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章程内容 |
1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昆山开发区玫瑰路999号 |
2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 |
其他条款不变,继续有效,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项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