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锚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8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9,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19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310.00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2月2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0]B14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95,310.0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 | 63,060.16 |
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 18,000.00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0 |
超募资金购置土地(—) | 3,309.6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 23,407.61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 4.37 |
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4,343.48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 | -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东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账户之中。2011年1月,亚星锚链、保荐机构共同分别与前述四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因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佳扬系泊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佳扬”)负责实施,2011年6月,亚星锚链、镇江佳扬、保荐机构共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山西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12.65万
元用于“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至2016年11月4日,交通银行镇江润州支行专户(账号:381006701018010022795)存放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专户余额为零,并已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专户(账号:
3200176623605960189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东兴支行专户(账号:1022070104002166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专户(账号:6701015450000142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专户(账号:
549558228911)存放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专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金额(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 | 32001766236059601890 | 已注销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东兴支行 | 10220701040021666 | 已注销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 | 67010154500001423 | 已注销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 | 549558228911 | 已注销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山西路支行 | 381006701018010022795 | 已注销 | - |
合计 | - |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表一所示:
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95,31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4,369.7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截止上期末投入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 | 否 | 40,063.50 | 40,063.50 | 40,063.50 | 37,920.57 | - | 37,920.57 | -2,142.93 | 100.00 | 2014年12月 | 260.47 | 否 | 否 |
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27,839.50 | 27,839.50 | 27,839.50 | 24,139.59 | - | 24,139.59 | -3,699.91 | 86.71 | 2020年8月 | - | 否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3,828.50 | 3,828.50 | 3,828.50 | 1,000.00 | - | 1,000.00 | -2,828.50 | 26.12 | 2020年6月- | - | - | 否 |
小计 | 71,731.50 | 71,731.50 | 71,731.50 | 63,060.16 | - | 63,060.16 | -8,671.3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借款 | 否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 | 18,000.00 | - | 1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 | 80,000.00 | - | 100.00 | ||||
购置土地 | 否 | 3,309.60 | - | 3,309.60 | - | 100.00 | |||||||
小计 | 98,000.00 | 98,000.00 | 98,000.00 | 101,309.60 | - | 101,309.60 | - | ||||||
合计 | 169,731.50 | 169,731.50 | 169,731.50 | 164,369.76 | - | 164,369.76 | -8,671.34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工投产。由于大规格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市场需求未达到预期,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产能利用不足,未达到该项目预计收益。 |
2、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为了优化公司流程布局,降低工厂成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2014年6月在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处,新征约14万平方米的土地。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建造完毕。由于大规格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市场需求未达到预期,未达到该项目预计收益。 |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止目前,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研发大楼建造完毕。应当投入的研发设备已由其他专项资金支出,公司实际已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完毕,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完工终止。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公司2014年6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4年6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原计划在现厂址内以技术改造方式进行实施的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由于现有厂区面临拥挤和布局不优化的局面,为优化公司生产流程布局,减少物资流转成本,打造世界一流的系泊链生产基地,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留下空间,公司决定将该项目未实施部分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使用超募资金购置的新征土地处(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占地约14万平方米)。 本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原计划在靖江市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实施,因材料试验系统、预热闪光焊机等占地面积大,且存在较大的振动,经与靖江市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对接,不宜放置于金融商务区,公司决定增加一块实施地,将材料试验系统、预热闪光焊机等大型设备放置公司南侧厂区内,小型研发设备仍放置在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募集资金结余10,671.0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999.74万元),出现结余的原因如下: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合理降低项目支出。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
理,取得了一定的收益。
理,取得了一定的收益。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明确发表意见: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的使用情况 | 2011年1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以超募资金中的18,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2011年2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以超募资金中的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3月2日,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14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以超募资金购置土地,预计综合费用约为3,000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使用超募资金在3,500万元范围内行使决定权;2014年6月20日,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该议案。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6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4年6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原计划在现厂址内以技术改造方式进行实施的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由于现有厂区面临拥挤和布局不优化的局面,为优化公司生产流程布局,减少物资流转成本,打造世界一流的系泊链生产基地,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留下空间,公司决定将该项目未实施部分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使用超募资金购置的新征土地处(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占地约14万平方米)。根据公司2018年4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原计划在靖江市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实施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材料试验系统、预热闪光焊机等占地面积大,且存在较大的振动,经与靖江市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对接,不宜放置于金融商务区,公司决定增加一块实施地,将材料试验系统、预热闪光焊机等大型设备放置公司南侧厂区内,小型研发设备仍放置在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
根据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资金已由其他政府专项资金支出,公司实际已将该项目实施完毕,决定终止该项目,并将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2,528.50万元用于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如表二所示:
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 | 27,839.50 | 27,839.50 | - | 24,139.59 | 86.71 | 2020年8月 | - | 否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28.50 | 3,828.50 | - | 1,000.00 | 26.12 | 2020年6月 | - | - | 否 |
合计 | 31,668.00 | 31,668.00 | - | 25,139.59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 变更原因: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在现厂址内以技术改造方式进行实施。为优化公司生产流程布局,减少物资流转成本,打造世界一流的系泊链生产基地,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留下空间,公司决定将该项目未实施部分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使用超募资金购置的新征土地处(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占地约14万平方米)。 决策程序: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6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批准,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在2014年6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变更原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靖江市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实施,因材料试验系统、预热闪光焊机等占地面积大,且存在较大的振动,经与靖江市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对接,不宜放置于金融商务区,公司决定将材料试验系统、预热闪光焊机等大型设备放置公司南侧厂区内,小型研发设备仍放置在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 决策程序: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在2018年4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变更原因:公司研设备购买资金已由其他政府专项资金支付完毕,公司实际已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完毕,终止研发中心募投项目。 |
决策程序: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在2020年4月28日和2020年5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决策程序: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在2020年4月28日和2020年5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为了优化公司流程布局,降低工厂成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2014年6月在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处,新征约14万平方米的土地。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建造完毕。由于大规格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市场需求未达到预期,未达到该项目预计收益。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止目前,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研发大楼建造完毕。应当投入的研发设备已由其他专项资金支出,公司实际已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完毕,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完工终止。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会计师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亚星锚链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亚星锚链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亚星锚链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的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 ||||
马军 | 唐慧敏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