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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2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确认,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7,359,460.99元,公

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150,541.03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订单实施等运营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开展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天职国际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经营规模、业绩等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

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与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全面核查了2022年度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3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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