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英集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认真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对其中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与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敖静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珠海市审计局、珠海市审计师事务所分所所长、审计部经理;2000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珠海正德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合伙人;2007年9月至今,任珠海德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主任会计师。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10月至今,历任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敖静涛1212003
张鸿1212003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师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2年5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6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候选人简历及任职资格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针对此次利润分配进行了专项说明与召开业绩说明会,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现金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司及股

东违反业绩承诺、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我们对公司2022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二)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在2022年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展新业务的情况。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我们认为不存在需要改进的事项。

(十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充分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帮助公司提高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不懈努力!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敖静涛、张鸿

2023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