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东方如意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通新岭社区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1、2、3号楼1号楼270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目前,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23年4月20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东方如意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通新岭社区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1、2、3号楼1号楼270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目前,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23年4月20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之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 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本次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之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 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本次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着《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即可。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公告编号:2023-014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东方如意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通新岭社区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
1、2、3号楼1号楼2703
主营业务:数字技术服务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 实缴金额 |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1,000,000 | 100% | 0 |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公司自有现金进行出资。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考虑,符合公司总体业务布局,对公司未来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考虑,符合公司总体业务布局,对公司未来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长期战略布局出发的慎重决策,不存在重大风险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健全子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积极防范上述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告编号:2023-014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拓,促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从长远发展来看,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和利润增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猴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对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批示》。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