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
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日期 | 审议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1.22 |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
3、《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北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4.26 | 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6、《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7、《关于审议<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8、《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9、《关于审议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4.28 | 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8.27 | 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10.27 |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11.7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11.26 | 《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审核活动。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 8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准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材料。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财务运行状况良好;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有效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运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公司需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6、重大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委托理财、股权激励期权注销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监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