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远大石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70%的远大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石化)因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以债务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远大石化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裁定宣告远大石化破产。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0日、12月19日、2021年8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远大石化有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远大石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3年4月18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20)浙02破24号之三],主要内容如下:
远大石化管理人根据远大石化财产分配方案的规定,依法将远大石化的主要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终结远大石化破产程序,自即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已在2020年度对远大石化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远大石化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子公司于2023年4月取得远大石化财产分配资金净额1,038.28万元,预计增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3.57万元。
远大石化管理人将根据人民法院的终结破产程序裁定,办理后续工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至此,远大石化的破产清算程序完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法院裁定书。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