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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龙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现任成员为独立董事马培香女士、独立董事张跃进先生和董事钟志超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马培香女士担任,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

2022年公司按季度召开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022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审议《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资格和工作经验进行严谨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2022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审议《2022年度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本次内部审计是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程序合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事项。

2022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审议《2022年度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本次内部审计主要是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

审议及披露程序合规,担保预计能够满足公司对外担保需求,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2022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审议《2022年度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本次内部审计主要是对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进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召开,公司董事勤勉尽责,能够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对公司审计工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审慎、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3. 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确定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讨论审计中的重大事项与处理办法,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计划顺利完成。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会计师出具初步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与会计师进一步的沟通,最终会计师出具了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期间勤勉

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较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健康、平稳地运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章程及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职责: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认为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四)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审议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其交易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领域,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促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坚持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自身财务、审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马培香 张跃进 钟志超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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