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派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58,698,583.19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3,592,223.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2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5,215,1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957,426.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29%。
2、上市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5,215,178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26,118,463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是公司结合2022年度经营和利润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及对股东的回报所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
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