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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电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科电气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75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489.8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8元,共计募集资金53,288.3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2.1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486.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1.4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354.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43030003号)。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3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110.2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20元,共计募集资金220,6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0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8,19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保荐费、承销费增值税进项税额136.19万元已由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以自有资金补足)。另减除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8.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8,141.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52,354.7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45,569.38
利息收入净额B2777.8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3,042.63
利息收入净额C210.5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48,612.0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788.35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4,531.0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4,531.06
差异G=E-F-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218,141.5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37,762.79
利息收入净额C299.79
项目序号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37,762.79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99.79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80,478.5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978.57
差异G=E-F79,500.00

注:差异系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79,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1、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9年11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原名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科星城”)、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科星城”)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洲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聘请华泰联合证券为保荐人,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人国信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国信证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2021年10月14日至19日,公司及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湖南中科星城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岳阳分行、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洲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珍珠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4305017838360000047820,065,551.991.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1万吨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43630288801300003122425,245,007.51
合计45,310,559.50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430501660986091888882,454,880.39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533401808020670763,308,485.93年产3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4.5万吨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4363028880130002567304,022,360.83
合计9,785,727.1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满足公司业务增长与业务战略布局所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设备等投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号),认为:中科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科电气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中科电气2022年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中科电气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1、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2,354.7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42.6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8,612.0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6,240.416,240.411,511.526,255.02100.232022/3/31不适用不适用
1.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1万吨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36,114.3136,114.311,531.1132,345.9989.57[注]2021/8/3118,168.4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10,011.00100.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52,354.7252,354.723,042.6348,612.0118,168.4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基于行业发展和客户产品的需求情况,为及时增加相应的产能供应,根据不同工序匹配的轻重缓急,公司对贵州中科星城募投项目不同生产工序进行优先配置建设,同时,由于部分设备订购周期延长,设备的交付、安装时间延迟,致使原建设计划进度有所调整,部分工序产能已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部分工序尚在建设当中。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1.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1万吨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3月31日调整至2021年8月31日。 2、受2020年上半年宏观环境的影响,公司购置的办公楼延期交付,致使募投项目“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无法按计划于新增实施地点上进行装修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实际实施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11月30日调整至2022年3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2020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金洲新区泉洲北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湖南中科星城负极业务快速发展,原计划实施地点难以满足本募投项目对空间等特定配套环境条件的要求,同时基于公司新能源材料事业部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势和长沙市湘江新区地域区位优势,进一步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和人才吸引力度,湖南中科星城租用中科星城科技的办公楼作为该募投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具体地点为长沙市湘江新区泉水路与金菊路交汇处亿达中建智慧科技中心3号栋。除此之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以及用途均保持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2019年12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5,358.18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3010004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2021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资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南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贵州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在董事会审议期限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该项目已完工投产,投资进度未达100.00%,主要系部分设备分段支付款项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附件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18,141.5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7,762.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7,762.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80,000.0080,000.0044,780.9244,780.9255.982022/12/31 [注]3,572.28
年产3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4.5万吨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91,141.5791,141.5745,955.4845,955.4850.422022/12/31 [注]10,196.26
补充流动资金47,000.0047,000.0047,026.3947,026.39100.0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218,141.57218,141.57137,762.79137,762.7913,768.5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2022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59,826.4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251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贵州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4,50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零。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厂房主体及主要产线已建设完成并陆续投产,部分设备及产线处于优化调试阶段,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低主要系部分工程尾款、设备分段支付款项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瑞超 杨逸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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