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座1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林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