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业务审计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角度考虑,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25人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064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80人 | ||
2021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5.01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1.78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9.01亿元 | ||
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12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32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458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亚太药业、天健、安信证券 | 年度报告 | 部分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未统计 | 二审已判决判例天健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投资者 | 罗顿发展、天健 | 年度报告 | 未统计 | 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
以覆盖赔偿金额 | ||||
投资者 | 东海证券、华仪电气、天健 | 年度报告 | 未统计 | 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伯朗特机器人 股份有限公司 | 天健、天健广东分所 | 年度报告 | 未统计 | 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边珊姗 | 2009年 | 2005年 | 2009年 | 2020年 | 签署或复核盈峰环境、派能科技、新光药业、鸿泉物联、杭州高新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边珊姗 | 2009年 | 2005年 | 2009年 | 2020年 | 同上 |
曹翠娟 | 2014年 | 2012年 | 2014年 | 2022年 | 签署或复核派能科技、新光药业、万通智控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黄志恒 | 2001年 | 1997年 | 2012年 | 2022年 | 签署或复核奥康国际、三友联众、裕同科技、税友股份、吉华集团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