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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益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3年4月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5,3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2.431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58,593,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23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16,756,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71%;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因董事长戚兴华先生未参加现场会议,全体董事推举董事叶松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5,3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50,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本项议案已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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