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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关于采购信息系统专业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购信息系统专业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盈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智慧公司”)签署关于采购信息系统专业服务的相关协议,拟向深圳智慧公司采购信息系统建设等服务,三年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687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智慧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采购信息系统专业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马刚先生、苏斌先生、邝广雄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上述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何剑锋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盈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3月9日

法定代表人:魏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9245649J注册资本:25,680.7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二路易思博软件大厦30楼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股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5%股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自由物业租赁;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供应链管理;通信网络设备及配套软件、相关电子产品、安装线缆、电器机械及器材、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设备、报警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及其他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开发、采购、销售,电子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协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等。经营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7,532.24 万元,负债总额79,569.90万元,净资产17,962.3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021.09万元,净利润-1,317.20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深圳智慧公司为盈峰集团控股子公司。盈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1.31%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02%股份,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0%股份,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深圳智慧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其中,信息化项目建设费用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允定价;信息系统及设备运维服务费按照成本弥补原则,根据深圳智慧公司因承担本公司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所支出的人工成本、运营成本等进行定价,定价政策符合公允性原则。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深圳智慧公司采购信息系统及相关实施服务,包括业务需求调研与规划、业务蓝图方案设计、信息系统方案设计、信息系统程序开发、信息系统功能测试、信息系统迭代升级、信息系统及设备的运行保障、故障维修、预防性维护等服务。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本公司与深圳智慧公司签订了相关专业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盈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金额:深圳智慧公司为公司提供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服务,2023年合同总金额887.00万元(含信息化项目建设费用269.20万元,信息系统及设备运维服务费617.80万元);2024年、2025年的信息化运维服务将依据服务人员数量和规模参照2023年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方式执行,合同金额将不超过900万元/年。

结算方式:采取季度结算,据实支付模式。

生效条件和日期:上述协议在双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甲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甲方有权机构同意及审批后生效,合同期限为 3 年(以代建项目实际完成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协议有效期在本协议生效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上述关联交易不涉及其它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深圳智慧公司拟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各方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定价将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过程透明,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与深圳智慧公司及其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总金额约为40,094.63万元。

八、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控股子公司深圳智慧公司签署关于采购信息系统专业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采购信息系统专业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通过《关于采购信息系统专业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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