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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等方式,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通过查阅财务报表、参加专题会议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资本运作等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投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检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议案名称
1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3月1日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4月21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暨公司和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3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4月28日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8月5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9月30日1、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10月24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以上会议表决事项均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忠实义务、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运作规范;不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违规担保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均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五)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

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

(七)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相关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加强各项监督检查,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积极监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持续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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