刀装置ZL201520011723.1实用新型2015/2/11原始取得
162方大特钢大落差皮带输送物料缓冲装置ZL201520011719.5实用新型2015/2/10原始取得
163方大特钢结晶器保护渣双路自动分渣装置ZL201420802757.8实用新型2015/2/9原始取得
164方大特钢导电杆焊接装置ZL201420785871.4实用新型2015/1/9原始取得
165方大特钢一种改进的香蕉插座ZL201420791331.7实用新型2015/1/9原始取得
166方大特钢用于拆卸叶轮的拉马专用夹具ZL201420789442.4实用新型2014/12/18原始取得
167方大特钢皮带输送机自动纠偏滚筒装置ZL201420772180.0实用新型2014/12/15原始取得
168方大特钢飞剪切头精度控制系统ZL201420731379.9实用新型2014/12/15原始取得
169方大特钢稳定杆定位环成型焊接夹具ZL201420731705.6实用新型2014/12/15原始取得
170方大特钢小管道手工快速刷漆工装设备ZL201420718036.9实用新型2014/12/10原始取得
171方大特钢分料缓冲下料装置ZL201420693143.0实用新型2014/12/1原始取得

1-1-126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172方大特钢钢坯缩孔快速检测工具ZL201420692335.X实用新型2014/12/1原始取得
173方大特钢配煤圆盘小皮带清扫装置ZL201420692338.3实用新型2014/11/26原始取得
174方大特钢一种新型钢液氧氢检测柜ZL201420664193.6实用新型2014/11/19原始取得
175方大特钢钢板弹簧卷耳伸直半长专用量具ZL201420662694.0实用新型2014/11/19原始取得
176方大特钢低弧度零件专用回火支架ZL201420655359.8实用新型2014/11/19原始取得
177方大特钢改进的高线吐丝机剖分环结构ZL201420632386.3实用新型2014/11/10原始取得
178方大特钢检测用线材冷顶锻块成型模ZL201420626806.7实用新型2014/11/10原始取得
179方大特钢长材冷床自动挑尾装置ZL201420626646.6实用新型2014/11/6原始取得
180方大特钢自动加渣机的料仓加热装置ZL201420621251.7实用新型2014/10/29原始取得
181方大特钢焦炉捣固装煤车ZL201420611650.5实用新型2014/10/28原始取得
182方大特钢可移动式管道砂洗系统ZL201420578750.2实用新型2014/10/28原始取得
183方大特钢新型防堵钢三角导卫ZL201420560874.8实用新型2014/10/27原始取得
184方大特钢焦炉煤气杂质过滤装置ZL201420534414.8实用新型2014/10/22原始取得
185方大特钢钢水罐固态钢快速清扫火焰枪ZL201420531908.0实用新型2014/10/9原始取得
186方大特钢轧线除尘系统ZL201420532486.9实用新型2014/9/28原始取得
187方大特钢改进的仪表气源工艺系统ZL201420496451.4实用新型2014/9/18原始取得
188方大特钢汽车无卷耳无夹箍板簧总成喷涂套夹挂具ZL201420496518.4实用新型2014/9/17原始取得
189方大特钢稳定杆端部成型冲孔模ZL201420483263.8实用新型2014/9/17原始取得
190方大特钢高含水含尘煤气分析样气预处理系统ZL201420482430.7实用新型2014/9/1原始取得
191方大特钢双门式皮带输送机防溢装置ZL201420469500.5实用新型2014/9/1原始取得
192方大特钢消失模模型制作工作台ZL201420470438.1实用新型2014/8/26原始取得
193方大特钢汽车横向稳定杆成型设备ZL201420447382.8实用新型2014/8/26原始取得
194方大特钢高炉煤气分析仪前置过滤器ZL201420403333.4实用新型2014/8/20原始取得

1-1-127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195方大特钢液体润滑油手动加油装置ZL201420401329.4实用新型2014/8/20原始取得
196方大特钢用于输送带托辊更换的托架装置ZL201420362765.5实用新型2014/8/11原始取得
197方大特钢密封式润滑脂手动加油装置ZL201420362748.1实用新型2014/7/22原始取得
198方大特钢扁钢防护喷油装置ZL201420309016.6实用新型2014/7/21原始取得
199方大特钢钢/渣包车轨道自动清渣装置ZL201420293255.7实用新型2014/7/3原始取得
200方大特钢分料器耐磨导料装置ZL201420291200.2实用新型2014/7/3原始取得
201方大特钢防碰撞起钢器ZL201420277296.7实用新型2014/6/12原始取得
202方大特钢圆钢样砂轮纵切固定装置ZL201420270705.0实用新型2014/6/5原始取得
203方大特钢高炉料罐堵罐反吹操作法ZL201410219450.X发明2014/6/4原始取得
204方大特钢辊道秤传感器受力箱梁结构装置ZL201420246312.6实用新型2014/5/28原始取得
205方大特钢改进的焦炉交换开闭器煤气砣连杆ZL201420246962.0实用新型2014/5/26原始取得
206方大特钢活塞式氮压机中/低压输送互换装置ZL201420226176.4实用新型2014/5/23原始取得
207方大特钢用于培训和技能比赛的多功能焊接专用架ZL201420209510.5实用新型2014/5/15原始取得
208方大特钢管板焊接装置ZL201420209874.3实用新型2014/5/15原始取得
209方大特钢手动重载榫头扳手ZL201420190832.X实用新型2014/5/6原始取得
210方大特钢一种管状皮带机防物料体积过载装置ZL201420100000.4实用新型2014/4/28原始取得
211方大特钢吨砝码检定对中装置ZL201420099568.9实用新型2014/4/28原始取得
212方大特钢栅栏门远程遥控装置ZL201420068936.3实用新型2014/4/21原始取得
213方大特钢离心压缩机接手中心测量工具ZL201420069026.7实用新型2014/3/6原始取得
214方大特钢绕线式电机转子线圈切割装置ZL201420034181.5实用新型2014/3/6原始取得
215方大特钢三叉连杆自调节型盘卷吊具ZL201410024260.2发明2014/2/18原始取得
216方大特钢板簧卷耳芯棒导向装置ZL201320839513.2实用新型2014/2/18原始取得
217方大特钢板簧多孔冲模ZL201320837769.X实用新型2014/1/21原始取得

1-1-128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218方大特钢扭杆涂装挂具ZL201320834794.2实用新型2014/1/20原始取得
219方大特钢皮带机调节物料落料点装置ZL201320823740.6实用新型2013/12/19原始取得
220方大特钢皮带输送机进料斗ZL201320823129.3实用新型2013/12/19原始取得
221方大特钢传动链齿轮过载机械保护装置ZL201320755644.2实用新型2013/12/18原始取得
222方大特钢炼铁高炉炉前开口机异形连接套ZL201320680876.6实用新型2013/12/16原始取得
223方大特钢高炉布料器布料环数控制算法ZL201310496387.X发明2013/12/16原始取得
224方大特钢稳定杆机加工专用夹具ZL201320650330.6实用新型2013/11/27原始取得
225方大特钢高炉水渣分离过滤装置ZL201320588490.2实用新型2013/11/1原始取得
226方大特钢防腐防滑圆盘配煤装置ZL201320589245.3实用新型2013/10/22原始取得
227方大特钢电容式自动防堵煤装置ZL201320586298.X实用新型2013/10/22原始取得
228方大特钢焦炉水封盖ZL201320567844.5实用新型2013/9/24原始取得
229方大特钢皮带粘灰振打装置ZL201320435942.3实用新型2013/9/24原始取得
230方大特钢分体式气体增压补气装置ZL201320435859.6实用新型2013/9/23原始取得
231方大特钢高线盘卷吊具ZL201320352548.3实用新型2013/9/13原始取得
232方大特钢管状皮带机皮带强纠偏装置ZL201320338144.9实用新型2013/7/22原始取得
233方大特钢冶金用定枪冷却器ZL201320338378.3实用新型2013/7/22原始取得
234方大特钢管状皮带机皮带防翻转装置ZL201320338171.6实用新型2013/6/20原始取得
235方大特钢粉尘颗粒在线取样收集器ZL201320338172.0实用新型2013/6/14原始取得
236方大特钢冷床裙板立辊装置ZL201320136899.0实用新型2013/6/14原始取得
237方大特钢一种耐热蚀复合金属管的制备方法ZL201210168886.1发明2013/6/14原始取得
238南昌长力连铸坯定重剪切装置ZL200710051593.4发明2013/6/14原始取得
239方大长力一种锻造模具ZL202222778050.5实用新型2013/3/25原始取得
240方大长力一种汽车稳定杆样件制作简易工装ZL202222698259.0实用新型2012/5/29原始取得

1-1-129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241方大长力一种汽车板簧模拟装车的台架工装ZL202222629664.7实用新型2007/2/14原始取得
242方大长力一种弦长检具ZL202222607156.9实用新型2022/10/21原始取得
243方大长力一种通用重型稳定杆成型机ZL202222450221.1实用新型2022/10/13原始取得
244方大长力一种改进的热冲孔模具ZL202022964832.9实用新型2022/10/8原始取得
245方大长力一种喷丸安装夹具ZL202022848971.5实用新型2022/9/30原始取得
246方大长力汽车稳定杆成型及端部整形可调装置ZL202022704530.8实用新型2022/9/16原始取得
247方大长力钢板弹簧水性漆静电供漆装置ZL202022642898.6实用新型2020/12/12原始取得
248方大长力一种用于板簧同时切圆头和切角的复合模具ZL202022628066.9实用新型2020/12/2原始取得
249方大长力一种稳定杆端部成型下冲头ZL202022604264.1实用新型2020/11/20原始取得
250方大长力一种改进的圆钢下料模具ZL201821904389.2实用新型2020/11/16原始取得
251方大长力可调节式物料架ZL201821893460.1实用新型2020/11/14原始取得
252方大长力汽车稳定杆端部成型定位装置ZL201821893462.0实用新型2020/11/12原始取得
253方大长力防脱落塑料卡垫ZL201821893447.6实用新型2018/11/19原始取得
254方大长力嵌入式防脱落端垫ZL201821894234.5实用新型2018/11/17原始取得
255方大长力一种板簧长导卡成型模具ZL201620502849.3实用新型2018/11/17原始取得
256方大长力挂具转向结构ZL201521092814.9实用新型2018/11/17原始取得
257方大长力厚板簧切头模具ZL201510936805.1发明2018/11/17原始取得
258方大长力一种组合模具ZL201520737098.9实用新型2016/5/30原始取得
259方大长力汽车板簧喷漆专用挂具ZL201420771952.9实用新型2015/12/25原始取得
260方大长力钢板弹簧卷耳伸直半长在线快速量检具ZL201420662679.6实用新型2015/12/16原始取得
261方大长力汽车横向稳定杆成型设备及其成型方法ZL201410389266.X发明2015/9/23原始取得
262重庆红岩汽车钢板弹簧总成ZL202222381361.8实用新型2014/12/10原始取得
263重庆红岩一种导向臂总成检具ZL202222381366.0实用新型2014/11/10原始取得

1-1-130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264重庆红岩一种疲劳试验机用主轴结构ZL202222381342.5实用新型2014/8/11原始取得
265重庆红岩一种可以不拆卸汽车钢板弹簧的快换端部减噪垫片ZL202021453051.7实用新型2022/9/8原始取得
266重庆红岩一种汽车空气悬架导向臂ZL202020557570.1实用新型2022/9/8原始取得
267重庆红岩一种组合式冲孔模具ZL202020555975.1实用新型2022/9/8原始取得
268重庆红岩一种汽车空气悬架导向稳定器ZL202020555988.9实用新型2020/7/22原始取得
269重庆红岩一种汽车板簧凸台冲压模具ZL202020544763.3实用新型2020/4/15原始取得
270重庆红岩一种汽车稳定杆耐疲劳测试装置ZL202010290673.0发明2020/4/15原始取得
271重庆红岩一种汽车板簧耐疲劳实验装置ZL202020535059.1实用新型2020/4/15原始取得
272重庆红岩一种可调节钢板切具ZL202020535079.9实用新型2020/4/14原始取得
273重庆红岩一种钢板弹簧加工用打包装置ZL202020505762.8实用新型2020/4/14原始取得
274重庆红岩一种带调节功能的板簧校平设备ZL202020505783.X实用新型2020/4/13原始取得
275重庆红岩一种钢板弹簧加工冲孔机构ZL202020505590.4实用新型2020/4/13原始取得
276重庆红岩一种钢板弹簧加工用淬火机ZL202020517770.4实用新型2020/4/9原始取得
277重庆红岩一种钢板弹簧后吊耳内侧面铣削夹具及其后吊耳装夹方法ZL201510929228.3发明2020/4/9原始取得
278重庆红岩一种钢板弹簧结构ZL201521042902.8实用新型2020/4/9原始取得
279重庆红岩一种汽车减震器试验台ZL201521043822.4实用新型2020/4/9原始取得
280重庆红岩一种汽车零配件电泳漆吊具ZL201521021577.7实用新型2015/12/11原始取得
281重庆红岩一种镦头成型模具ZL201521028213.1实用新型2015/12/11原始取得
282重庆红岩一种稳定杆头部角度成型模具ZL201521027660.5实用新型2015/12/11原始取得
283重庆红岩一种板材切削刀具ZL201520979378.0实用新型2015/12/10原始取得
284重庆红岩一种板簧固定装置ZL201520983397.0实用新型2015/12/10原始取得
285重庆红岩一种板簧校平机构ZL201520979568.2实用新型2015/12/10原始取得

1-1-131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286重庆红岩一种冲孔模具ZL201510867099.X发明2015/12/1原始取得
287重庆红岩一种稳定杆抛丸工装ZL201520983525.1实用新型2015/12/1原始取得
288重庆红岩稳定杆多切口切边复合模具ZL201520968034.X实用新型2015/12/1原始取得
289重庆红岩校直模具ZL201520969629.7实用新型2015/12/1原始取得
290重庆红岩汽车空气悬架系统的导向机构ZL201520968180.2实用新型2015/12/1原始取得
291重庆红岩稳定杆切边复合模具ZL201520972816.0实用新型2015/11/30原始取得
292重庆红岩汽车横向稳定杆锥孔成型模具ZL201520969071.2实用新型2015/11/30原始取得
293重庆红岩减振器上支架加工方法ZL201510334585.5发明2015/11/30原始取得
294重庆红岩后桥空气悬架导向臂ZL201420820539.7实用新型2015/11/30原始取得
295重庆红岩前桥空气悬架导向臂ZL201420821077.0实用新型2015/11/30原始取得
296重庆红岩钢板弹簧压紧切头模上模ZL201420820439.4实用新型2015/6/17原始取得
297重庆红岩新型前复合空气悬架ZL201420821038.0实用新型2014/12/22原始取得
298重庆红岩变截面少片钢板弹簧总成ZL201420818522.8实用新型2014/12/22原始取得
299重庆红岩一种稳定杆耐疲劳实验装置ZL201420818497.3实用新型2014/12/22原始取得
300重庆红岩汽车钢板弹簧用夹片防护装置ZL201420052540.X实用新型2014/12/22原始取得
301重庆红岩汽车钢板弹簧用夹片防护装置ZL201410039286.4发明2014/12/22原始取得
302重庆红岩油气悬挂充气阀用防护装置ZL201420052211.5实用新型2014/12/22原始取得
303重庆红岩切角的钢板弹簧总成ZL201320885352.0实用新型2014/1/27原始取得
304重庆红岩汽车空气悬架系统中的导向臂ZL201320885616.2实用新型2014/1/27原始取得
305重庆红岩多卷耳汽车钢板弹簧ZL201320885864.7实用新型2014/1/27原始取得
306重庆红岩前油气悬挂主缸车夹具ZL201320884456.X实用新型2013/12/31原始取得
307重庆红岩导向臂冲孔模具ZL201310747423.5实用新型2013/12/31原始取得
308重庆红岩汽车钢板弹簧ZL201320885826.1实用新型2013/12/31原始取得

1-1-132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309重庆红岩横向稳定杆限位装置ZL201320885629.X实用新型2013/12/31原始取得
310重庆红岩导向臂总成ZL201320885407.8实用新型2013/12/31原始取得
311重庆红岩钢板弹簧总成(异型结构)ZL201330657308.X外观设计2013/12/31原始取得
312重庆红岩钢板弹簧总成(带橡胶堆的两级刚度变截面)ZL201330657137.0外观设计2013/12/31原始取得
313重庆红岩钢板弹簧总成(带橡胶堆三级等厚多片刚度)ZL201330657185.X外观设计2013/12/31原始取得
314重庆红岩导向臂总成ZL201310746567.9发明2013/12/31原始取得
315重庆红岩悬挂式汽车钢板弹簧ZL201320885999.3实用新型2013/12/31原始取得
316重庆红岩降噪钢板弹簧ZL201320885488.1实用新型2013/12/31原始取得
317重庆红岩板簧总成检测工装ZL201320884458.9实用新型2013/12/31原始取得
318重庆红岩汽车空气悬架导向臂ZL201320884457.4实用新型2013/12/31原始取得
319重庆红岩汽车板簧凸台加工工艺ZL201110423378.9发明2013/12/31原始取得
320昆明春鹰一种板簧夹箍压弯装置ZL202221871348.4实用新型2013/12/31原始取得
321昆明春鹰一种板簧耳孔双面铣自动对中夹具ZL202221811001.0实用新型2013/12/31原始取得
322昆明春鹰一种ER2F卷耳机板簧卷耳芯轴穿心终端定位装置ZL202221730111.4实用新型2011/12/16原始取得
323昆明春鹰一种利用双面铣铣异型薄钢板的辅助装置ZL202221723171.3实用新型2022/7/13原始取得
324昆明春鹰一种板簧端部R成型模ZL202221671106.0实用新型2022/7/13原始取得
325昆明春鹰一种板簧ER2卷耳机卷耳芯轴ZL202221616670.2实用新型2022/7/7原始取得
326昆明春鹰一种锥形垫片冲压成型模具ZL202221423059.8实用新型2022/7/6原始取得
327昆明春鹰一种钢板弹簧变速箱悬梁成型夹具ZL202221408319.4实用新型2022/7/1原始取得
328昆明春鹰一种板簧ER2卷耳机卷耳切头R成型模ZL202221391966.9实用新型2022/6/27原始取得
329昆明春鹰一种板簧ER2F卷耳机卷耳切头R成型模ZL202221379068.1实用新型2022/6/9原始取得
330昆明春鹰一种板簧电泳挂具ZL202122759094.9实用新型2022/6/8原始取得

1-1-133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331昆明春鹰一种用于板簧冲孔的冲针ZL202122759112.3实用新型2022/6/7原始取得
332昆明春鹰一种汽车零件加工半自动数控钻孔装置ZL201920666068.1实用新型2022/6/6原始取得
333昆明春鹰一种汽车配件用喷漆装置ZL201921480427.0实用新型2021/11/11原始取得
334昆明春鹰一种铸件连续热处理装置快速降温设备ZL201921281060.X实用新型2021/11/11原始取得
335昆明春鹰一种自动化数控切割机械臂ZL201921268417.0实用新型2020/2/18原始取得
336昆明春鹰一种电气自动化进料装置ZL201921260995.X实用新型2019/9/6原始取得
337昆明春鹰一种具有预定位功能的冲压装置ZL201921246192.9实用新型2019/8/8原始取得
338昆明春鹰一种数控铣床自动夹具ZL201921203748.6实用新型2019/8/6原始取得
339昆明春鹰一种工件热处理淬火用的夹具装置ZL201921125917.9实用新型2019/8/6原始取得
340昆明春鹰一种适用于金属材料的热处理装置ZL201921113080.6实用新型2019/8/3原始取得
341昆明春鹰一种便于残余丸料清理的履带通过式抛丸机ZL201921074833.7实用新型2019/7/29原始取得
342昆明春鹰一种机床夹具位置调整装置ZL201921003372.4实用新型2019/7/17原始取得
343昆明春鹰推动式载物升降输送装置ZL201920946512.5实用新型2019/7/16原始取得
344昆明春鹰一种用于金属冲压的连续冲压模具ZL201920855078.X实用新型2019/7/10原始取得
345昆明春鹰一种真空吸附式工件翻转运送装置ZL201920757434.4实用新型2019/7/1原始取得
346昆明春鹰一种机械设备用减震装置ZL201920563895.8实用新型2019/6/24原始取得
347昆明春鹰一种微型板簧脚踏装配装置ZL201520179736.X实用新型2019/6/9原始取得
348昆明春鹰一种簧片短轧机上的轧辊连接装置ZL201520179130.6实用新型2019/5/23原始取得
349昆明春鹰一种簧片冲压锪孔装置ZL201520179124.0实用新型2019/4/24原始取得
350昆明春鹰一种钻床用快速定位夹具ZL201520176296.2实用新型2015/3/30原始取得
351昆明春鹰一种可用于燃气回火炉的余热回收装置ZL201520176197.4实用新型2015/3/29原始取得
352昆明春鹰一种钻孔用自动对中夹紧装置ZL201520176252.X实用新型2015/3/29原始取得
353济南重弹一种钢板弹簧压弯模具ZL202222416686.5实用新型2015/3/27原始取得

1-1-134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354济南重弹一种钢板弹簧复合切边打孔模具ZL202220608097.4实用新型2015/3/27原始取得
355济南重弹一种钢板弹簧斜角切边模具ZL202220608071.X实用新型2015/3/27原始取得
356济南重弹一种板簧用中频炉料辅助送料装置ZL202220569026.8实用新型2022/9/13原始取得
357济南重弹一种三孔定位冲孔模具ZL202220556579.X实用新型2022/3/21原始取得
358济南重弹板簧生产用抛丸机防护装置ZL202120729953.7实用新型2022/3/21原始取得
359济南重弹一种高强度单片簧ZL202120703211.7实用新型2022/3/16原始取得
360济南重弹一种板簧生产用自动循环油水分离装置ZL202120703213.6实用新型2022/3/15原始取得
361济南重弹一种板簧生产用可调节弯曲装置ZL202120703541.6实用新型2021/4/12原始取得
362济南重弹一种钢板弹簧静电喷涂架ZL202120592402.0实用新型2021/4/7原始取得
363济南重弹一种钢板弹簧模拟装车检验装置ZL202120592456.7实用新型2021/4/7原始取得
364济南重弹一种新型的卷耳冲压模具ZL202020490749.X实用新型2021/4/7原始取得
365济南重弹具有筛选效果的摇摆机ZL202020490717.X实用新型2021/3/24原始取得
366济南重弹一种板簧生产用环保喷涂辅助装置ZL202020498328.1实用新型2021/3/24原始取得
367济南重弹一种新型的板簧端部减噪片ZL202020490727.3实用新型2020/4/7原始取得
368济南重弹用于矿区的新型板簧结构ZL202020492343.5实用新型2020/4/7原始取得
369济南重弹一种具有耐磨结构的衬套ZL202020492282.2实用新型2020/4/7原始取得
370济南重弹一种钢板弹簧自动下料装置ZL201920280770.4实用新型2020/4/7原始取得
371济南重弹一种用于钢板弹簧的油漆静电喷涂装置ZL201920281036.X实用新型2020/4/7原始取得
372济南重弹一种钢板弹簧片用电泳槽桶ZL201822243594.5实用新型2020/4/7原始取得
373济南重弹一种用于钢板弹簧的加工装置ZL201822253504.0实用新型2019/3/6原始取得
374济南重弹一种淬火油槽除渣装置ZL201822198236.7实用新型2019/3/6原始取得
375济南重弹一种油漆搅拌装置ZL201822198195.1实用新型2018/12/29原始取得
376济南重弹一种板簧夹子ZL201822199195.3实用新型2018/12/29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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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377济南重弹一种用于测量钢板弹簧弦长的装置ZL201822199175.6实用新型2018/12/26原始取得
378济南重弹一种钢板弹簧的切头和冲卡孔复合模具ZL201820430391.4实用新型2018/12/26原始取得
379济南重弹一种检测钢板弹簧中心孔与定位孔间距的检具ZL201820428409.7实用新型2018/12/26原始取得
380济南重弹一种汽车钢板弹簧加工模具ZL201820430393.3实用新型2018/12/26原始取得
381济南重弹一种用于钢板弹簧耳孔垂直度及平行度的测量装置ZL201720769842.2实用新型2018/3/28原始取得
382济南重弹一种用于钢板弹簧半弦长的分选装置ZL201720769879.5实用新型2018/3/28原始取得
383济南重弹一种用于汽车悬架中部垫片的电泳挂具ZL201720777355.0实用新型2018/3/28原始取得
384济南重弹一种电泳线挂具改进装置ZL201620100164.6实用新型2017/6/29原始取得
385济南重弹一种钢板弹簧卸料冲孔装置ZL201620099742.9实用新型2017/6/29原始取得
386济南重弹一种汽车板簧三折弯压型模具ZL201620100350.X实用新型2017/6/29原始取得
387济南重弹一种钢板弹簧切头和压槽复合加工装置ZL201620096138.0实用新型2016/1/29原始取得
388济南重弹一种下料机传送装置ZL201620095362.8实用新型2016/1/29原始取得
389济南重弹一种总成耳孔垂直度和平行度测量装置ZL201620100380.0实用新型2016/1/29原始取得
390济南重弹一种汽车板簧压筋模具ZL201620099823.9实用新型2016/1/29原始取得
391济南重弹汽车钢板弹簧用限位装置ZL201420052178.6实用新型2016/1/29原始取得
392济南重弹带副簧的汽车钢板弹簧ZL201320885167.1实用新型2016/1/29原始取得
393济南重弹一种汽车板簧凸台冲压模具ZL201110399758.3发明2016/1/29原始取得

4、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21项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1)软件著作权

序号权利人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 时间取得方式
1方大特钢方大特钢设备管理系统 V1.02014SR0088832014/1/22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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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 时间取得方式
2方大特钢方大特钢手机点检系统 V1.02015SR0458432015/3/16原始取得
3方大特钢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系统V1.02015SR0458472015/3/16原始取得
4方大特钢方大特钢手机润滑系统V1.02015SR1843482015/9/22原始取得
5方大特钢方大特钢供应商资源管理系统V1.02015SR1862092015/9/24原始取得
6方大特钢方大特钢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V1.02015SR2522682015/12/9原始取得
7方大特钢方大特钢物资采购管理系统V1.02017SR2313092017/6/5原始取得
8方大特钢方大特钢物流跟踪系统V1.02018SR548118未发表原始取得
9方大特钢方大特钢大宗原燃料质量管理系统V1.02018SR548125未发表原始取得
10方大特钢方大特钢物资采购结算系统V1.02018SR549729未发表原始取得
11方大特钢方大特钢副产品销售管理系统V1.02019SR0553507未发表原始取得
12方大特钢方大特钢客户项目数据分析系统V1.02020SR0790002未发表原始取得
13方大特钢方大特钢耐材采购管理系统V1.02021SR1211487未发表原始取得
14方大特钢方大特钢安全生产管理系统V1.02021SR1536537未发表原始取得
15方大特钢方大特钢工程项目管理系统V1.02022SR0866023未发表原始取得
16方大特钢方大特钢BI决策系统V1.02022SR1568610未发表原始取得
17悬架集团数据决策分析系统V1.02019SR05053672018/12/31原始取得
18济南重弹方大汽车钢板切割系统V1.02019SR06190562018/5/12原始取得
19济南重弹方大汽车悬架焊接系统V1.02019SR06190152018/1/10原始取得
20济南重弹方大汽车悬架弹簧性能专用测试软件V1.02019SR06190322018/9/18原始取得

(2)作品著作权

序号权利人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 时间取得方式
1方大黄果树黄果树图形国作登字-2014-F-001625042014.11.04原始取得

5、域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主要域名有4项,具体情况如下表:

1-1-137

序号权利人权利人有效日期至
1fangda-specialsteels.com方大特钢2024.1.11
2fdtegang.com方大特钢2025.6.10
3clleafspring.com方大长力2024.1.11
4kmchunying.com昆明春鹰2023.5.5

6、采矿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采矿权有2项,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采矿权人开采矿种地址生产规模 (万吨/年)矿区面积(km2)有效期
1同达铁选铁矿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磙子沟村145.0010.65872022.11.24
2九龙矿业铁矿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66.004.17852029.02.25

同达铁选的《采矿许可证》(证书编号:2100002010122120099838)于2022年11月24日到期,公司已依法于采矿许可证到期前30天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提出申请,由于采矿权延续登记审批环节较多,且部分环节涉及专家现场评审工作,受相关因素的影响,目前该证件续期申请还在办理过程中。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修订)》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只要矿山资源储量仍具有可开采性,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可以通过办理延续登记手续予以延续,并无有效期的累计延期上限。

综上,发行人子公司在上述法定有效期限内合法拥有该等采矿权。

(三)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情形。

十、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2005年3月,公司在中国香港设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香港海鸥实业有限公司,从事铁矿石等贸易业务。2010年3月,香港海鸥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香港方大实业有限公司。该境外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1-13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香港方大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8,316.22万元,净资产28,316.2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9.46万元,净利润449.80万元。

2014年12月,香港方大实业有限公司在新加坡设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海鸥实业(新加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EAGULL INDUSTRIAL(SINGAPORE)PTE.LTD),从事铁矿石等贸易业务,该境外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鸥实业(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资产1,438.91万元,净资产1,438.9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59.46万元,净利润为0.08万元。

十一、公司重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十二、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现行《公司章程》(2023年修订)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具体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情况制定,独立董事对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制定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1-1-139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需经监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公司在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通过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参会等)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本项规定处理。

4、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

(二)公司未来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有关内容,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1-1-140

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本规划的制定原则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意见基础上协调公司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本行业生产经营实际、规划发展战略、投资者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时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利润分配方案,但2023年至2025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1-1-141

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或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或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0%。

(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5)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2)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对股东回报规划调整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通过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2021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

1-1-14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155,950,2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7,154.52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0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331,805,2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8,830.38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3)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2023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度237,154.52214,028.53110.81%
2021年度258,830.38273,197.0994.74%
2022年度-92,620.46-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193,282.0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256.61%

十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发行债券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发行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发行任何形式的债券。

十四、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2020年11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向公司及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詹柏丹印发《关于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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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丹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0〕0049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决定》”),根据《监管关注决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相关披露事项与在前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符,存在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并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利润分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詹柏丹采取予以监管关注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已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等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针对《监管关注决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要求相关人员增强合规意识,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的履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就《监管关注决定》相关事项完成整改且未收到或受到监管机构进一步的整改要求或处罚、处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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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信息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引自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指标以上述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募集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重要性水平及编制基础

(一)审计意见类型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CAC证审字[2021]0087号”、“CAC证审字[2022]0047号”、“CAC证审字[2023]0029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是否较大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是否较大。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1-1-145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57,143.751,024,618.21647,743.95
交易性金融资产69,058.2219,411.5999.40
应收票据46,918.8380,246.36-
应收账款27,955.3828,082.2529,048.33
应收款项融资15,827.68267,740.38104,889.97
预付款项14,428.3419,073.8624,473.29
其他应收款6,638.994,685.773,408.11
其中:应收利息1,812.761,390.62-
应收股利---
存货163,779.20147,989.02133,730.52
合同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823.182,559.751,448.38
流动资产合计908,573.571,594,407.19944,841.9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412,894.574,043.294,368.4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00.008,650.008,65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83,786.83283,521.46279,308.57
在建工程8,214.177,580.8813,056.07
使用权资产503.99952.77-
无形资产91,555.8296,081.85100,292.43
开发支出---
商誉74.7074.7074.70
长期待摊费用2,388.213,987.718,473.7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675.3711,452.6912,095.28
其他非流动资产926.68-379.81
非流动资产合计826,720.34416,345.35426,698.98
资产总计1,735,293.912,010,752.541,371,540.9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2,333.17279,674.67600.00
应付票据288,480.80353,861.55145,463.16
应付账款176,532.06196,150.11120,943.6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9,816.9230,089.1422,294.33
应付职工薪酬1,753.127,752.308,533.79

1-1-146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应交税费10,483.0543,317.3045,447.87
其他应付款126,902.5570,181.1572,642.57
其中:应付利息-371.86-
应付股利13.8813.8813.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1,635.08444.67-
其他流动负债41,708.3939,626.332,809.85
流动负债合计789,645.151,021,097.20418,735.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9,179.14--
租赁负债38.30540.97-
长期应付款---
递延收益5,741.663,687.894,580.12
递延所得税负债5,798.724,884.173,904.00
非流动负债合计70,757.829,113.038,484.12
负债合计860,402.971,030,210.23427,219.30
股东权益:
股本233,180.52215,595.02215,595.02
资本公积225,385.17123,219.71123,219.71
减:库存股55,921.89--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6,517.546,455.165,270.18
盈余公积123,510.61114,988.1184,946.75
未分配利润312,953.69486,436.76480,411.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845,625.64946,694.76909,443.26
少数股东权益29,265.3133,847.5534,878.38
股东权益合计874,890.94980,542.31944,321.6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735,293.912,010,752.541,371,540.9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323,863.232,167,939.261,660,147.93
其中:营业收入2,323,863.232,167,939.261,660,147.93
二、营业总成本2,241,337.931,815,549.331,363,198.25
减:营业成本2,127,653.781,734,502.311,283,127.89
税金及附加10,337.6517,209.5715,585.34
销售费用3,676.914,998.1412,156.28
管理费用102,747.3766,815.1260,836.29
研发费用7,901.239,246.746,286.10
财务费用-10,979.01-17,222.54-14,793.65
其中:利息费用11,358.683,921.632,754.96
利息收入32,543.7329,979.3124,635.44
加:其他收益13,067.6416,776.5915,223.1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851.0322.83811.3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379.8522.47447.7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044.48312.1935.40

1-1-147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53.64-1,840.71177.6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54.89-457.30-3,326.3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055.31128.9097.8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4,453.55367,332.43309,968.67
加:营业外收入1,762.082,249.971,802.55
减:营业外支出4,359.435,780.214,490.6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1,856.20363,802.18307,280.53
减:所得税费用22,212.2187,852.0891,460.9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9,643.99275,950.10215,819.5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9,643.99275,950.10215,819.5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620.46273,197.09214,028.53
2.少数股东损益-2,976.462,753.011,791.0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10.0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10.09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89,643.99275,950.10214,609.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2,620.46273,197.09212,818.4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976.462,753.011,791.0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0.431.270.9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0.411.270.9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85,774.291,656,022.441,487,852.82
收到的税费返还6,017.702,235.122,154.2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0,211.32107,495.7085,761.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82,003.311,765,753.261,575,768.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74,152.641,129,888.45837,713.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0,670.04148,056.52117,877.02
支付的各项税费112,196.01183,189.39172,345.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1,272.2189,260.0573,844.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18,290.901,550,394.401,201,780.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3,712.42215,358.86373,988.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8,005.762.451,161.5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23.85371.54683.5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2,391.48129.8212.5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641.3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3,462.42503.821,857.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217.8910,592.8714,792.80

1-1-148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492,305.7639,002.0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1,523.6449,594.9314,792.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8,061.23-49,091.11-12,935.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5,441.80-920.41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920.41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245,548.78388,574.6725,6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0,990.58388,574.6726,520.41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355,093.39109,500.00188,556.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68,748.90244,581.4512,289.2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2.6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6215,189.82444.94
其中:子公司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23,888.92369,271.27201,290.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2,898.3419,303.40-174,769.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05.13-183.60-176.8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7,042.02185,387.54186,106.5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89,119.02603,731.48417,624.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2,077.00789,119.02603,731.48

1-1-149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 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 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215,595.02----123,219.71--6,455.16114,988.11-486,436.76-946,694.7633,847.55980,542.3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15,595.02----123,219.71--6,455.16114,988.11-486,436.76-946,694.7633,847.55980,542.3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7,585.50----102,165.4655,921.89-62.378,522.51--173,483.07--101,069.12-4,582.24-105,651.36
(一)综合收益总额-----------92,620.46-92,620.46-2,976.4689,643.99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17,585.50----102,468.5155,921.89------64,132.12-64,132.12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7,585.50----57,856.30-------75,441.80-75,441.8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44,612.2255,921.89-------11,309.67--11,309.67
4、其他----------------
(三)利润分配---------8,397.67--267,228.05--258,830.38--258,830.38
1、提取盈余公积---------8,397.67--8,397.6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1-150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 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 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小计
3、对股东的分配------------258,830.38--258,830.38--258,830.38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62.37----62.3716.4278.79
1、本期提取--------3,556.52----3,556.52211.153,767.68
2、本期使用---------3,494.15-----3,494.15-194.74-3,688.89
(六)其他------303.05---124.84-1,124.52-946.31-1,622.20-675.89
四、本年年末余额233,180.52----225,385.1755,921.89-6,517.54123,510.61-312,953.69-845,625.6429,265.31874,890.94

1-1-151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 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 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215,595.02----123,219.71--5,270.1884,946.75-480,411.60-909,443.2634,878.38944,321.6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15,595.02----123,219.71--5,270.1884,946.75-480,411.60-909,443.2634,878.38944,321.6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84.9830,041.35-6,025.16-37,251.50-1,030.8436,220.66
(一)综合收益总额-----------273,197.09-273,197.092,753.01275,950.10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2.562.56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562.5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0,041.35--267,195.88--237,154.52-3,931.11-241,085.64
1、提取盈余公积---------30,041.35--30,041.3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237,154.52--237,154.52-3,931.11-241,085.64

1-1-152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 合计
股本资本 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 利润其他小计
其他权益工具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小计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1,184.98----1,184.98144.701,329.68
1、本期提取--------3,977.25----3,977.25211.794,189.04
2、本期使用---------2,792.27-----2,792.27-67.08-2,859.35
(六)其他-----------23.95-23.95-23.95
四、本年年末余额215,595.02----123,219.71--6,455.16114,988.11-486,436.76-946,694.7633,847.55980,542.31

1-1-153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 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 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44,777.04---185,765.2432,839.701,210.094,482.5169,463.17281,497.14654,355.4931,560.44685,915.9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44,777.04---185,765.2432,839.701,210.094,482.5169,463.17281,497.14654,355.4931,560.44685,915.9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0,817.98----62,545.53-32,839.70-1,210.09787.6815,483.59198,914.45255,087.773,317.94258,405.71
(一)综合收益总额-------1,210.09--214,028.53212,818.441,791.01214,609.4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122.77---8,395.22-32,839.70----41,112.141,475.6442,587.79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22.77----322.17-32,839.70----32,394.761,273.6133,668.3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8,403.35-----8,403.35-8,403.35
4、其他----314.04-----314.04202.03516.07
(三)利润分配--------15,483.59-15,343.51140.07-12.62127.45
1、提取盈余公积--------15,483.59-15,483.5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140.07140.07-12.62127.45

1-1-154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 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 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小计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70,940.75----70,940.75--------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70,940.75----70,940.75--------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787.68--787.6863.92851.60
1、本期提取-------4,077.77--4,077.77158.924,236.69
2、本期使用-------3,290.09--3,290.0995.003,385.09
(六)其他---------229.43229.43-229.43
四、本年年末余额215,595.02----123,219.71--5,270.1884,946.75-480,411.60909,443.2634,878.38944,321.65

1-1-155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04,941.79897,469.25580,865.93
交易性金融资产49,044.3219,411.5999.40
应收票据40,685.6576,304.68-
应收账款2,059.451,893.762,839.41
应收款项融资8,912.31285,965.5899,177.38
预付款项4,528.902,012.183,240.52
其他应收款95,847.04222,841.4632,482.82
其中:应收利息1,812.761,349.22-
应收股利-30,000.00-
存货103,273.2583,142.9881,277.98
其他流动资产10,310.32
流动资产合计819,603.031,589,041.49799,983.4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588,574.78184,078.68201,050.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200.008,450.008,45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31,617.16229,958.71231,779.87
在建工程8,179.873,793.324,369.23
使用权资产379.60784.92-
无形资产33,142.7834,871.2635,899.62
开发支出---
长期待摊费用335.79100.09242.38
递延所得税资产14,978.587,981.202,896.64
其他非流动资产917.01--
非流动资产合计884,325.57470,018.19484,688.60
资产总计1,703,928.602,059,059.681,284,672.0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1,053.91220,400.00-
应付票据237,419.47511,284.14130,650.00
应付账款206,088.48226,388.53179,500.8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95,514.3097,006.5440,086.63
应付职工薪酬1,001.554,773.996,417.63
应交税费8,349.3223,043.0625,660.34
其他应付款276,745.87153,531.12186,935.09
其中:应付利息-357.53-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1,560.40387.29-

1-1-156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其他流动负债49,524.0447,428.485,209.72
流动负债合计977,257.341,284,243.13574,460.2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9,179.14--
租赁负债-442.740.00
长期应付款---
递延收益3,337.38930.951,113.75
递延所得税负债4,778.183,910.592,848.99
非流动负债合计67,294.705,284.283,962.74
负债合计1,044,552.041,289,527.41578,422.94
股东权益:
股本233,180.52215,595.02215,595.02
资本公积228,892.96126,424.45126,424.45
减:库存股55,921.89-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126,541.02118,018.5187,977.16
未分配利润126,683.94309,494.27276,252.47
股东权益合计659,376.56769,532.26706,249.1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703,928.602,059,059.681,284,672.05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1,737,318.992,004,520.921,552,134.14
减:营业成本1,678,027.421,801,746.291,348,569.87
税金及附加6,452.818,922.549,150.99
销售费用1,307.811,493.012,551.19
管理费用83,850.3636,657.7135,531.24
研发费用6,976.027,544.085,151.69
财务费用-12,045.52-19,260.00-14,782.89
其中:利息费用10,969.813,564.272,150.65
利息收入28,184.6026,486.0722,648.24
加:其他收益1,291.28797.952,754.9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6,651.74190,022.8345,511.3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379.85-447.7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058.38312.1935.4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4.62-3,896.3647.1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8.06-16,668.75-19.8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707.15-89.73
二、营业利润81,325.30337,985.16214,380.85
加:营业外收入1,093.581,600.181,039.50
减:营业外支出3,850.774,945.334,058.52
三、利润总额78,568.11334,640.02211,361.83
减:所得税费用-4,725.1034,226.3056,081.43
四、净利润83,293.20300,413.72155,280.4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1-157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3,293.20300,413.72155,280.4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10.0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10.09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83,293.20300,413.72154,070.3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78,748.881,553,066.531,413,609.25
收到的税费返还146.44104.2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9,999.86212,050.58312,277.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8,895.171,765,221.391,725,886.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02,759.981,221,204.37817,621.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9,800.73116,775.3090,760.49
支付的各项税费48,196.9895,151.73110,078.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94,235.13224,437.67322,454.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54,992.811,657,569.061,340,915.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902.36107,652.33384,971.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8,005.762.451,161.5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1,423.85150,371.5455,623.8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18,487.3751.821.2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931.5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848.49150,425.8256,786.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7,654.657,205.547,874.16
投资支付的现金472,005.7639,094.922,731.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9,660.4146,300.4610,605.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8,811.92104,125.3646,181.5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5,441.8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20,000.00260,900.0015,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5,441.80260,900.001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89,744.5668,900.00130,456.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69,274.69240,315.9411,664.9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000.00133,444.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9,019.25324,215.94275,565.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3,577.45-63,315.94-260,565.8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87.261,337.68830.4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8,099.75149,799.43171,417.59

1-1-158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95,683.53545,884.10374,466.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7,583.79695,683.53545,884.10

1-1-159

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 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215,595.02----126,424.45---118,018.51-309,494.27769,532.2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15,595.02----126,424.45---118,018.51-309,494.27769,532.2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7,585.50----102,468.5155,921.89--8,522.51--182,810.33-110,155.70
(一)综合收益总额-----------83,293.2083,293.20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17,585.50----102,468.5155,921.89-----64,132.12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7,585.50----57,856.30------75,441.8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44,612.2255,921.89------11,309.67
4、其他-------------
(三)利润分配---------8,397.67--267,228.05-258,830.38
1、提取盈余公积---------8,397.67--8,397.6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258,830.38-258,830.38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1-160

项目2022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 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小计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2,417.26---2,417.26
2、本期使用---------2,417.26----2,417.26
(六)其他---------124.84-1,124.521,249.36
四、本年年末余额233,180.52----228,892.9655,921.89--126,541.02-126,683.94659,376.56

1-1-161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 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215,595.02----126,424.45---87,977.16-276,252.47706,249.1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15,595.02----126,424.45---87,977.16-276,252.47706,249.1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0,041.35-33,241.8063,283.15
(一)综合收益总额-----------300,413.72300,413.72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0,041.35--267,195.88-237,154.52
1、提取盈余公积---------30,041.35--30,041.3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237,154.52-237,154.52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1-1-162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 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小计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2,191.07---2,191.07
2、本期使用---------2,191.07----2,191.07
(六)其他-----------23.9523.95
四、本年年末余额215,595.02----126,424.45---118,018.51-309,494.27769,532.26

1-1-163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他权益工具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44,777.04---189,273.0432,839.701,210.09-72,493.57136,086.15511,000.2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4,777.04---189,273.0432,839.701,210.09-72,493.57136,086.15511,000.2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0,817.98----62,848.58-32,839.70-1,210.09-15,483.59140,166.32195,248.90
(一)综合收益总额-------1,210.09--155,280.40154,070.3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22.77---8,092.17-32,839.70----40,809.0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22.77----322.17-32,839.70----32,394.7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8,403.35-----8,403.35
4、其他----10.99-----10.99
(三)利润分配--------15,483.59-15,343.51140.07
1、提取盈余公积--------15,483.59-15,483.59-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40.07140.07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70,940.75----70,940.75------

1-1-164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70,940.75----70,940.75------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229.43229.43
四、本期期末余额215,595.02---126,424.45---87,977.16276,252.47706,249.11

1-1-165

三、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一)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二)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变动情况

1、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2年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变化原因
1郴州兴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
2汝城县荣兴矿业有限公司转让
3江西特种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转让
4宁波长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设立
5南昌方大特钢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设立

2、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1年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变化原因
1南昌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设立
2本溪满族自治县鑫利贸易有限公司清算

3、2020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0年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变化原因
1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设立
2甘肃方大优尔塔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立
3本溪同达矿山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清算

四、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流动比率(倍)1.151.562.26
速动比率(倍)0.941.421.9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1.30%62.63%45.02%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49.58%51.24%31.15%
项目2022年度2022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82.5075.4959.31
存货周转率13.4712.089.4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1.561.001.7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1.530.860.86
利息保障倍数(倍)10.8593.77112.54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1-166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司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7,155.47128.9097.8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523.7314,646.2113,068.9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11.3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725.99312.5635.4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458.011,633.771,357.3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52.35-3,530.24-2,688.1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37.17-1,823.24-
减:所得税影响额6,312.472,818.473,102.6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86.79681.83175.92
合计15,785.447,867.658,592.74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自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对外捐赠、违约金及罚款收入等,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7.04%、2.88%、4.01%,其中: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2022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上涨较多,主要系公司2022年业绩下滑、处置

1-1-167

资产利得所致。

(三)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期间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2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050.43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170.360.34
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9.441.271.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8.591.231.23
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8.790.990.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7.640.950.95

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

(1)《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且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的,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由此导致的衔接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应当遵循《财政部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

1-1-168

的通知》(财会[2022]9号)的有关规定。”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执行财会[2022]13号文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会[2021]35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

(1)新租赁准则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合并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公司仅对在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合并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重分类重新计量2021年初
使用权资产1,404.161,404.16
租赁负债984.109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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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末重分类重新计量2021年初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20.06420.06

3、2020年会计政策变更

(1)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

在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合同成本等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1-1-170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重分类重新计量2020年初
预收账款38,438.68--38,438.68-
合同负债--34,025.3934,025.39
其他流动负债--4,413.294,413.29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21号”),其中修订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选择。此外,财会 [2019]21 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关联方的定义。

财会[2019]21号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2020年6月24日,财政部公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以下简称“[2020]10号”)。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对满足规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的会计处理方法,对新冠肺炎相关租金减让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公司按照该规定采用简化方法的,对2020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调整。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1-171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构成及变动分析

1、资产的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908,573.5752.36%1,594,407.1979.29%944,841.9768.89%
非流动资产826,720.3447.64%416,345.3520.71%426,698.9831.11%
资产总计1,735,293.91100.00%2,010,752.54100.00%1,371,540.9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371,540.94万元、2,010,752.54万元和1,735,293.91万元。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20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受益于钢铁行业整体价格上升及需求回升,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上升,公司资产规模也相应上升。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21年末下降,主要系公司归还了到期的短期借款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944,841.97万元、1,594,407.19万元和908,573.5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68.89%、79.29%和52.36%;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26,698.98万元、416,345.35万元和826,720.3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1.11%、20.71%和47.64%。

2021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20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1)2021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和营业收入进一步增长,公司2021年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增加;(2)公司2021年度取得借款增加,相应货币资金增加所致。2022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下降,主要系:(1)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规划,归还了到期的短期借款;(2)公司因经营需要将票据贴现及背书转让导致应收款项融资减少;(3)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产业投资项目,导致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比重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组成。

1-1-172

公司资产结构符合现阶段发展状况,适应公司当前运营模式。公司2022年末非流动资产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产业投资项目,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增加较大。

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557,143.7561.321,024,618.2164.26647,743.9568.56
交易性金融资产69,058.227.6019,411.591.2299.40.01
应收票据46,918.835.1680,246.365.03--
应收账款27,955.383.0828,082.251.7629,048.333.07
应收款项融资15,827.681.74267,740.3816.79104,889.9711.10
预付款项14,428.341.5919,073.861.2024,473.292.59
其他应收款6,638.990.734,685.770.293,408.110.36
其中:应收利息1,812.760.201,390.620.09--
应收股利------
存货163,779.2018.03147,989.029.28133,730.5214.15
合同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823.180.752,559.750.161,448.380.15
流动资产合计908,573.57100.001,594,407.19100.00944,841.9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存货组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库存现金0.160.001.000.003.010.00
银行存款407,576.8473.15764,612.2774.62394,835.3060.96
其他货币资金149,566.7526.85260,004.9425.38252,905.6439.04
合计557,143.75100.001,024,618.21100.00647,743.95100.00
其中: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125,066.7522.45235,499.1922.9844,012.476.7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647,743.95万元、1,024,618.21万元和557,143.7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56%、64.26%和61.32%。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存入银行保证金、定期存款等。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0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1)公司2021年

1-1-173

度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和营业收入进一步增长,公司销售回款良好,银行存款增加;

(2)公司2021年度取得借款增加,相应货币资金增加所致。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1年末下降,主要系:(1)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规划,归还了到期的短期借款;(2)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产业投资项目,导致货币资金降低。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 2022年度2021年末/ 2021年度2020年末/ 2020年度
应收票据46,918.8380,246.36
应收款项融资15,827.68267,740.38104,889.97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62,746.51347,986.74104,889.97
营业收入2,323,863.232,167,939.261,660,147.93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2.70%16.05%6.3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各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余额分别为104,889.97万元、347,986.74万元和62,746.5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10%、21.82%和6.90%,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32%、16.05%和2.70%。

2021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2020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

受益于钢铁行业整体价格上升及需求回升,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上升,导致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增加。2022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2021年末下降,主要系公司因经营需要将票据贴现及背书转让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均有相应销售合同或协议、销售发票等原始交易资料证明,公司发生的应收票据均有真实业务背景。

(3)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 2022年度2021年末/ 2021年度2020年末/ 2020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8,096.5328,240.7429,194.25
营业收入2,323,863.232,167,939.261,660,147.93

1-1-174

项目2022年末/ 2022年度2021年末/ 2021年度2020年末/ 2020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21%1.30%1.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弹簧扁钢和汽车板簧销售应收款,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9,194.25万元、28,240.74万元和28,096.5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7%、1.76%和3.08%,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76%、1.30%、

1.21%,占比较低。公司各期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且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仅对弹簧扁钢和汽车板簧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采取“先货后款”的结算方式。报告期内公司弹簧扁钢和汽车板簧产品业务收入占比下降,故整体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呈现下降趋势。

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
余额坏账计提比例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1.07100.00%71.0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28,025.460.25%70.08
其中:以账龄表为基础预期信用损失组合28,022.730.25%70.08
同一集团内关联方组合2.73--
合计28,096.530.50%141.15
项目2021年末
余额坏账计提比例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28,240.740.56%158.50
其中:以账龄表为基础预期信用损失组合28,212.120.56%158.50
同一集团内关联方组合28.63--
合计28,240.740.56%158.50
项目2020年末
余额坏账计提比例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9,194.250.50%145.92
其中:以账龄表为基础预期信用损失组合29,142.700.50%145.92
同一集团内关联方组合51.55--
合计29,194.250.50%145.92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账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信用损失。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

1-1-175

别。

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公司将该应收账款作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并按照单项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报告期内,由于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司将对其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要以账龄表为基础预期信用损失组合及同一集团内关联方组合。其中,以账龄表为基础预期信用损失组合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所示:

账龄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1年以内0.02%0.02%0.02%
1至2年12.58%1.49%1.49%
2至3年19.09%10.42%10.42%
3至4年54.50%30.91%30.91%
4至5年95.31%71.49%71.49%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

公司对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企业不计提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
账面余额比例
1年以内27,828.8199.31%
1年至2年104.800.37%
2年至3年0.740.00%
3年至4年81.730.29%
4年至5年0.300.00%
5年以上6.360.02%
合计28,022.73100.00%
项目2021年末
账面余额比例
1年以内27,901.4398.90%
1年至2年22.390.08%
2年至3年126.170.45%
3年至4年29.160.10%
4年至5年8.910.03%
5年以上124.050.44%
合计28,212.12100.00%
项目2020年末

1-1-176

账面余额比例
1年以内28,621.8398.21%
1年至2年217.980.75%
2年至3年163.810.56%
3年至4年11.390.04%
4年至5年39.750.14%
5年以上87.940.30%
合计29,142.7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整体较高,且保持相对稳定。整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符合公司应收账款政策,结构合理,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的减值准备充分、合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不存在可能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③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第一名3,627.6512.91%0.73
2第二名3,106.5911.06%0.62
3第三名2,229.547.94%0.45
4第四名1,703.806.06%0.34
5第五名1,529.375.44%0.31
合计12,196.9543.41%2.4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不存在应收持股5%(含)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的情形。

(4)预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4,384.3899.70%18,989.2499.56%24,473.29100.00%
1至2年30.340.21%84.620.44%-0.00%
2至3年13.620.09%---0.00%
3年以上-----0.00%
合计14,428.34100.00%19,073.86100.00%24,473.29100.00%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款、辅料备件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24,473.29万元、19,073.86万元和14,428.3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9%、1.20%和1.59%,占比较低。

1-1-177

报告期各期末,1年以内的预付账款的占比分别为100.00%、99.56%和99.70%,预付账款账龄较短,账龄结构合理。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1第一名2,088.9514.48%
2第二名1,178.488.17%
3第三名1,141.007.91%
4第四名513.193.56%
5第五名346.742.40%
合计5,268.3636.5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不存在预付持股5%(含)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的情形。

(5)存货

①公司报告期内存货账面价值及构成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原材料106,953.1297,961.25100,862.66
发出产品458.53134.091,191.17
库存商品56,183.3649,838.6129,852.12
自制半成品1,433.532,630.194,793.41
委托加工物资413.42
存货账面余额合计165,441.97150,564.14136,699.36
减:跌价准备1,662.772,575.122,968.84
存货账面价值163,779.20147,989.02133,730.5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36,699.36万元、150,564.14万元和165,441.97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存货规模随之增加。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自制半成品构成,其中:原材料主要包括铁矿石、焦炭、煤炭、废钢等;自制半成品主要为各类钢坯等钢材半成品;库存商品主要为各类钢材成品。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和库存商品合计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9.13%、99.91%及99.47%,占比较高。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原材料730.101,468.741,444.52

1-1-178

库存商品876.27721.531,251.37
自制半成品34.30384.85272.95
委托加工物资22.10--
合计1,662.772,575.122,968.8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2,968.84万元、2,575.12万元和1,662.77万元。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578.262,559.751,448.38
预缴企业所得税4,244.92--
合计6,823.182,559.751,448.38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1-1-179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412,894.5749.944,043.290.974,368.411.0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00.000.778,650.002.088,650.002.0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00.000.0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83,786.8334.33283,521.4668.10279,308.5765.46
在建工程8,214.170.997,580.881.8213,056.073.06
使用权资产503.990.06952.770.23--
无形资产91,555.8211.0796,081.8523.08100,292.4323.50
开发支出------
商誉74.700.0174.70.0274.70.02
长期待摊费用2,388.210.293,987.710.968,473.701.99
递延所得税资产19,675.372.3811,452.692.7512,095.282.83
其他非流动资产926.680.11--379.810.09
非流动资产合计826,720.34100.00416,345.35100.00426,698.9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组成。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南昌亚东水泥有限公司3,694.004,043.294,368.41
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5,457.11--
景德镇市焦化能源有限公司3,743.45--
合计412,894.574,043.294,368.4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4,368.41万元、4,043.29万元、412,894.5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2%、0.97%和49.94%。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款。

公司2022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产业投资项目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股权投资未出现明显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1-1-180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固定资产283,700.56283,367.43279,308.57
固定资产清理86.28154.03-
合计283,786.83283,521.46279,308.57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分别279,308.57万元、283,521.46万元和283,786.8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5.46%、68.10%和34.33%,占比较高,符合钢铁行业特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账面原值774,897.91787,540.36787,411.11
房屋及建筑物284,794.22293,063.26278,398.16
机器设备460,198.92468,332.73482,401.61
运输工具11,259.6411,305.4712,071.17
电子设备17,229.3013,459.5113,160.77
井巷资产1,415.831,379.391,379.39
累计折旧、摊销491,022.34503,997.91507,927.52
房屋及建筑物144,750.61145,788.96133,633.93
机器设备323,615.14336,461.55352,462.83
运输工具9,363.009,430.399,419.36
电子设备11,914.0010,969.8211,139.24
井巷资产1,379.591,347.191,272.17
减值准备175.01175.01175.01
房屋及建筑物150.48150.48150.48
机器设备24.5324.5324.53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井巷资产---
账面价值283,700.56283,367.43279,308.57
房屋及建筑物139,893.13147,123.82144,613.76
机器设备136,559.24131,846.64129,914.25
运输工具1,896.641,875.082,651.82
电子设备5,315.302,489.692,021.53
井巷资产36.2432.20107.22

作为钢铁行业企业,生产设备为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主要设备包括高炉、热风炉、精炼炉连铸机、连轧机、炼焦系统、转炉、制氧设备、环保设备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总体保持稳定,波动较小。

公司房屋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

1-1-181

“九、公司的资产状况”之“(一)主要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会对固定资产盘点和清查,处理废旧设备等固定资产,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情形,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因抵押形成的受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94,369.94万元。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账面原值163,704.10182,503.18182,503.18
商标权942.62942.62942.62
采矿权103,056.06120,756.77120,756.77
土地使用权59,430.2860,528.6460,528.64
软件275.15275.15275.15
累计折旧、摊销59,535.7469,032.3564,821.77
商标权585.31551.67518.03
采矿权42,041.8952,542.9149,686.71
土地使用权16,787.4615,843.3714,549.33
软件121.0894.4067.69
减值准备12,612.5417,388.9817,388.98
商标权---
采矿权12,612.5417,388.9817,388.98
土地使用权---
软件---
账面价值91,555.8296,081.85100,292.43
商标权357.31390.95424.59
采矿权48,401.6350,824.8853,681.08
土地使用权42,642.8244,685.2845,979.31
软件154.07180.75207.4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净额分别为100,292.43万元、96,081.85万元和91,555.8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50%、23.08%和11.07%。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构成。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基本保持稳定;2022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减少主要系对外转让郴州兴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于每年年末对矿山企业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独立外部评估机构对矿山企业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以确认是否发生减值。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采矿权未发生减值。

1-1-182

(4)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账面原值74.701,125.881,125.88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74.7074.7074.70
郴州兴龙矿业有限公司-1,051.171,051.17
减值准备-1,051.171,051.17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郴州兴龙矿业有限公司-1,051.171,051.17
账面价值74.7074.7074.70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74.7074.7074.70
郴州兴龙矿业有限公司0.000.0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均为74.70万元,公司商誉账面金额较小,主要为公司收购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公司2022年末商誉账面原值减少主要系公司2022年转让郴州兴龙矿业有限公司所致。

(二)负债结构构成及变动分析

1、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789,645.1591.78%1,021,097.2099.12%418,735.1798.01%
非流动负债70,757.828.22%9,113.030.88%8,484.121.99%
合计860,402.97100.00%1,030,210.23100.00%427,219.3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427,219.30万元、1,030,210.23万元、860,402.97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均在90%以上,非流动负债占比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变化趋势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外部环境变化及整体资金规划有关。

2021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较2020年末增长较大,主要系:(1)公司基于自身发展及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需要,提前储备资金,公司适当增加了银行借款;(2)公司业务采购规模加大,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增加所致。2022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下降,主要系公司归还了到期的短期借款所致。

1-1-183

2022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上升,主要系公司基于整体资金规划新增了长期借款所致。

2、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62,333.177.89279,674.6727.39600.000.14
应付票据288,480.8036.53353,861.5534.66145,463.1634.74
应付账款176,532.0622.36196,150.1119.21120,943.6128.8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9,816.923.7830,089.142.9522,294.335.32
应付职工薪酬1,753.120.227,752.300.768,533.792.04
应交税费10,483.051.3343,317.304.2445,447.8710.85
其他应付款126,902.5516.0770,181.156.8772,642.5717.35
其中:应付利息--371.860.04--
应付股利13.880.0013.880.0013.88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1,635.086.54444.670.04--
其他流动负债41,708.395.2839,626.333.882,809.850.67
流动负债合计789,645.15100.001,021,097.20100.00418,735.17100.0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质押借款-39,214.67-
抵押借款--600.00
保证借款9,000.0019,760.00-
信用借款50,290.00220,700.00-
其他3,000.00--
利息调整-14.35
应付利息57.52
合计62,333.17279,674.676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600.00万元、279,674.67万元和62,333.1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4%、27.39%及7.89%。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信用借款。

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0年末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考虑到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燃料铁矿石、煤炭、废钢等商品价格处于高位,同时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适当增加银行借款,储备资金。2022年公

1-1-184

司归还了部分到期的短期借款导致2022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1年末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偿还情况。

(2)应付票据

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公司开具应付票据主要是支付供应商的商品采购款。应付票据各期末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商业承兑汇票130.00--
银行承兑汇票226,850.80343,861.55145,463.16
信用证61,500.0010,000.00-
合计288,480.80353,861.55145,463.1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45,463.16万元、353,861.55万元及288,480.8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4.74%、34.66%及36.53%,占比保持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采购原材料向供应商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公司应付票据规模变化变动主要受原材料价格、采购数量及公司支付方式的变动的影响。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货款174,281.88192,195.22117,271.81
工程及设备款2,146.713,574.783,429.24
其他103.47380.11242.55
合计176,532.06196,150.11120,943.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120,943.61万元、196,150.11万元、176,532.0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8.88%、19.21%及22.36%。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款。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生产模式。报告期内,应付账款余额的变动主要是随原材料采购价格和数量的变动而变动。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账龄均为一年以内,且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账款。

(4)合同负债

1-1-18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预收货款29,816.9230,089.1422,294.33
合计29,816.9230,089.1422,294.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期末余额分别为22,294.33万元、30,089.14万元及29,816.9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32%、2.95%及3.78%。公司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建材经销商客户的货款,公司根据具体合同定期与经销商结算货款,预收账款主要受钢材产品价格和销售数量的变动而变动。

(5)应交税费

公司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计提缴纳各项税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增值税1,588.057,753.939,935.47
企业所得税-25,798.9125,451.87
个人所得税431.51499.90377.86
资源税0.46229.24377.15
房产税451.82457.75497.93
土地使用税304.33307.44366.41
车船使用税8.544.664.92
印花税507.09202.51223.60
城市维护建设税87.03564.43685.35
教育费附加37.39246.61301.25
地方教育费附加24.93164.40200.83
环境保护税132.87185.85161.16
土地增值税6,884.596,884.596,833.89
防洪保安基金-0.390.39
价格调节基金12.3912.7112.71
其他12.073.9717.08
合计10,483.0543,317.3045,447.87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交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45,447.87万元、43,317.30万元、10,483.05万元。2022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受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及净利润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需缴纳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

1-1-186

金额下降。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应付利息-371.86-
应付股利13.8813.8813.88
其他应付款126,888.6769,795.4172,628.69
合计126,902.5570,181.1572,642.5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72,642.57万元、70,181.15万元及126,902.55万元。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保证金、暂估工程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款等。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上升较多主要为由于公司2022年执行带有回购条件的股权激励,需要回购的部分于其他应付款中核算,导致2022年末余额增加较大。

3、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59,179.1483.64----
租赁负债38.300.05540.975.94--
长期应付款------
递延收益5,741.668.113,687.8940.474,580.1253.98
递延所得税负债5,798.728.204,884.1753.603,904.0046.02
非流动负债合计70,757.82100.009,113.03100.008,484.12100.00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抵押借款110,319.61--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1,140.47--
合计59,179.14--

截至2022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主要系公司2022年新增的融资租赁借款,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融资方金额开始时间到期时间担保方式
1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2022/2/282025/2/21抵押

1-1-187

2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2022/4/12025/4/21抵押
3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40,000.002022/3/312025/3/31抵押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政府补助5,741.663,687.894,580.12
合计5,741.663,687.894,580.12

公司递延收益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为4,580.12万元、3,687.89万元、5,741.66万元。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一次性抵扣固定资产所得税调整5,798.724,817.143,904.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7.030.00
合计5,798.724,884.173,904.00

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为公司一次性抵扣固定资产所得税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3,904.00万元、4,884.17万元、5,798.72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2022年末/ 2022年度2021年末/ 2021年度2020年末/ 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可比公司均值0.851.111.15
公司1.151.562.26
速动比率(倍)可比公司平均值0.650.810.86
公司0.941.421.94
合并资产负债率(%)可比公司平均值58.8346.3646.67
公司49.5851.2431.15
利息保障倍数(倍)可比公司均值7.6066.4624.54
公司10.8593.77112.54

注:1、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2、可比公司样本为三钢闽光、沙钢股份、南钢股份、宝钢股份、凌钢股份共五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该五家上市公司的产品、生产工艺及盈利能力与公司较为相近(下同)。

3、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可比上市公司仅南钢股份披露了2022年年报。

1-1-1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26倍、1.56倍、1.15倍,速动比率比例为1.94倍、1.42倍、0.94倍,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持续下降。

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20年末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2021年度流动负债上升较快,主要系:(1)公司基于资金储备的需要,适当增加了银行借款;(2)采购规模的增大,加大了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同时前述情况也导致了资产负债率上升、利息保障倍数的下降。

2022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21年末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2021年度流动资产、速动资产下降较多,主要系2022年度公司归还到期的短期借款、票据结算减少、投资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年度,公司归还到期的短期借款,使得公司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由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规模的下降,公司2022年度利息保障倍数随之降低。

总体来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整体负债水平可控,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反映资产管理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公司2022年末/ 2022年度2021年末/ 2021年度2020年末/ 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28.743,149.89295.56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剔除三钢闽光)28.74274.41204.99
公司82.5075.4959.31
存货周转率(次/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8.3010.118.66
公司13.4712.089.46

注:1、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2、三钢闽光2021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4,651.78次,剔除该公司影响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为274.41次。

3、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可比上市公司仅南钢股份披露了2022年年报。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9.31次、75.49次、82.50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9.46次、12.08次、13.47次。

报告期内,得益于公司良好的客户信用管理,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增加。2020年、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低,主要系公司的特色产品弹簧扁钢及汽车板簧以先货后款的方式销售,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的传统建材主要以先款后货的方式销售,故部分可比公司期末应收账款

1-1-189

余额较小,导致应收周转率较公司高。

公司存货周转率略好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通过存货精细化管理,提升存货周转水平,存货周转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五)公司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即自2022年9月16日至今),公司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以增资、借款等形式实施或拟实施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增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3)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增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增委托贷款的情形。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1-1-190

公司于2022年11月使用4.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中信信托,进行委托理财,并与中信信托签署了《方大特钢QDII信托投资项目202201期资金信托合同》,设立“方大特钢 QDII信托投资项目202201期”信托项目,最终投资于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阳光保险H股股票于2022年12月9日上市交易。公司已将上述投资从募集资金总额里面扣除。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8)其他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综上,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公司已将投资从募集资金总额里面扣除。

2、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财务性投资余额的具体明细、持有原因及未来处置计划,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各类报表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金额财务性投资金额财务性投资余额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69,058.2239,037.364.62%
其他应收款6,638.99--
其他流动资产6,823.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00.003,200.000.3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00.00--
长期股权投资412,894.57--
长期待摊费用2,388.21--
其他非流动资产926.68--
合计505,429.8542,237.364.99%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总额为42,237.36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重为4.99%。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问”之“(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

1-1-191

的投资金额)”,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制度的相关要求。

公司持有上述财务性投资主要基于自身发展需要,目前不存在相关处置计划。

3、公司类金融业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范围内不存在开展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七、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营业收入2,323,863.237.192,167,939.2630.591,660,147.93
营业成本2,127,653.7822.671,734,502.3135.181,283,127.89
营业利润114,453.55-68.84367,332.4318.51309,968.67
利润总额111,856.20-69.25363,802.1818.39307,280.53
净利润89,643.99-67.51275,950.1027.86215,819.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620.46-66.10273,197.0927.65214,028.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835.02-71.04265,329.4429.15205,435.79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及行业调控政策,以淘汰落后产能、节能环保为重心,确保钢铁行业企业的健康有序及长久发展。同时,公司以精细化管理为主线,夯实基础管理,全面推进对标学习、降本增效,生产经营保持高质高效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60,147.93万元、2,167,939.26万元和2,323,863.23万元,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15,819.54万元、275,950.10万元和89,643.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4,028.53万元、273,197.09万元和92,620.46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比2020年度增加主要得益于钢铁行业整体价格上升、下游需求回升及公司降本增效成效显著。2022年度净利润比2021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2022年度公司下游需求减弱、上游原燃料价格的上涨及公司计提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等原因所致。

1-1-192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9%以上,公司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2,316,363.6999.682,160,316.5599.651,653,544.1399.60
其他业务7,499.540.327,622.710.356,603.810.40
合计2,323,863.23100.002,167,939.26100.001,660,147.9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60,147.93万元、2,167,939.26万元和2,323,863.23万元,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加。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分行业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按照行业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特钢行业2,310,214.1699.732,093,522.0796.911,595,459.8596.49
采掘业6,149.530.2766,794.483.0958,084.283.51
合计2,316,363.69100.002,160,316.55100.001,653,544.1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细分业务按所处行业分类主要涉及特钢行业、采掘业。特钢行业主要涵盖公司各类钢材产品包括螺纹钢、优线、汽车板簧、弹簧扁钢等业务;采掘业主要涵盖公司铁精粉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95%以上的收入来自于特钢行业。2021年度公司特钢行业收入较2020年度上升的主要原因得益于钢铁行业整体价格上升、下游需求回升。2022年度公司特钢行业收入较2021年度上升的主要系公司2022年度贸易收入上涨因素所致。

采掘业各期收入分别为58,084.28万元、66,794.48万元、6,149.53万元,其变动主要原因系:受矿石开采影响,铁精粉产量下降,2022年度采掘业收入较2020年度及2021年度下降幅度较大。

(2)分产品构成分析

1-1-193

报告期各期,公司按照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螺纹钢1,128,483.2848.851,214,737.9856.23886,159.3853.59
优线350,469.2115.17416,929.6019.30308,418.0918.65
弹簧扁钢156,399.486.77235,425.0010.90214,621.6112.98
汽车板簧83,125.573.60146,406.306.78142,162.548.60
铁精粉6,149.530.2766,794.483.0958,084.283.51
其他591,736.6325.5580,023.193.7044,098.232.67
合计2,316,363.69100.002,160,316.55100.001,653,544.13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销售螺纹钢、优线、汽车板簧、弹簧扁钢、铁精粉等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其中:螺纹钢主要应用于房屋、桥梁道路等土建工程;优线产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普线及盘螺产品,主要作为建材应用于房屋、土建工程等领域,另一部分为易切削钢、冷镦钢等特种钢产品,应用于机械制造、汽车制造等领域;汽车板簧为汽车悬架系统中的弹性元件,主要应用于重型车辆或特种汽车;弹簧扁钢为汽车板簧的原材料,主要销售于各大汽车板簧零部件公司;铁精粉为炼铁原材料之一,主要销售于各大钢铁厂;其他业务主要为炼铁工序产生的水渣等副产品销售收入及贸易类收入。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螺纹钢及优线收入为1,194,577.47万元、1,631,667.58万元和1,478,952.4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72.24%、75.53%及

64.02%。公司2021年螺纹钢及优线收入较2020年上升,主要系:公司销售螺纹钢收入均来自国内市场,钢铁行业在国家“三去一降一补”即去产能、去库存、防风险、降成本、补短板的精神引领下,通过供给侧改革、环保限产、打击地条钢等各种有效措施下价格回暖,公司销售收入也逐年增加。公司2022年螺纹钢及优线收入较2021年下降,主要系产品价格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汽车板簧和弹簧扁钢收入合计为356,784.15万元、381,831.31万元和239,525.0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21.58%、

17.67%及10.37%。汽车板簧及弹簧扁钢的收入主要受下游汽车行业影响,公司2022年销售汽车板簧和弹簧扁钢收入下降较多,主要系下游商用车、重型车市场需求下降,降低了对弹簧扁钢和汽车板簧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铁精粉收入为58,084.28万元、66,794.48万元和6,149.53

1-1-194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3.51%、3.09%及0.27%。其变动主要原因为:受矿石开采影响,铁精粉产量下降。

(3)按区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收入的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地区2,127,388.9991.841,793,525.2783.021,338,087.6980.92
华北地区6,038.650.2624,771.741.1514,200.510.86
华中地区60,505.202.6162,635.312.9045,854.662.77
东北地区16,357.290.7198,203.734.5587,634.375.30
西南地区55,686.902.40113,583.505.26111,710.566.76
西北地区9,576.020.4111,844.230.5517,560.621.06
华南地区20,109.560.8733,718.701.5627,875.031.69
出口20,701.080.8922,034.071.0210,620.680.64
合计2,316,363.69100.002,160,316.55100.001,653,544.1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区域的营业收入基本保持逐年增长的趋势。华东区域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钢材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也地处华东,因此华东区域一直是公司的业务发展重心,报告期内,华东区域的收入占比保持在80%以上。华东地区收入以江西省内螺纹钢的销售为主。最近三年,江西省良好的经济环境为方大特钢螺纹钢及其他建材类产品提供了广阔的需求空间。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情况

营业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2,120,561.4299.671,727,300.3499.581,277,149.1099.53
其他业务7,092.360.337,201.970.425,978.780.47
合计2,127,653.78100.001,734,502.31100.001,283,127.8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占比很小。公司营业成本及主营业务成本与营业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1)分行业构成分析

1-1-195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行业分类的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行业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特钢行业2,118,497.8699.901,714,183.7099.241,263,104.4798.90
采掘业2,063.560.1013,116.641.0314,044.631.10
合计2,120,561.42100.001,727,300.34100.001,277,149.1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特钢行业的成本构成,特钢行业的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均在98%以上。

(2)分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螺纹钢1,018,281.7048.021,020,724.1459.09728,875.1157.07
优线310,393.4614.64336,977.0419.51247,186.0119.35
弹簧扁钢139,392.476.57176,132.8710.20146,040.8011.43
汽车板簧77,654.543.66125,631.367.27118,611.739.29
铁精粉2,063.560.1013,116.640.7614,044.631.10
其他572,775.6927.0154,718.293.1722,390.821.75
合计2,120,561.42100.001,727,300.34100.001,277,149.1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与公司销售收入构成基本一致。

(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和毛利率概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主营业务195,802.278.45433,016.2120.04376,395.0322.76
其他业务407.185.43420.745.52625.029.46
合计196,209.458.44433,436.9519.99377,020.0522.71

2、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1)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贡献率毛利贡献率毛利贡献率
螺纹钢110,201.5856.28194,013.8444.81157,284.2741.79

1-1-196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贡献率毛利贡献率毛利贡献率
优线40,075.7520.4779,952.5618.4661,232.0816.27
弹簧扁钢17,007.018.6959,292.1313.6968,580.8118.22
汽车板簧5,471.032.7920,774.944.8023,550.816.26
铁精粉4,085.972.0953,677.8412.4044,039.6511.70
其他18,960.949.6825,304.905.8421,707.415.77
合计195,802.27100.00433,016.21100.00376,395.03100.00

注:贡献率=毛利÷毛利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376,395.03万元、433,016.21万元和195,802.27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螺纹钢、优线、弹簧扁钢、汽车板簧及铁精粉等产品,其中螺纹钢和优线为公司最重要的利润来源,毛利贡献率占比分别为58.06%、63.27%和76.75%。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分析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
汽车板簧6.58%-7.61%14.19%-2.38%16.57%
弹簧扁钢10.87%-14.32%25.19%-6.76%31.95%
优线11.43%-7.75%19.18%-0.67%19.85%
螺纹钢9.77%-6.20%15.97%-1.78%17.75%
铁精粉66.44%-13.92%80.36%4.54%75.82%
其他产品3.20%-28.42%31.62%-17.60%49.23%
合计8.21%-11.78%19.99%-2.72%22.71%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22.71%、19.99%和8.21%,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受螺纹钢、优线、弹簧扁钢毛利率变动影响。

公司2021年度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的主要原因为煤、焦炭、铁矿石等原物料价格上涨较快,导致公司产品成本快速上升。

公司2022年度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1、公司螺纹钢、优线等产品价格有所下降;2、汽车板簧、弹簧扁钢成本上升所致;3、铁精粉业务收入下降。

3、行业及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2022年末/ 2022年度2021年末/ 2021年度2020年末/ 2020年度
综合毛利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10.7510.6012.48
公司8.2119.9922.71

注: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可比上市公司仅南钢股份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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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了2022年年报。

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研发技术实力、品牌溢价能力、市场区域优势和成本管控能力突出,带来高溢价能力和毛利空间。此外,公司通过内部赛马机制、对标挖潜等制度,全方位控成本、提质增效。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3,676.910.164,998.140.2312,156.280.73
管理费用102,747.374.4266,815.123.0860,836.293.66
研发费用7,901.230.349,246.740.436,286.100.38
财务费用-10,979.01-0.47-17,222.54-0.79-14,793.65-0.89
合计103,346.504.4563,837.452.9464,485.023.88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501.1940.832,277.5345.572,012.8716.56
运输仓储费----6,884.9356.64
办公费102.482.7918.630.3770.540.58
业务费256.996.99530.3710.61591.204.86
差旅费82.352.24137.782.76114.980.95
三包费1,401.7838.121,589.5431.801,595.8913.13
物料消耗67.171.8336.320.7340.100.33
租赁费14.930.4111.050.229.780.08
折旧费10.080.2714.370.2917.450.14
包装费----16.540.14
广告宣传费126.433.44116.272.33132.731.09
会务费48.171.3195.401.91179.511.48
修理费17.640.489.250.1937.890.31
装卸费--0.320.01106.190.87
水电费13.170.3619.770.4046.510.38
其他34.520.94141.542.83299.182.46
合计3,676.91100.004,998.14100.0012,156.28100.00
销售费用率0.160.230.73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三包费、业务招待费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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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2,156.28万元、4,998.14万元和3,676.91万元,销售费用总额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新收入会计准则将与履约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仓储费等计入营业成本核算所致。扣除上述因素,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5,165.16万元、4,998.14万元和3,676.91万元,呈现小幅下降趋势。

2021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2020年度下降,主要系公司加强了费用控制,办公费、业务费等下降所致。2022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2021年度下降,主要系公司2022年业绩下降,职工奖金等薪酬较前一年度有所下降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38,657.3237.6245,771.2568.5030,411.2849.99
折旧费2,320.282.262,751.644.122,572.254.23
招待费1,693.181.651,407.252.111,165.561.92
咨询费488.890.48350.850.53337.550.55
物料消耗2,452.852.39369.690.55374.410.62
办公费353.780.34390.390.58356.210.59
修理费565.110.55674.981.01656.691.08
无形资产摊销3,761.183.664,207.256.304,516.267.42
运输费160.540.16191.820.29222.560.37
停产损失1,638.091.59861.241.291,047.131.72
宣传费218.130.21235.000.35122.830.20
排污费37.990.0432.700.0535.860.06
水电费361.840.35334.170.50282.760.46
评审费149.200.15280.400.42172.440.28
差旅费491.750.48493.940.74415.430.6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154.612.104,389.996.574,219.586.94
租赁费23.700.02361.780.54356.670.59
水资源费12.070.01115.830.17151.550.25
交通费80.330.08158.600.24105.280.17
青苗补偿--0.770.002.540.00
环境治理--57.660.09117.190.19
股权激励费用44,612.2243.42--8,403.3513.81
安措费805.740.781,997.972.992,112.233.47
其他1,708.591.661,379.942.072,678.704.40
合计102,747.37100.0066,815.12100.0060,836.29100.00
管理费用率4.423.083.66

1-1-199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管理人员薪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股权激励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60,836.29万元、66,815.12万元和102,747.37万元,逐年上升。

2021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2020年度上升,主要系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的逐年增加,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2022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2021年度上升,主要系公司2022年执行员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计提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合计44,612.22万元。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6,643.5184.087,356.8579.565,399.0285.89
办公费0.002.410.0313.930.22
差旅费1.940.0222.400.2423.630.38
招待费0.00-0.0017.600.28
咨询费33.530.4221.590.23111.981.78
物料消耗805.3210.191,368.6114.80427.746.80
其他416.935.28474.885.14292.194.65
合计7,901.23100.009,246.74100.006,286.10100.00
研发费用率0.340.430.38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是研发人员的薪酬及物料消耗。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6,286.10万元、9,246.74万元和7,901.2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保持技术研发及竞争优势。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支出11,358.683,921.632,754.96
减:利息收入32,543.7329,979.3124,635.44
汇兑损益-178.53188.12156.68
票据贴现息9,402.807,781.376,333.74
手续费等981.77865.65596.41
合计-10,979.01-17,222.54-14,793.6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4,793.65万元、-17,222.54万元及-10,979.01

1-1-200

万元。

2021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2020年度下降,主要系公司积极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提高资金收益,使得财务费用大幅下降。2022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2021年度上升,主要系公司新增融资租赁借款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五)其他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51.25892.23615.81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2,516.3915,884.3614,607.33
合计13,067.6416,776.5915,223.15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15,223.15万元、16,776.59万元及13,067.64万元,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

(六)信用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02.63-12.5815.6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956.27-1,828.13161.91
合计853.64-1,840.71177.60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77.60万元、-1,840.71万元及853.64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构成,公司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均根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合理计提。

(七)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854.89-457.30-1,190.96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135.42
合计-854.89-457.30-3,326.38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3,326.38万元、-457.30万元及-854.89

1-1-201

万元,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由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在建工程减值损失构成。

公司存货跌价损失的具体分析参见本节 “六、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构成及变动分析”之“2、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之“(5)存货”中有关坏账减值准备的具体内容。

公司在建工程减值损失系主要系九工丘铁矿(东翼)采矿扩建项目,该项目被列入汝城县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公司将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八)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16,055.31128.9097.82
合计16,055.31128.9097.82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97.82万元、128.90万元及16,055.31万元,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处置固定资产利得。2022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公司位于南昌市一块土地被收储所产生的处置利得。

(九)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791.73813.5245.9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791.73813.5245.91
无需支付的款项22.8115.8440.15
政府补助55.00100.0050.00
违约金及罚款收入727.541,045.051,177.40
其他164.99275.56489.09
合计1,762.082,249.971,802.55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收益、违约金及罚款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802.55万元、2,249.97万元及1,762.0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0%、0.11%、0.08%,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1-1-202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2,489.041,050.58423.5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2,489.041,050.58423.56
对外捐赠77.102,966.463,556.21
违约金、赔偿金及罚款支出7.5536.1993.68
其他1,785.741,726.98417.23
合计4,359.435,780.214,490.68

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对外捐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4,490.68万元、5,780.21万元和4,359.4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7%、0.27%和0.19%,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合并报表以外的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以外的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损益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3,712.42215,358.86373,988.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8,061.23-49,091.11-12,935.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2,898.3419,303.40-174,769.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7,042.02185,387.54186,106.5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2,077.00789,119.02603,731.48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85,774.291,656,022.441,487,852.82
收到的税费返还6,017.702,235.122,154.2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0,211.32107,495.7085,761.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82,003.311,765,753.261,575,768.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74,152.641,129,888.45837,713.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0,670.04148,056.52117,877.02
支付的各项税费112,196.01183,189.39172,345.5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1,272.2189,260.0573,844.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18,290.901,550,394.401,201,780.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3,712.42215,358.86373,988.32

1-1-203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另有部分收到的税费返还和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85,774.291,656,022.441,487,852.82
营业收入2,323,863.232,167,939.261,660,147.9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6.97%76.39%89.62%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保持较高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相关信用政策执行情况较好,客户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政府补助、往来款、保证金及押金、利息收入。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89,643.99275,950.10215,819.54
加:资产减值准备854.89457.303,326.38
信用减值损失-853.641,840.71-177.6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8,390.9939,538.1641,313.13
使用权资产摊销453.57451.40-
无形资产摊销3,764.204,210.584,519.5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160.674,389.994,636.2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6,055.31-128.90-97.8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697.30237.06377.6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044.48-312.19-35.4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1,358.684,159.202,931.7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851.03-22.83-811.3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222.68642.5999.8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914.55980.17-4,222.04

1-1-204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5,166.01-13,864.78-1,996.4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578,355.53-239,570.3672,962.1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320,777.78136,400.6635,342.64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3,712.42215,358.86373,988.3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3,988.32万元、215,358.86万元及363,712.42万元。由于公司属于钢铁行业生产型企业,一般情况下考虑到资产的折旧与摊销以及融资成本,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一般高于净利润。公司2021年度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低于净利润主要原因为公司2021年度票据结算较多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8,005.762.451,161.5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23.85371.54683.5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2,391.48129.8212.5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641.3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3,462.42503.821,857.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217.8910,592.8714,792.80
投资支付的现金492,305.7639,002.0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1,523.6449,594.9314,792.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8,061.23-49,091.11-12,935.23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935.23万元、-49,091.11万元和-418,061.23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净流出,且净流出金额加大,主要原因为:1、2021年以来,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产业投资项目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1-205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5,441.80-920.41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920.41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245,548.78388,574.6725,6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0,990.58388,574.6726,520.41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355,093.39109,500.00188,556.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68,748.90244,581.4512,289.2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2.6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6215,189.82444.94
其中:子公司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23,888.92369,271.27201,290.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2,898.3419,303.40-174,769.76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4,769.76万元、19,303.40万元和-302,898.34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借款,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银行借款及其利息和分配现金股利。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趋势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外部环境变化及整体资金规划有关。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基于自身发展及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需要,提前储备资金,适当增加银行借款所致。2022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度下降,主要系公司归还了到期的短期借款所致。

九、纳税情况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目前,公司适用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其税率为:

税种税率计提依据
增值税13%、9%、6%、5%、3%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7%、5%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企业所得税25%、20%、17%、16.5%、15%、0%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
资源税5%按销售额计算缴纳

1-1-206

税种税率计提依据
环境保护税大气污染物:1.2元/污染当量至12元/污染当量;水污染物:1.4元/污染当量至14元/污染当量;固体废物:煤矸石5元/吨、尾矿15元/吨、危险废物1,000元/吨、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25元/吨;工业噪声:350元/月、700元/月、1,400元/月、2,800元/月、5,600元/月、11,200元/月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注:出口产品销项税实行零税率,同时按国家规定的出口退税率享受出口退税政策。除下述主体外,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25%。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甘肃方大优尔塔牧业发展有限公司0%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15%
成都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15%
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15%
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15%
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5%
香港方大实业有限公司16.50%
海鸥实业(新加坡)有限公司17%
南昌方大海鸥渣业有限公司20%
南昌方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
东乡族自治县佰岁实业有限公司20%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20%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20%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20%

(二)报告期内的税收优惠情况

1、子公司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根据财税[2020]23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2、子公司成都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确认书,主营业务汽车钢板弹簧产品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同时,财税[2011]58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子公司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7003497),有效期3年,2022-2024年度享受

1-1-207

所得税税率为15%的税收优惠政策。

4、子公司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53000216),有效期3年,2020-2022年度享受所得税税率为15%税收优惠政策。

5、子公司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6000537),2020-2022年度享受所得税税率为15%的税收优惠政策。

6、子公司南昌方大海鸥渣业有限公司、南昌方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东乡族自治县佰岁实业有限公司、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的最新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其所得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3号公告》最新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7、根据中国香港的相关规定,子公司香港方大实业有限公司利得税(相当于国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

8、根据新加坡的相关规定,子公司海鸥实业(新加坡)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7%。

9、子公司南昌方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10、甘肃方大优尔塔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1-1-208

对企事业单位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十、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自建/外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217.8910,592.8714,792.80
合计9,217.8910,592.8714,792.80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较多,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技术改进及环保设施改进所需,新增固定资产有利于提升公司长期生产及盈利能力。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未来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2022年末,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担保事项参见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五、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三)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之“2、关联担保”。

(二)重大仲裁、诉讼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正在进行的涉诉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诉讼、仲裁如下:

1、公司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2022年6月17日,中建三局以公司违反《焦化厂承包合同》约定未足额支付工程款为由,向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支付工程款2,978.22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治安保证金81万元及利息,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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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公司向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以相关工程存在由于中建三局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请求中建三局支付公司工期延误金、违约金、整改费、水电费、消缺整改费共计691.35万元,反诉的所有诉讼费用由中建三局承担。

2023年1月10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案件正在审理中。即使公司在本案中败诉,公司所需支付的费用总额不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0.5%,该未决诉讼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公司与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2021年10月26日,中冶南方以公司违反双方签署的《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3#高炉大修改造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欠付工程款项为由,向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停工损失共计3,207.94万元,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2022年10月19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赣0111民初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在判决生效15日内支付中冶南方工程款2,737.81万元及停工损失1.08万元;案件受理费19.75万元,反诉受理费9.03万元,公司承担27.03万元。对于该判决结果,公司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年2月10日,本案二审开庭审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案件正在审理中。即使公司在本案中败诉,公司所需支付的费用总额不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0.5%,该未决诉讼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公司与朱志生、马阿君、上海米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021年1月15日,公司为追究朱志生、马阿君、上海米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朱志生、马阿君、上海米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赔偿公司经济损失1,632.33万元及利息102.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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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4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赣01民初291号之一民事裁定,裁定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对于该裁定结果,公司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3月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赣民终279号民事裁定,裁定撤销一审裁定,指令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22年9月20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2022年9月2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赣01民初3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朱志生、马阿君、上海米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赔偿公司经济损失1,632.33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2.59万元由朱志生、马阿君、上海米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担。对于该判决结果,朱志生、马阿君提起上诉。

2023年4月3日,本案二审开庭审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案件正在审理中。该案件中,公司为原告,诉讼请求系为追索赔偿款支付事宜,该等诉讼系公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的救济行为。该未决诉讼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公司上述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目前的业务经营及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重大期后事项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后,公司新发生的重大担保事项参见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五、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三)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之“2、关联担保”。

2、股权收购

2023年度,为优化公司整体业务布局,提高公司的供应链整合能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方大国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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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十二、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摊薄、填补措施及承诺情况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3年5月31日完成,并且分别假设于2023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为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估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310,000.00万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因素最终确定;

(4)假设不考虑公司未来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5)假设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2年基础上按照增长0%、10%、20%分别测算;

(6)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以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2023年3月16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孰高者为发行底价测算,即6.36元/股的转股价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数量上限为48,742.14万股(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在预测公司发行前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成公司股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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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8)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日的公司总股本233,180.52万股为测算基础,仅考虑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不考虑后续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他因素可能导致公司股本发生的变化。

上述假设仅为估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的判断,不构成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末总股本(万股)233,180.52
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万元)845,625.64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92,620.46
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76,835.02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310,000.00
转股价(元/股)6.36
项目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2023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
总股本281,922.66233,180.52
情形1: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92,620.4692,62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76,835.0276,835.02
基本每股收益(元)0.40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0.35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33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0.290.29
情形2: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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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101,882.50101,882.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84,518.5284,518.52
基本每股收益(元)0.440.44
稀释每股收益(元)0.39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36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0.320.32
情形3: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111,144.55111,144.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92,202.0292,202.02
基本每股收益(元)0.480.48
稀释每股收益(元)0.42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40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0.350.35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对股东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1、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推动发展战略的深化和落地,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持续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带来持续长期的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融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同时,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通过信息系统提升,加强成本控制,强化对研发、采购、销售、环保等各个环节流程和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控,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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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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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公司利益;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十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主要从事冶金原燃材料的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及其副产品的制造、销售,主要产品是螺纹钢、优线、汽车板簧、弹簧扁钢、铁精粉等,是一家集采矿、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材生产工艺于一体的钢铁联合企业。

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更,亦不会对控股股东控股地位造成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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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存在一笔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本次行政处罚的情况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0月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应急罚﹝2021﹞12号)。2021年7月22日,重庆红岩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机械伤害事故被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认定为重庆红岩安全监管不到位,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所导致,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对重庆红岩作出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罚款缴纳及整改情况

根据重庆红岩出具的《关于处罚事项的说明函》,重庆红岩已足额缴纳罚款,并已经召开安全生产培训会议,对全体员工进行现场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安全意识建设、安全操作规范等)。重庆红岩对存在安全缺陷的设备进行改造更新、对生产设备安全标识、操作工人个人防护、生产设备安全隐患等事项进行逐项排查,并予以补正和完善,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三)本次行政处罚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重庆红岩该行政处罚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处罚标准最低档,系一般安全事故,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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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一)公司涉及的监管措施情况

2020年11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向公司及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詹柏丹印发《关于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詹柏丹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0〕0049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决定》”),根据《监管关注决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相关披露事项与在前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符,存在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并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利润分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詹柏丹采取予以监管关注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已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等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针对《监管关注决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要求相关人员增强合规意识,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的履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就《监管关注决定》相关事项完成整改且未收到或受到监管机构进一步的整改要求或处罚、处分等。

(二)公司独立董事涉及的监管措施情况

2022年11月16日,厦门证监局向公司独立董事毛英莉出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毛英莉、熊凤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决定》”),主要原因系毛英莉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华联电子审计项目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采取予以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司独立董事收到的警示函均系行政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也不属于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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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以及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源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五、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三)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之“2、关联担保”。

四、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从事冶金原燃材料的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及其副产品的制造、销售,主要产品是螺纹钢、优线、汽车板簧、弹簧扁钢、铁精粉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的企业中涉及与方大特钢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主要如下:

序号控制企业经营范围当前解决路径
1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炼焦化工、烧结炼铁、炼钢、高速线材、全连轧棒材及机械加工、物流贸易控股股东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2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冶金原燃材料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及其副产品的制造、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涵盖建筑用热轧带肋钢筋、高速线材、小型材、中厚板材四大系列的多种规格和品种签署股权托管协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书,控股股东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3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铁矿石、铁精粉、焦炭、钢材、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煤炭、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耐材、水渣、劳保用品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服务;劳务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房屋租赁;进出口贸易;企业投资(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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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控制企业经营范围当前解决路径
4宁波保税区方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钢材、金属材料、矿产品、焦炭、耐火材料、汽车弹簧及零配件、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母婴用品、日用品、服装、皮具、家用电器的批发、零售;煤炭批发(无储存);普通货物的装卸、搬运、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主选择经营其他一般经营项目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5江西锦方工贸有限公司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注:截至2021年3月2日,江西世方已停止开展业务,且后续无继续经营的计划,并已于2021年2月10日完成经营范围变更,江西世方与公司不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方大钢铁和公司同意解除江西世方与公司的股权托管关系。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收购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时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010年度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收购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权时,为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方大集团以及控股股东方大钢铁均作出承诺:

“(1)承诺人及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2)如上市公司认定承诺人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尽快将上述业务和资产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转让与上市公司。如尚不具备条件的,根据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战略需求,由上市公司选择是否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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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自承诺日起,方威先生、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一直在履行该等承诺,该等承诺将持续有效。

2、公司与江西萍钢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1)2012年,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书

2012年10月19日,经方大特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在当时钢铁行业市场环境下,由于江西萍钢经营业绩不佳,未来经营业绩预期判断存在不确定因素较多,且尚有需政府审批事项,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规范要求,因此,方大特钢决定放弃收购机会。

从整体钢铁板块战略发展角度考虑,为避免商业机会旁落,在江西萍钢暂时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情况下,方大钢铁和方大集团对其先行收购,拟待满足条件后再行置入方大特钢。

就方大特钢放弃收购江西萍钢,由方大钢铁先行收购的情况,2012年10月26日,方大特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签订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方大钢铁及其控股股东方大集团、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签署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书。协议书主要约定如下:

①方大钢铁成功收购江西萍钢控制权股份后,待江西萍钢有关手续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复并实现盈利后,由方大特钢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是否将上述股份或资产通过转让或其他方式注入公司;

②在江西萍钢上述股份或资产未注入方大特钢前,方大钢铁、方大集团及方威先生三方承诺不会利用控股地位达成不利于方大特钢利益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交易和安排。

③方大钢铁、方大集团及方威先生三方同意,今后如有可从事、参与任何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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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与方大特钢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任何商业机会,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方大特钢;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方大特钢若给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公司,即方大特钢具有优先选择权。

2012年10月,方大钢铁、方大集团及方威先生与公司签订了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书。

(2)2014年,股权托管协议签署

因2012年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措施不够具体,未完全达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4号指引”)的监管要求,且江西萍钢办理完毕股份确权等相关手续的时间周期难以有效预测,具有较大不确定性,2014年7月1日,公司与江西萍钢等相关方签署股权托管协议以进一步明确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措施,主要约定如下:

①委托方: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②受托资产类型: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9.91%股权及下属新余市中创矿业有限公司

③股权托管期限:经协议各方协商,资产托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方大特钢与江西萍钢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

④股权托管期间的利润分配及托管费用:在股权托管期内,托管资产所产生的全部利润或亏损均由辽宁方大集团及方大钢铁集团享有或承担。方大特钢每年按照江西萍钢当年净利润乘以托管资产占江西萍钢总股本的股比计算后的净利润的百分之零点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向方大钢铁收取托管费用。

(3)2018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变更

在公司2018年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过程中,证券监管机构对方大钢铁及方威先生于2010年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书是否符合4号指引的要求提出了质疑,为回应监管要求,方大钢铁就解决江西萍钢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作出如下承诺(以下简称“2018年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持有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1-1-222

称“江西萍钢”)51.092%的股权,为江西萍钢的控股股东,江西萍钢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螺纹钢、线材和板材的生产和销售,与本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上市公司”)的相关业务部分重合,存在同业竞争的风险。目前,江西萍钢正在对股东的持股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并拟集中托管,其股东股权权属尚待梳理清晰等问题,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法定条件。因此,本公司承诺如下:

1、支持方大特钢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对方大特钢拥有控制权期间,本公司将持续在业务投资、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方面优先支持方大特钢,协助其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方大特钢将作为本公司旗下钢铁类资产整合的上市平台和资本运作平台。

2、解决措施及承诺

本公司承诺:

(1)积极督促江西萍钢解决股东股权确认、股权权属不清晰等问题;

(2)自满足如下条件之日起一年内,启动将江西萍钢注入上市公司的工作:

1)江西萍钢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2)彻底解决江西萍钢股东确权、股权权属不清晰等问题;3)符合其他注入上市公司的法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清晰,资产合规完整,符合产能批复、环保、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

(3)自符合上述注入条件之日起五年内,将江西萍钢及子公司注入上市公司。如自符合上述注入条件之日起五年内仍未注入上市公司,本公司将通过出售资产、转让股权、协议经营、资产租赁及或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江西萍钢及其子公司注入上市公司期间,本公司严格遵守已签署的托管协议,尊重方大特钢的各项托管权利,且不会利用控股地位达成不利于方大特钢利益或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交易和安排;

(5)本公司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善意行使权利,严格履行做出的各项承诺,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1-1-223

3、公司与达州钢铁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为解决达州钢铁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方大钢铁持续推进达州钢铁满足上市公司的发行条件相关事宜,包括在持续推进并协助达州钢铁完成主城区厂区土地用途变更及达州钢铁整体搬迁等相关工作。同时,就达州钢铁与方大特钢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方大钢铁出具了关于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及承诺,具体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州钢铁”)69.8755%的股权,为达州钢铁的控股股东,达州钢铁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上市公司”)的相关业务部分重合,存在同业竞争的风险。目前,达州钢铁正持续推进主城区厂区土地用途变更等工作,受限于前述事项的进展,达州钢铁暂无法注入上市公司。因此,本公司承诺如下:

1、支持方大特钢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对方大特钢拥有控制权期间,本公司将持续在业务投资、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方面优先支持方大特钢,协助其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方大特钢将作为本公司旗下钢铁类资产整合的上市平台和资本运作平台。

2、解决措施及承诺

本公司承诺:

(1)自满足如下条件之日起一年内,启动将达州钢铁注入上市公司的工作:

A、达州钢铁主城区厂区主要土地的土地用途变更完成;B、达州钢铁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法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清晰,资产完整合规,符合产能备案、环保、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

(2)自符合上述注入条件之日起两年内,将达州钢铁及子公司注入上市公司。如自符合上述注入条件之日起两年内仍未注入上市公司,本公司将通过向无关联第三方出售资产、转让股权、协议经营、资产租赁及或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

1-1-224

(3)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地位达成不利于方大特钢利益或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交易和安排;

(4)本公司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善意行使权利,严格履行做出的各项承诺,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同业竞争情况的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已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方大特钢”或“公司”)独立董事,因公司拟进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控制的企业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萍钢”)及其子公司、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州钢铁”)及其子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方大钢铁已出具承诺明确未来将江西萍钢、达州钢铁注入方大特钢的时间安排,所采取的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切实有效可行。

2、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间接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控股股东方大钢铁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间接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控股股东方大钢铁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依承诺履行中,将有效避免同一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有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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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及自然人

关联方姓名/名称关联关系
方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方大钢铁发行人控股股东
方大集团方大钢铁控股股东
方大国际方大集团控股股东

2、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持股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徐惠工持股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3、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和合营企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之“(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联营和合营企业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构成及变动分析”之“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之“(1)长期股权投资”。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任职资格”。

5、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7、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及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截至报告期末,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包括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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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邱亚鹏担任董事
2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敖新华、黄智华、邱亚鹏及徐志新担任董事
3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黄智华、敖新华、常健、邱亚鹏、居琪萍及徐志新担任董事,徐志新担任总经理
4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敖新华担任总经理,马卓、徐志新担任董事
5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马卓担任董事
6方大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7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16.SH)及其下属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8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97.SZ)及其下属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9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715.SZ)及其下属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10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11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221.SH)及其下属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12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敖新华担任董事
13海航集团西南总部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14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15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黄智华担任董事
16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17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18新元素(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方威控制的企业
19方大养生院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20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黄智华担任执行董事
21辽宁方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马卓、邱亚鹏担任董事
22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黄智华、徐志新担任董事
23江西世方实业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24江西锦方工贸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黄智华担任执行董事
25宁波保税区方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张其斌担任执行董事
26南昌方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27甘肃赫尔皮丝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28达州赣兴商贸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徐志新担任经理
29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浑南分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30盛京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31抚顺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马卓担任董事
32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马卓担任董事
33北京盛元鸿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34天津一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35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1-1-227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36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37天津达润金盛五金交电销售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38天津市环通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39甘肃方大九间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40三亚方大太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41北方重工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42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常健担任董事
43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黄智华担任董事
44宁波萍钢贸易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张其斌担任执行董事
45新余市中创矿业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黄智华担任董事
46新余方特矿业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47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48东乡族自治县西域行服饰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49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美佳雨具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50甘肃方大百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51甘肃方大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52萍乡钢铁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53萍乡方大建材配送有限责任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54营口方大医院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55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方威控制的企业

8、报告期内其他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
1戴新民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2朱力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3雷骞国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
4饶东云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
5宋瑛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
6胡斌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
7吴峰报告期内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8赖琦报告期内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9凌建安报告期内曾任公司副总经理
10陈文报告期内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11唐春报告期内曾任公司副总经理
12梁建国报告期内曾任公司副总经理
13胡建民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财务总监
14詹柏丹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报告期内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为公司报告期

1-1-228

内曾经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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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具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例
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273.590.11%31.230.00%12,006.620.94%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采购商品33,730.701.59%46,431.222.68%14,245.141.1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061.310.10%1,199.890.07%1,353.400.11%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812.450.04%1,242.730.07%779.650.06%
萍乡钢铁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7.820.00%28.300.00%196.680.02%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丰南分公司采购商品127.850.01%782.480.05%2,528.540.20%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985.350.05%605.960.03%169.250.01%
北方重工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15.740.01%----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73.360.00%2.200.00%7.750.00%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85.870.01%1,552.400.09%468.640.04%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美佳雨具有限公司采购商品7.320.00%--1.700.00%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盛东包装制作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2.770.00%--19.700.00%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20.860.02%392.680.02%531.670.04%
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浑南分公司采购商品50.190.00%65.400.00%3.800.00%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5.280.00%29.680.00%28.790.00%
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910.00%3.600.00%
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梦幻分公司采购商品--72.650.00%233.600.02%
天津市环通电器设备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670.00%360.590.03%
天津达润金盛五金交电销售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2.540.00%5.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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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关联交易具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例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9.740.00%--
三亚方大太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600.00%--
甘肃方大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8.760.00%134.660.01%--
甘肃方大百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0.660.00%0.190.00%--
东乡族自治县西域行服饰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050.00%3.400.00%--
甘肃本聚手工艺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4.160.00%11.700.00%--
沈阳机电研究设计院采购商品--13.110.00%--
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2.740.00%----
天津一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商品3,600.880.17%----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0.150.00%----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145.510.01%----
陕西长安海航之星宾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0.150.00%----
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0.320.00%----
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57.270.01%----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990.00%----
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0.090.00%----
甘肃方大久兴模板有限公司采购商品0.060.00%----
甘肃方大九间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160.00%----
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服务费604.590.03%----
东北制药集团供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4.000.00%
东乡族自治县盛东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商品----9.450.00%
萍钢国际(亚洲)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43.710.02%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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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具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总销售比例金额占总销售比例金额占总销售比例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8,865.591.67%42,446.081.96%24,665.921.49%
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9,340.940.83%26,295.281.21%25,874.471.56%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2.580.00%29.980.00%20.320.00%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丰南分公司销售商品4.110.00%19.840.00%5.640.00%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6.030.00%1.230.00%1.690.00%
盛京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080.00%0.090.00%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530.00%--0.570.00%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2.580.00%7.950.00%24.640.00%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260.00%1.860.00%1.860.00%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6,326.870.27%3.920.00%1.900.00%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80.280.00%243.650.01%18.910.00%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1.370.00%3.140.00%1.130.00%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000.00%78.270.00%0.960.00%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7.420.00%0.340.00%--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0.360.00%0.280.00%0.280.00%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100.00%0.580.00%0.110.00%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销售商品41.480.00%0.110.00%0.110.00%
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020.00%--0.060.00%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080.00%0.060.00%0.060.00%
江西世方实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1.010.00%--
江西锦方工贸有限公司销售商品--52.960.00%--
宁波保税区方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商品--54.680.00%--
抚顺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110.0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530.00%12.350.00%--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服务费0.490.00%--6.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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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关联交易具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总销售比例金额占总销售比例金额占总销售比例
营口方大医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530.00%0.570.00%--
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5.580.00%7.430.00%--
新余方特矿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860.00%--
甘肃本聚手工艺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1.240.00%42.480.00%--
甘肃方大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1.750.00%--
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0.120.00%3.830.00%--
宁波萍钢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450.00%--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050.00%----
新余市中创矿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5.090.00%----
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5.790.00%----
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280.00%----
南昌方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330.00%----
甘肃赫尔皮丝工艺制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540.00%----
萍乡方大建材配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27.630.00%
方大群众(营口)医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170.00%
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0.340.00%0.340.00%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400.00%
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销售商品--0.060.00%--
达州赣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230.00%

1-1-233

3、关联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方,承租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

单位:万元

关联方租赁资产种类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400.44392.68531.67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受托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受托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委托方受托方受托资产类型签署始日确认的托管收益
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46%股权及下属新余市中创矿业有限公司2014/7/1301.021,511.391,278.34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2016/2/2339.3037.7237.28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江西世方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注)2016/5/11-1.5710.00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宁波保税区方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2017/5/1961.2124.8857.96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江西锦方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2017/5/1956.4858.2056.13

注:截至2021年3月2日,江西世方已停止开展业务,且后续无继续经营的计划,并已于2021年2月10日完成经营范围变更,江西世方与公司不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方大钢铁和公司同意解除江西世方与公司的股权托管关系。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公司除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外,还存在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发生年度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2023年度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000.002023/1/302028/1/29

1-1-234

担保发生年度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2020年度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000.002020/12/222022/12/21

1、2023年度,公司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发行公司债券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互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2023年1月30日起,互保协议期限为十年。2023年1月30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为关联方方大炭素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贷款本金最高额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24个月、提款期间款项分批提取)、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1月29日。对于本次担保事项,方大炭素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关联互保内容为:

A.双方任何一方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范围内发行公司债券或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权要求对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B.协议项下互保债券和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

C.协议项下互保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5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最长不超过债券(或贷款)存续期及债券(或贷款)到期之日起3年;

D.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10年,协议有效期内双方都有权向对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双方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必须同时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E.协议所规定的互保额度与保证期限是总则性的,总金额范围与期限内的每一笔担保的具体金额、保证期限、保证责任及生效条件等由相应的具体保证合同或担保函约定,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但上述具体保证合同或担保函的约定不能和本合同相关条款相抵触。

该关联互保履行的审议程序:经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1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0年度,公司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发行公司债券和

1-1-235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互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2020年12月4日起,互保协议期限为五年。2020年12月22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人民币贷款25,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2020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1日。

关联互保内容为:

A.公司与方大炭素就发行公司债券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互保支持,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

B.互保综合授信期限2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最长不超过债券(或贷款)存续期及债券(或贷款)到期之日起2年;

C.互保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5年,协议有效期内双方都有权向对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双方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必须同时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D.互保协议所规定的互保额度与保证期限是总则性的,总金额范围与期限内的每一笔担保的具体金额、保证期限、保证责任及生效条件等由相应的具体保证合同或担保函约定,不因担保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该关联互保履行的审议程序:经2020年11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12月4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股权收购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方大国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之“(三)重大期后事项”之“2、股权收购”。

1-1-236

(四)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

1、应收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关联方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应收账款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1.9524.87
应收账款新余市中创矿业有限公司2.7315.0015.00
应收账款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089.88
应收账款新余市方胜矿业有限公司-11.0511.05
应收账款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0.620.62
应收账款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610.61
应收账款甘肃本聚手工艺开发有限公司-8.780.00
应收账款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2.10
应收款项融资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780.00--
应收款项融资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1.46--
应收款项融资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900.00--
预付账款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103.15254.85
预付账款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梦幻分公司--74.81
预付账款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11.57-1.23
预付账款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浑南分公司14.0111.876.20
其他应收款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396.981,849.501,299.99
其他应收款达州赣兴商贸有限公司0.400.400.40
其他应收款宁波保税区方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64.8926.3757.96
其他应收款江西锦方工贸有限公司59.8761.6956.13
其他应收款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43.8939.9937.28
其他应收款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77.30--
其他应收款新余市中创矿业有限公司0.21--
其他应收款江西世方实业有限公司--10.00

2、应付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关联方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应付票据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3,380.00
应付账款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27.24145.40610.64
应付账款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1,458.46112.14788.89
应付账款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25.978.112.90
应付账款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7.16--
应付账款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60.0476.79176.60
应付账款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42.6232.5930.20
应付账款萍乡钢铁冶金建设有限公司18.2116.0714.96
应付账款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70.450.14-
应付账款天津市环通电器设备有限公司23.7923.78299.52

1-1-237

科目关联方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应付账款甘肃方大久兴模板有限公司0.07--
应付账款甘肃方大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0.50--
应付账款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11.01-
应付账款天津达润金盛五金交电销售 有限公司0.255.77-
应付账款甘肃方大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11.03-
应付账款东乡族自治县西域行服饰有限公司0.123.85-
应付账款天津一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42.00--
应付账款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丰南分公司--5.35
应付账款昆明钢板弹簧厂--14.43
应付账款东乡族自治县方大盛东包装制作 有限公司--7.15
合同负债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78.911,168.30303.51
合同负债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1,457.862,991.522,698.61
合同负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70.070.08
合同负债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33.04--
其他应付款萍乡钢铁冶金建设有限公司71.0369.94168.22
其他应付款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8.92274.57285.97
其他应付款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115.00115.00115.00
其他应付款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0.00100.00100.00
其他应付款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7.81--
其他应付款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1.001.00
其他应付款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133.55104.8776.06
其他应付款沈阳机电研究设计院2.534.572.49
其他应付款天津市环通电器设备有限公司1.751.771.58
其他应付款天津达润金盛五金交电销售 有限公司2.701.851.21
其他应付款东乡族自治县西域行服饰有限公司0.460.24-
其他应付款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2.69
其他应付款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5.00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各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条件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六)关联交易的程序合规性与价格公允性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履行了相应的关联交易决策程

1-1-238

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或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决策机制和监督体系。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方大特钢”或“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能够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履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的内控制度规定。相关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得到了有效实施,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1-239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0,000.00万元(含3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已扣减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方大特钢超高温亚临界发电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125,032.35118,300.00
2方大特钢智慧工厂建设改造项目39,728.6030,263.00
3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104,038.0068,437.00
3-1焦化厂焦炉的机焦两侧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478.002,055.00
3-2焦化厂煤场大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845.001,410.00
3-3焦化厂物料转运厂房及通廊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523.0092.00
3-4焦化厂物料运输系统转运点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2,861.002,310.00
3-5焦化厂备煤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548.00884.00
3-6焦化厂捣固焦炉烟道气循环优化加热改造项目1,689.001,061.00
3-7物流储运中心铁水罐加盖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496.001,440.00
3-8炼铁厂返矿返焦输送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0,803.003,424.00
3-9炼铁厂高炉出铁场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1,545.001,393.00
3-10炼铁厂料场汽车运输通道口清洗装置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1,126.00700.00
3-11炼铁厂料场大棚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项目4,247.004,115.00
3-12炼铁厂皮带通廊与转运站等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2,127.00816.00
3-13炼铁厂球团及原料产线皮带运输系统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1,787.00456.00
3-14炼铁厂新建烧结矿筒仓超低排放改造项目6,889.004,114.00
3-15炼铁厂站新11道火车卸料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015.001,123.00

1-1-240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3-16炼钢厂钢渣处理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4,936.0014,950.00
3-17炼钢厂环境除尘超低排放提升改造项目8,747.003,327.00
3-18方大特钢超低排放清洁运输改造项目25,376.0024,767.00
4偿还借款93,000.0093,000.00
合计361,798.95310,000.00

注:表内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确定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具体投入金额等;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方大特钢超高温亚临界发电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方大特钢超高温亚临界发电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拟停运方大特钢现有2套中温中压煤气发电机组,同时将3座高炉的汽动鼓风机改为电动鼓风机,将煤气置换出来,供新建的2套65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机组使用,实现能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本项目的实施显著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有效减少对项目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2、项目实施必要性

(1)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策和规划要求

1-1-241

2021年3月11日,我国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要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积极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产业。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本工程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富余煤气进行综合利用发电,可满足企业本身对二次能源的需求,符合国家《十四五规划》中能源低碳高效利用、绿色升级等要求。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章“再利用和资源化”第三十二条提出“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或者适用的回收技术、工艺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建设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的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综合利用资源发电的企业签订并网协议,提供上网服务,并全额收购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本工程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富余煤气进行高效综合利用,满足企业本身用电需求的同时,还可供应社会,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公告2010年第14号),《大纲》对钢铁工业的废气及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技术提出了“推广焦炉、高炉、转炉煤气的回收技术”。本工程是对富余煤气进行综合利用,符合《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所提出的“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国家发改委制定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指出,钢铁工业是重点节能领域之一,必须“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提高新建、改扩建工程的能耗准入标准。充分利用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等可燃气体和各类蒸汽,以综合利用电厂为主要集成手段,推动钢铁企业节能降耗。”

利用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富余煤气,高效发电,符合《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

1-1-242

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电力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869号)等国家部委有关政策。

(2)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其中,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

本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建设高效的亚临界发电机组,将低效机组升级为高效发电,使公司资源得到了更有效利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经济效益,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使公司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国内钢铁企业大部分均采取了有效的节能减排措施,尽可能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以此提高本企业自发电能力。

本项目采用近年来运用的高效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技术,且该技术已广泛应用,将富余的煤气转化为电能,可以显著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4)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项目建成并投产后,SO

排放浓度小于35mg/Nm

,烟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

,NOx排放浓度小于50mg/Nm

,均满足国家最新环保标准对钢铁厂煤气锅炉的超低排放要求,相对于煤电机组,减少了对当地大气环境的负荷,符合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项目实施可行性

(1)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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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通过利用钢铁生产富余的高炉煤气进行发电,投产后具有很好的财务盈利能力,能够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利用富余的高炉煤气发电也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项目实施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可行。

(2)国家循环经济政策可行

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符合国家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要求。项目实施具备政策可行性。

(3)项目实施资源条件可行

本项目所用场地处于厂区内部,属于企业自有场地,不存在拆迁、征地等问题,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大大减少公司的受电量,从而有助于减小电网的负荷。

此外,本项目采用大量先进的节约用水措施,循环冷却水系统采用合理的浓缩倍率,减少循环水系统排水量。辅机冷却水系统采用闭式冷却水系统,只需补充少量工业水,节约宝贵的淡水资源。

综上所述,项目实施资源条件可行。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125,032.35万元,具体投资内容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金额投资比例
1建筑工程22,700.0018.16%
2设备购置69,000.0055.19%
3安装工程26,600.0021.27%
4其他费用2,800.002.24%
5基本预备费3,000.002.40%
6铺底流动资金932.350.75%
项目总投资125,032.35100.00%

5、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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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及改造等环节,建设周期为23个月。

7、项目预期效益

本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10.91年,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11%。

8、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收入测算:本项目年新增外供电量为2.9284×108kWh,产品营业价格参照现行市场价格确定,电不含税价格按照0.66元/kWh计算。

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期为一年,达产期为一年,第一年达产100%。生产期按20年计算。

建设投资:项目建设投资124,1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32.35万元,总投资125,032.35万元。

成本估算:本项目经营成本包括外购原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折旧摊销、年度修理费、其他制造管理费等。各项经营成本结合公司历史生产成本情况及各种物料价格参照当地现行市场价格(不含税价)进行测算;折旧摊销成本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结合本项目的固定资产投入情况计算。

相关税费:增值税税率为13%,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的7%及5%缴纳,所得税税率按25%计算。

经计算,本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10.91年,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11%。

9、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经取得南昌市青山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出具的《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303-360111-07-02-217257);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正在办理中。

1-1-245

(二)方大特钢智慧工厂建设改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方大特钢智慧工厂建设改造项目将按照行业内智慧工厂平台建设规范要求,主要从基础软硬件平台和设施建设、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的梳理和搭建、精细化管控与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建设、供应链协同与智能决策等方向推动项目的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内容包含IT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数据中台建设、典型的生产和管理过程智能化改造升级等内容。

2、项目实施必要性

(1)向“物联工厂”转型升级

目前行业内先进企业已普遍采用工厂物联网技术实现生产设备间高效的信息互联,推动企业由“数字工厂”向“物联工厂”升级。

公司目前在产线智能化、装备自动化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无法满足无人或少人情况下对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及不间断自动化生产的需要。

(2)精细化管理要求

公司通过深耕精细化管理,在生产过程管控、产销衔接、检化验规范化管理、物流过程追踪等关键业务上管理成效显著。但受限于工艺布局、装备水平等情况,管理手段和方法已经难以适应公司对关键业务环节更加细致的管理要求。

(3)建立数据治理体系

公司信息化建设经过改制后十余年的发展,已经通过各类信息系统沉淀了海量的业务和管理数据,大数据中心也对利用信息系统数据指导业务决策提出了较高要求。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数据治理体系,无法形成全面反映公司运营实绩的数据中台,业务系统元数据难以得到高效利用。

面对不断紧张的用工压力和效率提升的内在需求,公司亟需借助数字化、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完成自身战略转型,从而保持持续竞争力。进行智慧工厂改造升级,实现设备高效互联,数据有机整合,已经成为公司推行精细化管理,完成低成本战略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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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实施可行性

(1)国家高度重视钢铁冶金智能化自动化建设

冶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的不断深化,我国钢铁冶金行业迈入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阶段,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其中,融合了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机器人、智能装备等先进技术的冶金智能化建设作为现代冶金行业转型发展的核心,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项目实施具有政策上的可行性。

(2)钢铁冶金产业科技创新赋能不断深化

近年来,随着物联网、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应用,钢铁冶金智能化开采中的大数据同步传输、远程实时控制、多传感器集中接入、数据高效挖掘应用及综合智能优化决策等难题得到逐步解决,我国钢铁冶金产业两化融合不断深化,行业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为智能化钢铁企业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拟依照钢铁企业智能化建设相关标准,优先选择诚信可靠、装备先进、技术领先的合作方,使钢铁企业生产系统持续优化。我国钢铁行业良好的创新能力和成熟的钢铁冶金智能化系统技术为本项目智能化改造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基础,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3)公司在智能化建设领域的技术和人才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公司积极响应钢铁企业高质量转型号召,经过多年的“四化”建设,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等方面形成了良好的技术经验和人才积累,为公司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全面提升企业产业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实现生产过程少人化、无人化,促进企业安全、高效、绿色、高质量发展。

同时,为保障公司技术的先进性和人才梯队建设的持续性,公司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专业交叉互通,培养了一批具有冶金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工程、机器人工程、人工智能等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公司丰富的智能化钢铁企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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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经验和人才储备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保障,项目实施具备可行性。

4、项目投资估算

方大特钢智慧工厂建设改造项目总投资39,728.60万元,具体投资内容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金额投资比例
1建筑工程6,948.2017.49%
2设备购置30,444.3976.63%
3安装工程1,275.613.21%
4其他费用100.000.25%
5基本预备费960.402.42%
项目总投资39,728.60100.00%

5、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主要包括软件及土建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土建施工和试运行等环节,项目的建设周期为24个月。

7、项目预期效益

本项目是为了构建公司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智慧工厂,满足公司持续发展需要,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无投资回收期,

8、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取得南昌市青山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出具的《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303-360111-07-02-759350);本项目无需进行环评审查。

(三)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是公司控制环境污染的有效手段,通过强化环保约束,加大治污投资力度,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可以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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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达成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的有机统一,同时也是适应新常态、实现行业绿色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主要由以下18个子项目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焦化厂焦炉的机焦两侧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对焦化厂焦炉的机焦两侧除尘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后,可满足焦炉的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可确保推焦、装煤时焦炉的捕集罩区域烟粉尘有效收集,无明显可见烟粉尘外逸,新建机侧地面除尘站烟囱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

(2)焦化厂煤场大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对焦化厂煤场大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后,将抑制现场扬尘,改善现场环境。

(3)焦化厂物料转运厂房及通廊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对焦化厂物料转运厂房及通廊进行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实施后,焦化厂物料转运厂房及通廊实现全封闭,可满足超低排放的要求,生产现场无明显可见烟粉尘外逸。

(4)焦化厂物料运输系统转运点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对焦化厂物料运输系统转运点进行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实施后,物料运输系统各受、落料产尘点封闭完善,生产运行环境可得到明显改善,满足超低排放的封闭要求。

(5)焦化厂备煤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对焦化厂备煤除尘系统进行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实施后,现场无明显可见扬尘外逸,排气筒粉尘浓度≤10mg/m?。

(6)焦化厂捣固焦炉烟道气循环优化加热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对焦化厂捣固焦炉烟道气循环优化加热进行改造,将在捣固焦炉增加废气循环式优化加热装置。项目实施后,可从源头降低捣固焦炉烟道气中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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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氮等气体含量,为焦化厂下一步通过调整和整改,提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效率,进而为焦炉烟囱排放口氧化氮等气体实现超低排放创造条件。

(7)物流储运中心铁水罐加盖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对物流储运中心铁水罐加盖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将在试用无动力铁罐加盖设备的基础上,研发并推广使用该产品。项目实施后,实现铁水罐运输过程中加盖,无烟尘外逸。

(8)炼铁厂返矿返焦输送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对炼铁厂返矿返焦输送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后,高炉返矿、返焦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原无组织排放的扬尘可以得到控制,现场环境可得到改善。

(9)炼铁厂高炉出铁场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对炼铁厂高炉出铁场进行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实施后,出铁口平台封闭区域无明显可见烟尘逸出,火渣坑出火渣时无明显可见烟尘逸出。

(10)炼铁厂料场汽车运输通道口清洗装置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对炼铁厂料场汽车运输通道口清洗装置进行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实施后,可完善料场出口洗轮、洗车装置配置,使之符合《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南》的环保要求。

(11)炼铁厂料场大棚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对炼铁厂料场大棚粉尘无组织排放进行治理改造。项目实施后,可对炼铁厂各工序料场大棚内的无组织粉尘排放进行治理,使之符合超低排放的环保要求,同时改善料场大棚内现场环境。

(12)炼铁厂皮带通廊与转运站等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

本项目将对炼铁厂皮带通廊与转运站等进行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实施后,炼铁厂皮带通廊、转运站、物料存放大棚、生产厂房等封闭完成,满足超低排放的封闭要求,各点位封闭后无明显可见粉尘外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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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炼铁厂球团及原料产线皮带运输系统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本项目主要对炼铁厂球团及原料产线皮带运输系统进行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实施后,球团、原料产线皮带运输系统各改造点可实现封闭,满足超低排放的环保要求。

(14)炼铁厂新建烧结矿筒仓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对炼铁厂新建烧结矿筒仓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后,可解决日常烧结机检修(不超24小时)时烧结矿落地储存和输送转运的问题,满足超低排放对烧结矿储存和输送的环保要求。

(15)炼铁厂站新11道火车卸料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本项主要对炼铁厂站新11道火车卸料区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后,可满足相关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要求,避免现场无组织排放,改善区域环境。同时,可杜绝因线路破坏而导致的行车掉道事故的安全隐患。

(16)炼钢厂钢渣处理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本项主要对炼钢厂钢渣处理除尘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后,通过完善厂房封闭、升级钢渣处理设施、新增高效湿式除尘设备及水处理系统持续改造现场环境。

(17)炼钢厂环境除尘超低排放提升改造项目

本项主要对炼钢厂环境除尘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在炼钢厂现有无组织扬尘点增设除尘系统。项目实施后,可解决连铸机区域、钢包翻渣区域、转炉区域的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使炼钢生产过程排放的烟粉尘颗粒物浓度满足≤10mg/m?的超低排放环保要求;同时也可改善现场环境,杜绝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18)方大特钢超低排放清洁运输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对超低排放清洁运输进行改造。项目实施后,可提升公司大宗物料和产品清洁运输比例,有利于企业推进减碳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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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必要性

(1)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是控制环境污染的有效手段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钢铁行业为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随之而来的却是行业所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因此,钢铁行业需通过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更合理配置资源,从而有效减轻环境负荷、控制环境污染。

(2)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是实现绿色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

受传统生产工艺技术局限性和粗放型生产模式的影响,钢铁行业能耗高、产污大。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钢铁产业的绿色转型,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要强化环保约束,加大治污投资力度。通过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可以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质量,从而达成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的有机统一、实现行业绿色转型发展。

(3)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是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条件。党中央提出,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要已经从“物质文化需要”,发展到“美好生活需要”。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通过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有利于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舒适度,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建设美丽中国都有着重要意义,是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

3、项目实施可行性

(1)环保改造与转型升级相结合

公司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要严格按照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标准设计、建造,建成投产时即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特别对铁前生产线的超低排放改造,涉及原料场、烧结机、物料运输、高炉出铁场封闭等大型环保设施技改,对其进行全面的转型升级,切实提高刚性投入,避免为减少投资而选择“豆腐渣”环保工程。

(2)环保改造与技改检修相结合

公司实施环保超低排放改造,将充分利用好技改和生产计划性检修的有利时机,提前规划、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把对生产造成的影响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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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保改造与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相结合

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污染排放监测监控系统应从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需求出发,优化点位布设、选择适用设备,满足建设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软硬件条件。

(4)环保改造采用先进成熟技术

公司在环保升级改造过程中优先选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推荐的先进、可行的污染防治工艺和技术,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均要符合有关工程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充分考察论证其可行性,确保改造达到预期效果,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5)实施超低排放是公司现在和今后长期的责任

公司位于南昌市市区,各生产工序达到环保超低排放,以满足政府管理部门及周边居民对企业的共同期待,从而实现长期的产城融合发展。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04,038.00万元,共涉及18个子项目,具体投资内容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金额投资比例
1建筑工程22,432.8421.56%
2设备购置66,565.0063.98%
3安装工程11,002.0010.57%
4其他费用1,541.161.48%
5基本预备费2,497.002.40%
项目总投资104,038.00100.00%

本项目18个子项目投资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
1焦化厂焦炉的机焦两侧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478.00
2焦化厂煤场大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845.00
3焦化厂物料转运厂房及通廊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523.00
4焦化厂物料运输系统转运点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2,861.00
5焦化厂备煤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548.00
6焦化厂捣固焦炉烟道气循环优化加热改造项目1,689.00
7物流储运中心铁水罐加盖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4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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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
8炼铁厂返矿返焦输送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0,803.00
9炼铁厂高炉出铁场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1,545.00
10炼铁厂料场汽车运输通道口清洗装置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1,126.00
11炼铁厂料场大棚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项目4,247.00
12炼铁厂皮带通廊与转运站等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2,127.00
13炼铁厂球团及原料产线皮带运输系统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1,787.00
14炼铁厂新建烧结矿筒仓超低排放改造项目6,889.00
15炼铁厂站新11道火车卸料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015.00
16炼钢厂钢渣处理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4,936.00
17炼钢厂环境除尘超低排放提升改造项目8,747.00
18方大特钢超低排放清洁运输改造项目25,376.00
合计104,038.00

5、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涉及的18个子项目实施主体均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主要包括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环节,涉及的18个子项目建设周期如下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周期
1焦化厂焦炉的机焦两侧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6个月
2焦化厂煤场大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6个月
3焦化厂物料转运厂房及通廊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7个月
4焦化厂物料运输系统转运点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8个月
5焦化厂备煤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7个月
6焦化厂捣固焦炉烟道气循环优化加热改造项目5个月
7物流储运中心铁水罐加盖超低排放改造项目6个月
8炼铁厂返矿返焦输送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2个月
9炼铁厂高炉出铁场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9个月
10炼铁厂料场汽车运输通道口清洗装置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6个月
11炼铁厂料场大棚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项目5个月
12炼铁厂皮带通廊与转运站等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10个月
13炼铁厂球团及原料产线皮带运输系统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11个月
14炼铁厂新建烧结矿筒仓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3个月
15炼铁厂站新11道火车卸料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8个月
16炼钢厂钢渣处理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8个月
17炼钢厂环境除尘超低排放提升改造项目12个月
18方大特钢超低排放清洁运输改造项目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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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预期效益

本项目涉及的18个子项目均属于环保超低排放技改项目,具有较好的环保和社会效益,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无投资回收期。

8、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无需进行环评审查,18个子项目均已取得南昌市青山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出具的《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通知书文号及项目统一代码如下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
1焦化厂焦炉的机焦两侧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505684
2焦化厂煤场大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301574
3焦化厂物料转运厂房及通廊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676253
4焦化厂物料运输系统转运点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374950
5焦化厂备煤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774617
6焦化厂捣固焦炉烟道气循环优化加热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847213
7物流储运中心铁水罐加盖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353591
8炼铁厂返矿返焦输送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957735
9炼铁厂高炉出铁场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616298
10炼铁厂料场汽车运输通道口清洗装置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130604
11炼铁厂料场大棚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503919
12炼铁厂皮带通廊与转运站等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451873
13炼铁厂球团及原料产线皮带运输系统超低排放封闭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700899
14炼铁厂新建烧结矿筒仓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924676
15炼铁厂站新11道火车卸料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485155
16炼钢厂钢渣处理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815409
17炼钢厂环境除尘超低排放提升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705774
18方大特钢超低排放清洁运输改造项目2303-360111-07-02-138338

(四)偿还借款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3,000.00万元用于偿还借款。

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偿还借款,能够有效调整公司的负债结构,改善公司的偿债能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公司股票后,公司偿债能力将得到提升,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和综合抗风险能力,并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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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及时进行修订。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的关系

方大特钢超高温亚临界发电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是公司钢铁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配套功能完善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减少污染,减少碳排放,提高公司环境保护水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方大特钢智慧工厂建设改造项目是公司由“数字工厂”向“物联工厂”升级的关键一环,将满足企业对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及不间断自动化生产的需要。

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是公司控制环境污染的有效手段,可以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达成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的有机统一,同时也是适应新常态,实现行业绿色转型的必由之路。

偿还借款可以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可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紧密,有助于公司提高环境保护水平,稳定原材料供应,提升技术水平和增加产能,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五、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储备情况

(一)人员情况

公司亚临界发电机组工程配置DCS系统,自动化水平较高,可相应减少运行人员。运行人员按4班3倒运行模式配备,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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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考虑现有电厂运行人员统筹配置,超高温亚临界发电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拟配备人员为42人。本项目员工由厂内调配,整厂不新增员工。

智慧工厂建设改造项目和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均系现有固定资产的升级改造,可安排现有岗位兼管,无需另行增加岗位人员。

(二)技术情况

公司入选了2021年江西省制造业领航企业名单,成功申报2021年度江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1项、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1项、2022年江西省工业领域“揭榜挂帅”企业重大技术需求项目等重点项目,建立了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试运行。

此外,公司参与编制了团体标准《冶金优质产品弹簧钢热轧扁钢》、《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汽车用弹簧扁钢》、行业标准《钢材仓储管理规范》和《钢铁物流数字化仓储建设基本要求》。

同时,公司通过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手段,助力公司产、供、销、财数字化转型升级,两化融合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荣获2021年江西省“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和“电子信息行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公司持续优化技术人才队伍储备,完善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体系,继续激发和引导创新活力,建设行业领先的品种开发和工艺创新研发平台,围绕低能耗冶炼技术,节能高效轧制技术,全流程质量检测、预报和诊断技术,钢铁流程智能控制技术,高端装备用钢等领域持续创新,争创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具备募投项目实施的技术条件。

(三)市场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钢铁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并与相关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业务迅速增长。

从宏观层面看,近年来“稳增长”将成为政策主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望回升,制造业投资有望延续增长,消费有望持续回暖。各项政策正在向有利于工业发展的方向汇集。“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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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等政策,都将利好钢铁行业发展。

此外,低碳绿色发展是钢铁工业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未来能耗“双控”将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绿色低碳先行将成为行业发展的制高点。

六、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方大特钢超高温亚临界发电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方大特钢智慧工厂建设改造项目”、“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和偿还借款,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本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兼顾经济效益、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巩固和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转股期前可能会短期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净利润、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可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升公司净资产水平,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本支持。

随着拟投资项目的有序投入、建设、产出以及偿还借款对公司财务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公司中长期持续发展战略布局将可得以有效实施。得益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为公司长远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预计未来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力及市场声誉均将得到明显增益,并直接和间接为公司中小股东持续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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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6】153号”核准,公司于2006年12月14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989,729股,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以其生产经营性资产认购;向其他4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8,500,000股人民股普通股,募集资金7,011.00万元。截至2006年12月22日,上述款项全部汇入公司账户,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恒德赣验字【2006】014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登记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于2006年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7,011.00万元,已于当年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及使用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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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声 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居琪萍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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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黄智华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6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敖新华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6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邱亚鹏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63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徐志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64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常健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6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谭兆春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66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郭相岑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67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浚丞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68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李晓慧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69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怀世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70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魏颜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7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侍乐媛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7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毛英莉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73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李红卫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74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马卓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7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毛华来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76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李成生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77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熊玉豹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78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陈雪婴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79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谢华强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80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吴爱萍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8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颜军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8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汪春雷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83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何涛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84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张其斌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8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衷金勇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8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智华

年 月 日

1-1-28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字:

方威

年 月 日

1-1-288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张宇轩
保荐代表人:
张 鹏曾 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陈 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89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裁(签名):
王 晟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90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陈 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91

五、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李翰杰吴 健
负责人:
赵 洋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292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23]0029号、CAC证审字[2022]0047号、CAC证审字[2021]0087号)和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23]0152号)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熊明华薛练武
黄 斌余 宾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黄庆林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293

七、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级人员:
袁 媛王皓立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
张剑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94

八、董事会声明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对股东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1、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推动发展战略的深化和落地,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持续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带来持续长期的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融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同时,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通过信息系统提升,加强成本控制,强化对研发、采购、销售、环保等各个环节流程和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控,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1-1-295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公司利益;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1-1-296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1-1-297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地点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及备查文件,亦可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查阅相关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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