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高电新”或者“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长高电新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2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高电新”或“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969,085股,每股发行价格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5,854,699.5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989,516.4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26日到账,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18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2022年募集资金项目直接投入47,962,396.17元,其中: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26,522,668.17元,投入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行中心建设项目21,439,728.00元。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47,962,396.17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金额为263,639,110.17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100,350,406.32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3,056,295.19元,与应有余额相差2,705,888.87元,系银行利息收入2,706,990.14元及支付银行手续费1,101.2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元) |
中信银行长沙红旗区支行 | 8111601011500530641 | 75,243,983.32 |
兴业银行长沙河西支行 | 368200100100223289 | 27,800,865.47 |
招商银行长沙雷锋支行 | 731902271210566 | 11,446.40 |
合计 | 103,056,295.1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在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雷锋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起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存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1)。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资金共计人民币90,732,288.32元。相关事项详见2021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募集使用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五、 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23]0211号)。报告认为,长高电新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高电新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 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长高电新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长高电新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 ||
郭护湘 | 任大伟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
2023年4月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36,398.9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96.2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金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363.9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 否 | 21,585.47 | 21,585.47 | 2,652.27 | 14,271.85 | 66.12% | 2022年12月 | 2,963.95 | 否 | 否 | |
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行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000.00 | 5,000.00 | 2,143.97 | 2,276.43 | 45.53% | 2023年6月 | 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0 | 9,815.63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 | 37,585.47 | 37,585.47 | 4,796.24 | 26,363.91 | -- | -- | 2,963.95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金州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已于2022年12月投入使用,本报告期内未达到预期效益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相关产品订单因客户工程进度放缓导致公司产品延期交付。资金投入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是因部分厂房未办理工程结算以及存在部分未支付的工程保证金和设备保证金,其余为结余资金。 2、总部技术中心受公司总部大楼项目进度延后,总部大楼已于2022年12月完成主体部分建设,预计2023年6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区域运行中心受宏观环境影响,结合营销活动的实际情况节约成本,放缓投入。根据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本项目的经济效益难以单独、准确度量,本项目的实施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否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否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否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是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资金共计人民币90,732,288.32元。详见2021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4)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否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