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核相关材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所作的该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系《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沈祥坤 郝秀琴 任彦君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