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以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现将2022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内,结合公司实际需要,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每次会议监事均全部出席,审议的议案均一致通过,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1 | 2022年4月21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8、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11、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2 | 2022年4月21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3 | 2022年6月10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4 | 2022年6月2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5 | 2022年7月15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6 | 2022年8月25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7 | 2022年9月21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 关于进一步细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 关于细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8 | 2022年10月25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9 | 2022年12月15日 | 第四次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 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
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现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不存在违法违规经;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况,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2022年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监事会认为,2022年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2022年内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监事会认为,2021年内公司未进行对外担保,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六)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2022年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以维护股东权益为最高目标,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董事会的工作。监事会将做好重大事项,如财务预决算、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决策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防患于未然,防止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决策行为发生。将做好对公司经营、财务管理的监督,重点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董事和高管人员在决策和经营活动中是否按规定程序办事,在执行决策中是否忠实履行职责,是否发生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行为。
同时监事会将加强自身建设和监督职责,不断学习,加强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财务等知识的学习,从而提高监事会成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树立勤勉、诚信的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