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祥鑫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汤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汤勇2022年度述职报告

2022年05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下称“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出席了公司2022年05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履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05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4次。在履职期间,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并主动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做出独立判断时,本人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履职期间,本人积极行使投票表决权,未出现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黄奕鹏91800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05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主持或参与相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和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负责人、增选董事会成员、向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修订内部控制相关制度、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解除限售、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向墨西哥子公司增资、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各项职责。

三、履职期间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提交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发表相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在2022年05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22年07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向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

3、在2022年0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提前赎回“祥鑫转债”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22年08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2022年09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2022年度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发表了了独立意见。

6、在2022年0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开展票据池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名王承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发表了独立意见。

8、在2022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暨公司提供担保、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

四、履职期间日常工作

(一)公司治理方面

履职期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健全和完善了各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完善董事会的职能和专业化程度,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程序性,不断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读了相关制度,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协助提高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水平。

(二)审计工作方面

履职期间,就公司审计工作方面,本人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尽职,做到审计前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本人认真审阅了审计计划等相关材料,并提醒督促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切实做到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公司财务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工作负责人和审计机构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审计情况的汇报。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履职期间,本人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并通过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五、其他事项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同时,本人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对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05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决策服务,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章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汤勇

日期:2023年0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