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威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3-016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肖桂香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结合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数据,公司编制完成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结合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数据,公司编制完成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司公司年度报告》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8)。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结合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和经营需求,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定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62,32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8,696,600.00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对2022年度治理情况进行专项自查,根据自查情况编制了《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对2022年度治理情况进行专项自查,根据自查情况编制了《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截止2022年12月31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