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890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3-015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本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2,5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6,5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195,975万元,于2010年12月21日汇入本公司开设的下列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万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 | 32001766236059601890 | 4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东兴支行 | 10220701040021666[注1] | 4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 | 67010154500001423 | 75,975.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 | 549558228911[注2] | 40,000.00 |
合计 | 195,975.00 |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升级后账号变更,原银行账号为:220701040021666。[注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升级后账号变更,原银行账号为:08093308096001。
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上网发行费等其他发行费用6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310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0]B14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95,310.0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 | 63,060.16 |
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 18,000.00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0 |
超募资金购置土地(—) | 3,309.6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 23,407.61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 4.37 |
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4,343.48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 | - |
本公司于2011年1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以1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归还公司除中国进出口银行外的商业银行借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18,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本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明确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3月2日,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徐坚、严承亮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公司于2014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明确发表意见:对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2014年6月20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的议案》,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徐坚、薛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结项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112.65万元,用于“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明确发表意见:对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无异议。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明确发表意见: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专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金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 | 32001766236059601890 | 已注销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东兴支行 | 10220701040021666 | 已注销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 | 67010154500001423 | 已注销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 | 549558228911 | 已注销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山西路支行 | 381006701018010022795 | 已注销 | - |
合计 | - |
201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12.65万元用于“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至2016年11月4日,交通银行镇江润州支行专户(账号:381006701018010022795)存放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专户余额为零,并已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专户(账号:
3200176623605960189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东兴支行专户(账号:
1022070104002166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专户(账号:
6701015450000142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专户(账号:549558228911)存放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东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 R4 海洋系泊链建设
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星(镇江)系泊链有限公司(曾用名:镇江佳扬系泊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亚星”)负责实施,2011 年 6 月,亚星锚链、镇江亚星、保荐机构共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山西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11月,交通银行镇江润州支行专户(账号:381006701018010022795)存放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专户余额为零,并已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亚星(镇江)系泊链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镇江润州支行就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1006701018010022795)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2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专户(账号:3200176623605960189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东兴支行专户(账号:1022070104002166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专户(账号:6701015450000142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专户(账号:549558228911)存放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专户余额为零,并已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招股说明书说明的用途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3万吨大规模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共计71,731.50万元。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所需,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果募集资金超过上述资金需求,则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6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4年6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原计划在现厂址内以技术改造方式进行实施的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由于现有厂区面临拥挤和布局不优化的局面,为优化公司生产流程布局,减少物资流转成本,打造世界一流的系泊链生产基地,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留下空间,公司决定将该项目未实施部分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使用超募资金购置的新征土地处(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占地约14万平方米)。
根据公司2018年4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原计划在靖江市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实施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材料试验系统、预热闪光焊机等占地面积大,且存在较大的振动,
经与靖江市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对接,不宜放置于金融商务区,公司决定增加一块实施地,将材料试验系统、预热闪光焊机等大型设备放置公司南侧厂区内,小型研发设备仍放置在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根据公司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资金已由其他政府专项资金支出,公司实际已将该项目实施完毕,决定终止该项目,并将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2528.50万元用于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该资金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2022年度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收回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及投资收益合计6,048.3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3]E1170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编制单位: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95,31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4,369.7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截止上期末投入 | ||||||||||||||||||||||||
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 | 否 | 40,063.50 | 40,063.50 | 40,063.50 | 37,920.57 | 37,920.57 | -2,142.93 | 100.00 | 2014年12月 | 260.47 | 否 | 否 | ||||||||||||
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27,839.50 | 27,839.50 | 27,839.50 | 24,139.59 | 24,139.59 | -3,699.91 | 86.71 | 2020年8月 | -否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3,828.50 | 3,828.50 | 3,828.50 | 1,000.00 | - | 1,000.00 | -2,828.50 | 26.12 | 2020年6月- | - | - | 否 | |||||||||||
小计 | — | 71,731.50 | 71,731.50 | 71,731.50 | 63,060.16 | 63,060.16 | -8,671.34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借款 | 否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 | 18,000.00 | - | 1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 | 80,000.00 | - | 100 | - | - | - | - | |||||||||||
购置土地 | 否 | 3,309.60 | 3,309.60 | 100 | ||||||||||||||||||||
小计 | 98,000.00 | 98,000.00 | 98,000.00 | 101,309.60 | - | 101,309.60 | - | |||||||||||||||||
合计 | 169,731.50 | 169,731.50 | 169,731.50 | 164,369.76 | 164,369.76 | -8,671.34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3万吨大规格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工投产。由于大规格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市场需求未达到预期,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产能利用不足,未达到该项目预计收益。 |
2、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为了优化公司流程布局,降低工厂成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2014年6月在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处,新征约14万平方米的土地。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建造完毕。由于大规格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市场需求未达到预期,未达到该项目预计收益。 |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止目前,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研发大楼建造完毕。应当投入的研发设备已由其他专项资金支出,公司实际已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完毕,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完工终止。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公司2014年6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4年6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原计划在现厂址内以技术改造方式进行实施的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 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由于现有厂区面临拥挤和布局不优化的局面,为优化公司生产流程布局,减少物资流转成本,打造世界一流的系泊链生产基地,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留下空间,公司决定将该项目未实施部分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使用超募资金购置的新征土地处(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占地约14万平方米)。 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原计划在靖江市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实施,因材料试验系统、预热闪光焊机等占地面积大,且存在较大的振动, 经与靖江市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对接,不宜放置于金融商务区,公司决定增加一块实施地,将材料试验系统、 预热闪光焊机等大型设备放置公司南侧厂区内,小型研发设备仍放置在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募集资金结余10,671.0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999.74万元),出现结余的原因如下: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合理降低项目支出。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收益。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明确发表意见: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的使用情况 | 2011年1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以超募资金中的18,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2011年2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以超募资金中的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3月2日,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14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以超募资金购置土地,预计综合费用约为3,000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使用超募资金在3,500万元范围内行使决定权;2014年6月20日,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该议案。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 |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编制单位: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 | 27,839.50 | 27,839.50 | 24,139.59 | 86.71 | 2020年8月 | 否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28.50 | 3,828.50 | 1,000.00 | 26.12 | 2020年6月 | - | - | 否 | |
合计 | — | 31,668.00 | 31,668.00 | 25,139.59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 R5 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 变更原因: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在现厂址内以技术改造方式进行实施。为优化公司生产流程布局,减少物资流转成本,打造世界一流的系泊链生产基地,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留下空间,公司决定将该项目未实施部分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使用超募资金购置的新征土地处(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占地约14万平方米)。 决策程序: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6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批准,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在2014年6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变更原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靖江市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实施,因材料试验系统、预热闪光焊机等占地 面积大,且存在较大的振动,经与靖江市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对接,不宜放置于金融商务区,公司决定将材料试 验系统、预热闪光焊机等大型设备放置公司南侧厂区内,小型研发设备仍放置在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 |
决策程序: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在 2018 年 4 月 2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变更原因:公司研设备购买资金已由其他政府专项资金支付完毕,公司实际已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完毕,终止研发中心募投项目。 决策程序: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0 年 5 月 20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在 2020 年 4 月 28 日和 2020 年 5 月 2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为了优化公司流程布局,降低工厂成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2014年6月在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处,新征约14万平方米的土地。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建造完毕。由于大规格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市场需求未达到预期,未达到该项目预计收益。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止目前,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研发大楼建造完毕。应当投入的研发设备已由其他专项资金支出,公司实际已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完毕,经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完工终止。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