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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锂盐业务外部环境持续向好,下游需求持续增长,碳酸锂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公司在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领导下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抓新能源行业机遇,持续加大技改创新、市场拓展与产能扩张,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使得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7,190.18万元,同比增长120.37%,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32,637.83万元,同比增长503.05%。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和开展工作,公司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能够不受影响地独立履行职责。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所有会议召开都能按照程序及规定进行,所有会议的决议都合法有效。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表:

序号届次时间及召开方式出席人数议案审议情况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1月19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11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7项议案: 1、《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6、《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2年4月6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10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4项议案: 1、《关于投资新建年300万吨锂矿采选及年产2万吨锂盐项目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宜丰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在宜丰投资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2年4月27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10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14项议案: 1、《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预案》; 8、《关于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报废及处置的议案》; 9、《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 13、《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4、《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4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10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7项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序号届次时间及召开方式出席人数议案审议情况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提名胡春晖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02 提名卢顺民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03 提名朱文希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04 提名李文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提名陈伟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02 提名朱玉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03 提名王芸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6月13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7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4项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6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8月17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7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27项议案: 1、《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修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改<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17、《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8、《关于修改<董监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9、《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
序号届次时间及召开方式出席人数议案审议情况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1、《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000吨碳酸锂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22、《关于调整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23、《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5、《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7、《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9月19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7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4项议案: 1、《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10月26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7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5项议案: 1、《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招商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专门委员会履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议。

2、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审查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在公司换届选举及中高层人员聘用中发挥了作用,在

充分了解拟聘用人员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确保了拟聘用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了讨论,对员工持股计划、《董监高薪酬管理办法》的修订、高管绩效管理办法、公司经营效益奖励办法、董事高管薪酬的调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独立履行职责,对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定期报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召集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2年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共召集股东大会6次,其中1次为年度股东大会、5次为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内容。

(五)公司治理及制度制订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治理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要求。

2022年度,公司根据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工作保障了公司治理制度与现行法规条款保持一致,避免制度不一致导致的治理和决策风险等。

三、2023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3年度,董事会将根据上市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持续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推动落实公司各项决策部署,构建高效的沟通决策机制,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继续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董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升董事、高管人员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合规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治理质量。继续推动公司战略的实施和布局,努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实现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不懈努力。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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