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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发展、长期战略落地见效、公司治理再上台阶。现将董事会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同时前期调控政策对市场传导作用的滞后显现,国内房地产市场景气度持续下行,全国房地产开发、销售、土地成交方面的指标均下降明显。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相关数据,2022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2,895亿元,比上年下降10.0%,其中住宅投资100,646亿元,下降9.5%;房屋新开工面积120,587万平方米,下降39.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88,135万平方米,下降39.8%;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10,052万平方米,下降53.4%;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48,979亿元,下降

25.9%。

2022年,受到复杂多变外部环境的影响,公司客户拜访、业务开发、项目推进、成果交付等关键性经营工作均受到较大影响,导致新客户开发无法及时完成,存续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工期交付,销售回款不及预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93.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99.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9.61%。

(一)稳固“建筑设计”主业,深耕医疗养老等细分领域

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导致市场需求下降以及房地产行业持续下行的冲击,公司新签订单金额出现下滑,项目回款结算周期有所延长,公司经营面临较大的

压力和挑战。为此,公司一方面依托建立的大客户营销体系与重点大客户建立定期交流机制,深挖客户需求,努力提升客户满意度,并通过重点大客户示范作用以及标杆项目的行业影响力带动新客户开拓,重点拓展经营稳健、指标健康、资金状况及偿债能力总体良好的客户。另一方面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趋势,围绕客户需求进行产品线优化和细分,持续对医疗养老等业态进行资源投入,寻求新的市场增量。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紧急医学救治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海南医院(海南博鳌研究型医院)二期工程、商丘市儿童医院等多个项目,公司医疗设计中心总建筑师陈励先教授被授予2022年全国医院建设大会(CHCC)“终身成就奖”,表彰其为推进我国医疗建筑设计发展与进步做出的杰出贡献。

(二)延伸产业链布局,构建“建筑绿能”业务板块

公司在深耕“建筑设计”主业的同时,也密切关注行业上下游的机会。2020年9月,我国首次提出要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作为“碳排放大户”的建筑业由此成为我国减少碳排放的主战场、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而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绿色建筑则成为各地政府、行业和企业的多方共识。鉴于此,为抢抓“双碳”目标下的行业机遇,2022年底,公司通过控股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爱珀科”)切入建筑光伏储能一体化领域,并在江苏爱珀科的基础上构建“建筑绿能”业务板块。公司将依托多年深耕建筑业所积累的品牌影响力、客户资源和绿色建筑相关技术储备,并结合江苏爱珀科在光伏储能领域的技术、产品和供应链等优势,为客户提供从咨询、设计、安装到运维的建筑光伏储能一体化服务,力争尽快实现从建筑设计技术与咨询服务商向绿色建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型,努力开创“建筑设计+建筑绿能”双轮驱动的新发展格局。

(三)坚持技术创新,加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研发力度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驱动发展,重视将新技术、新理念引入核心业务和经营管理之中,不断拓展建筑设计业务的维度和深度,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建筑行业技术前沿和建筑科技发展趋势,加大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的研发投入,持续开展建筑产业链相关信息化、智能化产品的

技术开发,并在BIM正向设计、数字化建造技术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未来将逐步为市场提供智能化绿色建筑整体解决方案。

(四)坚定推进数字化管理,助力业务提质增效

报告期内,为有效提升设计质量、运营效率和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公司聚焦“流程再造、提质增效”的目标,加大信息化资源投入。一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对原有协同设计平台等信息化系统的升级和迭代,优化以项目为纽带、以平台为支撑的管理体系,实现跨区域、跨产品线、跨专业的设计协同及资源融合,提升设计质量和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和升级企业ERP信息化管理系统,夯实管理平台体系建设,通过制度修订、资源整合、培训分享等措施为各条线提供服务,履行好管理平台服务、预警、监督的职能,持续为一线团队赋能。公司持续推进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转型,不断完善各项管理体系,优化内控管理流程,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水平。

二、2022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汇报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5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数会议议案事项
12022年3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申请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2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2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2年8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2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2年11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3次会议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算,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具体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数会议议案事项
12022年4月1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2022年申请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22022年5月20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22年9月16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所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性事项认真履行了指导、监督和核查等相关的工作职责,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能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各委员充分行使各自权利,认真履行职责,审议通过了包括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董监高薪酬执行情况等多项议案,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促进了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

(四)2022年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陈阳先生、陈人先生、马静先生在任职期间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 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推动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 持续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四) 继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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