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凌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4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22.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4月24日,并同意以22.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授予
4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