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新光药业 | 股票代码 | 30051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蒋源洋 | 裘大可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环城西路25号 | 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环城西路25号 | ||
传真 | 0575-83292898 | 0575-83292898 | ||
电话 | 0575-83292898 | 0575-83292898 | ||
电子信箱 | xgpharma@163.com | xgpharma@126.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中成药、化学药、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所生产药品治疗范围以心脑血管疾病、外伤科疾病为主,涵盖了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儿科疾病以及提高免疫能力等方
面。公司可生产6个剂型,拥有49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2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黄芪生脉饮、伸筋丹胶囊和西洋参口服液。具体如下:
黄芪生脉饮:心脑血管类;产品功能主治:具有益气滋阴,养心补肺的功效。用于气阴两虚,心悸气短的冠心病患者。伸筋丹胶囊:伤科用药;产品功能主治:具有舒筋通络,活血祛瘀,消肿止痛的功效。用于血瘀络阻引起的骨折后遗症,颈椎病,肥大性脊椎炎,慢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肩周炎等。西洋参口服液:保健食品;产品功能主治:以西洋参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具有抗疲劳的保健功效。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本公司原材料采购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黄芪、党参、西洋参等中药材、包装材料和辅料等。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中药材采购管理制度,对原材料的采购流程和质量控制有严格标准,包括中药材供应商的评价及选择程序、中药材请购、询价、招投标、合同审批、运输、验收、付款等内控关键节点均有严格的管控措施。
2、生产模式
本公司的产品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
公司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分解为季度、月度销售计划,生产部结合库存、周转及实际生产情况制订季度、月度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GMP规定组织生产,由生产部制定生产计划,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同时对产品的生产过程、工艺要求、卫生规范等执行情况予以监督管理,由各生产车间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管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由质量部对各生产环节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的质量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
3、销售模式
公司营销模式主要为经销商经销模式。公司药品主要通过参加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后,将公司产品直接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通过其销售渠道将药品配送、销售给医院、药店、诊所等零售终端,最终由零售终端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公司与经销商之间进行货款结算。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比较稳定。
(四)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1、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全民保健意识不断增强、政府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不断提升、大健康产业推动医药消费升级等多种因素的推动下,我国医药产品需求市场不断增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并且把发展中医药纳入到“健康中国”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全公共卫生体系……”
2022年,国内医药政策改革持续推进,以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为突破口,医保目录调整、医保支付模式改革和药品价格管理为核心的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不断深入,国采常态化,省际联采广泛化成为
未来影响医药发展的政策重点。2022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2 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深化医改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 2022 年 6 月,国家医保局印发《2022 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征求意见, 2023 年 1 月正式发布《2022 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随着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强和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医药行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行业内企业的分化、整合也进一步加剧,更有利于产业布局完善、创新研发能力突出、品牌影响力大的行业龙头企业发展。为更好的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创新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重磅利好政策,中医药行业发展活力迸发,迎来高质量发展。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从国家战略层面的高度提出了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升了中医药发展的战略高度,重点强调中医药的高质量发展。2022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国家完善药物创新体系,支持药品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原始创新,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药品自主创新能力。2023年1月4日国家药监局就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促进全面加强中药全产业链质量管理、全过程审评审批加速、全生命周期产品服务、全方位监管科学创新,促进中医药健康发展。202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各省市也陆续制定了中医药发展政策并推动落实,加大医保支付对中医药倾斜力度,中药行业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战略机遇期。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5月11日发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11月,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4亿,占总人口的18.7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91亿,占
13.50%。专家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每年新增老年人口将超过1000万,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按照联合国的标准,我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且有逐年加速趋势。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促使我国的人均用药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的因素将直接持续拉动医药行业特别是中医药行业的发展,老年病、慢性病人口的增多,以及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增加,将进一步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潜力和活力。中医药注重整体观、追求天人合一、重视治未病、讲究辨证论治,符合当今医学发展的方向,适应疾病谱的变化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可以预见,未来国家将会更加重视提高中医药的地位,老百姓也会更加信任中医中药在防病治病、医疗保健中的作用,中医药“治未病”的理念将会更加深入人心,中医药振兴发展前景广阔。
2、行业周期特点
医药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无论宏观经济周期如何波动,老百姓看病吃药的需求相对稳定,这使得医药行业具有明显的非周期特性,其季节性也不强,但部分药品在该疾病较易发生的季节销售量会增加。总体而言,在我国老龄化及医疗改革的背景下,我国政府对于卫生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社会对于医药行业的刚性需求依然强烈。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公司创建以来,潜心中药现代化制造,坚持运用现代创新科技发展健康产业,产品涵盖心脑血管系统、骨伤科、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保健食品等领域的产品。(1)心脑血管疾病是老龄化社会最主要的病种之一。公司主导产品黄芪生脉饮具有益气滋阴、养心补肺的功效,主要用于气阴两虚,心悸气短的冠心病患者和中老年虚弱症,是适应老龄化社会的用药需求的好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2)由于现代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导致颈椎病、肩周炎等疾病高发。公司主导产品伸筋丹胶囊具有舒筋通络,活血祛瘀,消肿止痛的功效,主要用于血瘀络阻引起的骨折后遗症,颈椎病,肥大性脊椎炎,慢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肩周炎。因此,伸筋丹胶囊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总资产 | 957,759,191.66 | 932,403,805.04 | 2.72% | 890,785,680.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58,894,551.23 | 846,217,071.35 | 1.50% | 826,942,714.20 |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 | 351,488,810.60 | 320,876,074.74 | 9.54% | 283,080,271.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8,821,010.06 | 114,280,359.13 | -4.78% | 98,976,352.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4,960,678.02 | 108,982,378.55 | -3.69% | 90,466,695.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429,397.43 | 142,355,309.64 | -11.19% | 112,611,669.0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0.71 | -4.23% | 0.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0.71 | -4.23% | 0.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88% | 13.80% | -0.92% | 0.12%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01,895,419.99 | 68,568,704.84 | 91,987,344.20 | 89,037,341.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819,141.85 | 17,985,721.81 | 28,591,838.48 | 19,424,307.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1,890,745.94 | 16,049,831.62 | 28,803,619.92 | 18,216,480.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363,672.75 | 10,618,971.35 | 23,537,781.27 | 32,908,972.0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21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56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王岳钧 | 境内自然人 | 38.25% | 61,200,000.00 | 45,900,000.00 | ||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66% | 29,861,000.00 | |||
#莫常春 | 境内自然人 | 0.99% | 1,584,600.00 | |||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境外法人 | 0.56% | 901,137.00 | |||
周慧初 | 境内自然人 | 0.43% | 690,000.00 | |||
崔素兰 | 境内自然人 | 0.31% | 500,000.00 | |||
莫浚龙 | 境内自然人 | 0.26% | 411,500.00 | |||
范秋霞 | 境内自然人 | 0.24% | 385,000.00 | |||
金志兴 | 境内自然人 | 0.24% | 377,000.00 | |||
刘猛 | 境内自然人 | 0.21% | 330,5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王岳钧与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自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合计减持公司股票8,011,242股,减持幅度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007%。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2022年1月19日,公司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林河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鲁元金先生接替林河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公告编号:2022-004]
3、2022年7月5日,公司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廖晓靖女士、鲁元金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不再担任新光药业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太平洋证券委派敬启志先生、杨洋先生接替廖晓靖女士、鲁元金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公告编号:20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