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伟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本人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有关议案或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参加了任期内公司每次召开的董事会,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陈伟华 | 8 | 0 | 8 | 0 | 0 | 否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4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如下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2022年1月19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事先认可意见: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事先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2022年4月6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关于投资新建年300万吨锂矿采选及年产2万吨锂盐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宜丰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项目合同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2022年4月27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3、关于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报废及处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2022年5月20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2022年6月13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2022年8月17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2022年9月19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2022年10月26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事先认可意见: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1、关于《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本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
本人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利用各种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员工持股计划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情况。利用自己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在2022年报审计过程中,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适时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3、自身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陈伟华:chenwh@seari.com.cn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及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陈伟华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本人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深入公司现场调查,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王芸 | 8 | 0 | 8 | 0 | 0 | 否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5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2022年1月19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事先认可意见: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事先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
2022年4月6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 | 1、《关于投资新建年300万吨锂矿采选及年产2万吨锂盐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三十一次会议 | 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宜丰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项目合同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2022年4月27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3、关于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报废及处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2022年5月20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2022年6月13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2022年8月17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2022年9月19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2022年10月26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事先认可意见: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本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
本人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利用各种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情况。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给公司发展提供建议,积极帮助公司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在2022年报审计过程中,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适时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3、自身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王芸:yunwang991@163.com2022年度,公司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本人期望公司在下一年度里继续保持较高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为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王芸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玉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本人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深入公司现场调查,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朱玉华 | 4 | 0 | 4 | 0 | 0 | 否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2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2022年6月13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2022年8月17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 4、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
2022年9月19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2022年10月26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事先认可意见: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本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
本人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利用各种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情况。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给公司发展提供建议,积极帮助公司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在2022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适时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3、自身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朱玉华:Zyh119@263.net2022年度,公司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表示衷心的感谢。2023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朱玉华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萍)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本人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的工作中,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独立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参加了任期内公司每次召开的董事会,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刘萍 | 4 | 0 | 4 | 0 | 0 | 否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3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2022年1月19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事先认可意见: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事先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
2022年4月6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 | 1、《关于投资新建年300万吨锂矿采选及年产2万吨锂盐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三十一次会议 | 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宜丰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项目合同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2022年4月27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3、关于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报废及处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2022年5月20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本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
本人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利用各种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利用自己专业知识,为公司定期报告指
导把关。
3、自身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刘萍:pl118@ecjtu.edu.cn
2022年的任期内,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及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刘萍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严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本人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的工作中,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深入公司现场调查,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参加了任期内公司每次召开的董事会,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严刚 | 4 | 0 | 4 | 0 | 0 | 否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2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2022年1月19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事先认可意见: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事先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
2022年4月6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 | 1、《关于投资新建年300万吨锂矿采选及年产2万吨锂 |
三十一次会议 | 盐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宜丰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项目合同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2022年4月27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3、关于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报废及处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2022年5月20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本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
本人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利用各种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
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情况,利用自己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
3、自身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严刚:yg@china-icv.cn2022年的任期内,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及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严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