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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以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和义务。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日期审议内容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9月23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2、《关于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监督与核查,经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结合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实际经营状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有违规的关联交易情况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关联交易事项决议审议过程中,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有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规定,对2021年度审议通过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联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履行了后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并在报告期内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相关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现行有效的法人治理体系符合现阶段经营管理需要及战略发展。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监事会依法出席、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重视自身学习,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深入了解和学习最新法律法规,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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