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春晖智控: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79元,共计募集资金33,28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04.5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累积投入金额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6,439.266,439.26207.48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2,989.212,989.21436.21
年产0.3万套燃气智控装置50.1650.1650.16
流体控制阀生产线技改项目15,427.2913,106.66425.08
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项目3,570.003,570.001,285.20
补充流动资金1,549.291,549.291,688.00
合计30,025.2127,704.584,092.13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调整前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2023年5月2025年5月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2023年5月2025年5月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1、“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投资项目内容分为总部研发中心规划总建筑面积2,000.00平方米,上海设计开发中心规划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实验室标准对实验场地进行装修和建设。由于总部实施空间不足、专业研发人才引进较为困难,以及近三年行业环境的影响,项目整体推进进度放缓。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考量,现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5月。

2、“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投资项目内容涵盖ERP系统、OA办公协同平台、MES制造执行系统、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WMS仓储管理系统、LIMS实验室管理系统、预算管理系统、BI商业智能系统的全面信息化管理系统,覆盖财务、采购、生产、销售、计划、仓储、物流、质量、产品研发等全流程。由于公司IPO过程相对较长,信息管理系统也在不断的变化,而且近三年受行业环境影响,给项目实施带来了困难,目前公司已

逐步推进了ERP系统、MES系统和SRM系统的建设与实施,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考量,现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5月。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情况,我们分别对“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评估,同意在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进行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由调整前的2023年5月变更为2025年5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