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全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中文全称拟变更为: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全称的情况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业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现有公司中文名称“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英文名称“JIANGSU HOLLYCORPORATION”变更为“SOHO HOLLY CORPORATION”,并修改章程如下:
1.1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OLLY CORPORATION。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SOHO HOLLY CORPORATION。 |
第十五条 公司设中共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下设书记1名、副书记和党委委员若干名,按党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任免。 | 第十五条 公司设中共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下设书记1名、副书记和党委委员若干名,按党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任免。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
批准。 (一)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董事会具有单项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权限; ...... (六)关联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行使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一)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董事会具有单项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权限; ...... (六)关联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行使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党委会、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以上涉及关联交易的,按《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 |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党委会、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以上涉及关联交易的,按《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 |
《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涉及公司全称的表述,亦将相应进行修订。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公司全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理由
自2010年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重组为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以来,苏豪控股集团积极推动集团内子企业在管理、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等各方面的融合。作为苏豪控股集团重要子企业之一,弘业股份积极融入集团管理架构,融合贯彻集团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加强融合,双向提升苏豪控股集团和弘业股份的影响力,增强弘业股份综合竞争力,公司名称拟由“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展战略未发生重大调整,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全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变更或登记备案。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