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2、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福利政策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3、绩效奖金:
充分体现公司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的相关性与联动性,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兼顾经营业绩的存量与增量贡献,根据签订的绩效协议确定绩效奖金。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
形,有利于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管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叶明忠先生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管的董事叶明忠先生、於君标先生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