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我们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连续服务4年,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各专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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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孔燎 钱 俊 王维斌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