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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2年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13次,实际出席董事会13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3次,出席通讯会议10次。其中委托独立董事代为表决1次。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5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5次。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在认真了解并审查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就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关于预计2022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在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前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就提名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关于选举董事长、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表决程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核销应收款项、核销应付款项、2021年度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关于补充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事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补充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在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前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7.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 2022年半年度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在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前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9.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公司 2021 年度经营层考核结果及年薪兑现标准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公司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及现场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对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控审计等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就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及审计工作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和意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2022年,本人对公司制修治理制度、利润分配、年度报告、财务决算、计提减值、财务预算、关联交易、董事会换届提名、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审计机构、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调整组机构设置、推进股权激励计划、与经营层签订任期及年度责任书、2021年度经营层考核等事项进行了核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机构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就以上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到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本人均审视研究,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本人密切关注并跟进公司重大信息的信息披露管理,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披露情况,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2年,本人积极参加上市公司监管机构组织的涉及独立董事

及董事履职,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相关内容的业务培训另外,本人还自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

六、专门委员会履职事项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年,履职工作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2年主持召开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开展工作有:

1.监督年报的编制和审计工作。听取公司经营层、内部审计机构、外聘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定期报告编制安排、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公司审计计划、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策略等的报告,并与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沟通,督促公司及外聘审计机构按计划开展审计工作,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2.事前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就核销应收款项、核销应付款项、2021年度利润分配、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预算、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聘任审计机构、金融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提出了完善建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年本人出席了 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就公司与经营层成员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2021年度经营层考核结果及年薪兑现标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供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分别对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前置审核,就审计机构的资质、审计人员信息及执业要求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王斌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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