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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俊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7名董事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龚俊先生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和经营思路,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3年的工作计划做了规划和安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龚俊先生代表全体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陈阳、陈人、马静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年报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3,393.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799.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9.61%。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并结合公司2022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控制经营风险提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

在公司经营层面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以董事身份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在公司经营层面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以监事身份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目标责任、重要性水平、绩效考核情况、公司年度经营指标等因素综合评定,包括个人岗位薪酬+个人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经营绩效薪酬。

上述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691.37万元。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审议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同时董事会将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时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将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将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具备业务资格的机构申请办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确定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精神,按时完成了各项的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现结合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其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3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

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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