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维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路维光电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7月12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6万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6,006,6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496,204.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0,510,483.58元。
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1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934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为: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760,510,483.58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2,646,853.48 |
项目 | 金额(元)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 |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 163,011,824.78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永久) | 106,000,000.00 |
手续费支出 | 951.02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494,144,561.26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 264,144,561.26 |
理财产品余额 | 230,000,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保荐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路维光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 10869000000334441 | 活期存款 | 4,559,231.83 |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 | 338100100100263823 | 活期存款 | 51,212,205.29 |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 748476083055 | 活期存款 | 54,102.87 |
成都路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22808301040017572 | 活期存款 | 208,319,021.27 |
合计 | 264,144,561.26 |
注: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中不含进行现金管理余额23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文末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95.5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3.1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针对该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实际转出4,858.71万元以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前述期限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前述额度。针对该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亦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3,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人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2022年度收益(万元) | 期末是否赎回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0.00 | 2022-10-13 | 2023-1-10 | 1.05%-3.09% | / | 否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 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2202 | 3,000.00 | 2022-10-20 | 2023-1-18 | 0.65%-5.15% | / | 否 |
受托人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2022年度收益(万元) | 期末是否赎回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后海支行 | 31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8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针对该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亦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600.00万元,公司不存在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形。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路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5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针对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 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路维光电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保荐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路维光电《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 琳 颜利燕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76,051.0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901.1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901.1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 | 否 | 26,558.31 | 26,558.31 | 26,558.31 | 5,784.15 | 5,784.15 | -20,774.16 | 21.78 | 2024年5月 | 945.44 | 是 | 否 |
路维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446.95 | 3,446.95 | 3,446.95 | 3.83 | 3.83 | -3,443.12 | 0.11 | 2024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1]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500.00 | 10,500.00 | 10,500.00 | 10,513.21 | 10,513.21 | 13.21 | 100.13[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0,505.26 | 40,505.26 | 40,505.26 | 16,301.18 | 16,301.18 | -24,204.07 | - | — | - | — | — |
超募资金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永久) | 否 | - | 10,600.00 | 10,600.00 | 10,600.00 | 10,6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0,600.00 | 10,600.00 | 10,600.00 | 10,600.00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40,505.26 | 51,105.26 | 51,105.26 | 26,901.18 | 26,901.18 | -24,204.0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95.5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3.1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针对该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前述期限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前述额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3,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针对该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亦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路维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注2:“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13%,超过100.00%的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注3:本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