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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药业:关于续聘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本公司”)于 2023年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 )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潘传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云祥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在执行某上市公司2018年度年报审计项目时因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2020年1月13日被广东证监局给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及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与能力;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优质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稳健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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