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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等,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

现将监事会2022年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6次会议,历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名称会议议案
2022年4月1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022年4月25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8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10月25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12月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2年12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未出现缺席情况,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并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对有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动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义务、忠于职守,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结构合理、财务运作规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定期报告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5、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6、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四、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管职能,提高履职能力,与董事、高管以及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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