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控体系实际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偏差,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5.《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7.《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3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为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雁波女士属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因此回避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整改计划及措施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上述第1~3项、第5项、第7~8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