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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禾田: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2年1月26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公司与内江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2、2022年3月25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2022年4月26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4、2022年6月22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22年8月24日,公司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7项议案:《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追加与内江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6、2022年10月25日,公司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2年12月14日,公司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运作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规范,议事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运作正常。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且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未发生内幕交易,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2023年的工作计划

2023年度,监事会继续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强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2023年度,监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更好地履行对公司财务、风

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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