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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 7,532.99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0,706.74万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7,928.93万元,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92.89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0,854.13万元,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6,495.48万元,公司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95.48万元。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现有公司总股本20,382万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57.3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和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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