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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春晖智控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志辉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季晨翔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8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司“流体控制阀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因IPO过程相对较长,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以及受行业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流体控制阀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考量,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6月。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项目工作内容
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由于近三年受行业环境影响,导致项目实施受阻,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较为缓慢。 上市公司考虑加快募集资金投入,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合规。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2年1月15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对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内幕交易、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增持减持等相关违规案例进行了相关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较为缓慢督促上市公司加快募集资金投入,以及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的一系列承诺,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适用
2、避免与世昕的同业竞争承诺不适用
3、保证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昕”)独立性的承诺不适用
4、规范与世昕的关联交易承诺不适用
5、持有世昕股份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6、不向世昕注入特定金融资产的承诺不适用
7、不向世昕注入房地产业务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整改情况1)具体情况2022年5月23日,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你分公司及所辖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证券营业部存在合规人员兼任运营负责人、营销人员管理不到位、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不充分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整改情况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已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了深圳分公司及下辖营业部的合规管理,同时,对分公司合规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目前已按照监管要求落实了员工营销行为监测、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等方面的整改工作。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辉季晨翔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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