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79,474,144.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79,505,559.00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79,474,14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179,474,144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79,505,55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179,505,559股。 |
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