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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芝生物: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5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0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七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

4.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10日以电话方

式通知

5.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虞明霞女士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6)。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司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未发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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