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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的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具体如下:

变更前: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60幢270库二层

变更后: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69号中企财富世纪大厦5层、6层、10层

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变更注册地址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序号原内容条款号原条款现修订为
1第五条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60幢270库二层,邮政编码:200120。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69号中企财富世纪大厦5层、6层、10层,邮政编码:200120。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后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章程(2023年4月)。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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