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工作,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对公司2022年度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决策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次数: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2月25日召开监事会第二届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2、2022年4月28日召开监事会第二届第八次会议,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2年7月1日召开监事会第二届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议案》;
4、2022年7月18日召开监事会第二届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5、2022年11月20日召开监事会第二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设立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6、2022年12月16日召开监事会第二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2022年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较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忠实履行职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设有独立财务部门,建有独立财务账册,并进行独立核算;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五、监事会下一年度工作要点
下一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全体监事会成员将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